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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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浴室的暖灯灭了后人的眼晴会失明几秒。所以,年少时啊,不要遇见太好的人,也不要太爱一个人了。太容易念念不忘。
我的他啊,是个搞音乐的,好吧,我也是搞音乐的。谁叫那会儿他文化课分数不行呢。
我想起有一回,他在我们大学校园里拉人组成一个团去对外授课。组了三四年吧,因为一个学姐和两个学弟的退出解散。
那时他是发起者嘛,大家就都戏称他为老板,一节课两小时人均四百,他各吞两百,私下给我,说:“我可以赂贿你当我老婆嘛?”我还没说话,他亲了我一口。我只好笑着骂他滚蛋。
还有一次,是在一所高中的汇报演出。我扎着武士头和学生坐在一块,他去整了个大背头穿着西装,我听见我旁边的学生跟我哼哼:“蒋老师好帅啊,DNA动了。”我家男朋友必须帅啊。
那几年的记忆好似只用被人打开了条缝就开始向外涌出夹杂着爱意。
我觉得还是非他不可,太概是真的完了。陪伴是个很可怕的词,当你想放下一段事时,回头一看,妈的全是那个人。冬日的起床,秋日的湖水,夏日的图书馆,春日的花朵。和每天的我的他。
我突然好想他。同时也好庆幸当时我提分手那次他没应我。
他在隔璧省出差,听我那哥们儿说还有两天。家里空荡荡的,我鬼使神差的拿了车钥匙,当我回过神来时我己经在发动车打算走了。
少年爱意凭的是冲动,热血和孤勇,所以才会有义无反顾。而成人的爱情是再三权衡,反复较量,用来禁锢自己。
不过管他妈的。到邻省也就四五个小时。
总有人要义无反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