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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逢春chun_ ...

  •   5.

      “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

      时间真快啊,又是一年的六月初。

      我们握不住时间的轮廓,也逃离不了分别的痛苦。

      我在学校的生活依旧是一成不变。

      只是无聊心里空落落的时候,再也找不到那少年的身影。

      这样的生活持续了一年,直到我高考。

      最后的这一个月里,每个人都努力备考,头顶的风扇吱呀的转着。

      桌上摆满了书本和卷子。

      快要被压的喘不过气来了。

      离开学校的最后一周,周围的朋友开始隔三差五的提起“陈青许”这三个字。

      我本以为时间是一剂良药,能让我淡忘。

      却忘了时间是个庸医。

      ——

      下课闲聊时,同桌问我:“你还在喜欢上一届那学长啊?”

      我咧着嘴笑笑,眼睛看着窗外,说:“早就不喜欢了。”

      从他唱反方向的钟那天开始,我就想把他归还人海。

      却一直没做到,他也一直占着我心里的位置。

      这一点,从未变过。

      遇见他是我的福气,其他的不敢想了。

      我这种感觉还没开始的喜欢就结束的事例不多,当时陈青许毕业的时候,朋友都在劝我及时止损。

      我只想说,不用及时止损,我就只勇敢这一次。

      ——

      高考后,我在校门口看了许久。

      也不知道在看什么。

      或许是在怀念与他的一切。

      图书馆的初遇。

      楼梯口的聊天。

      运动会的长跑。

      还是上一个冬至的饺子呢?

      过去太久了,很多细节都淡忘了,唯一没忘的就是那个炽热的少年。

      学校专门为我们这一届毕业生搞了个心愿墙。

      我拿着马克笔,找了一处不引人注目的地方,写下了陈青许,然后再用圆珠笔在底下写上了我的名字缩写。

      以此,纪念我短暂的青春。

      回到家后,打开了尘封已久的信封。

      里面放满了小纸条,还有几个五角星。

      我从里面找到一张便利贴,上面有一串号码。

      拿出手机在微信里输了好一阵,最后点了确认。

      一秒后,弹出来的是一个全黑的头像,简介只有一句话:“该来的总会来的。”

      我心一紧,他有喜欢的人了吗?

      最后,我还是发送了好友申请。

      陈青许同意的很快,随即发来了一个问号。

      春chun_:学长好,我是南校的,想问问你有喜欢的人吗?

      对方正在输入……

      信:很早就有了。

      果然啊,我突然失落起来,是说不出来的失落,心里就像有块大石头,出不去下不来。

      早就该知道答案的,偏要让自己认清现实。

      后来,这段对话我截了下来,将它洗出来后一直贴在我的日记本第一页。

      不为别的,只是回忆青春。

      6.

      上了大学后,我进入了喜欢的社团。

      没有再像高中那样把自己封闭起来。

      又是一年秋。

      这时我已经大三。

      每天过着安逸的生活,时不时赚点稿费当零花钱。

      这天,我去给朋友过生日。

      看了眼时间太晚了,所以就早早离场。

      因为放假,即使很晚了,商场这块还是有很多人。

      我从包里拿出耳机准备戴上,却传来一声猫叫。

      我循着声音找去,在一个巷口停了下来。

      是个少年,戴着鸭舌帽,看不清面庞。

      他周围围了五六只流浪猫。

      那些小猫一个个吃的圆滚滚的,时不时蹭蹭他的裤脚,再心满意足的叫两声。

      他应该长期与那几只猫相处吧。

      ——

      回到家后,突然发现今晚的月亮格外的圆。

      脑海中那少年的模样又浮现出来,与这月光融合在一起。

      心里有种冲动。

      隔天,我就在某写作平台上注册了账号,笔名取为“逢春chun_”

      开始摸索着写文,不到半年我发布了第一本书《枯萎的花》。

      在我看来,这本书的内容在平常不过了。

      不知道是我的暗恋打动了太多人还是因为很多人跟我有相同经历。

      这本书发布不到三个月就大火了。

      我也顺理成章和平台签约,开启了我的写作之旅。

      大三到大四,我写了五本书。

      读者之间都流传着一句话。

      逢春喜欢自比是一颗只有枝干并无绿叶更无花的树。

      但这是事实。

      生活在继续又好像停在了某一刻。

      同学聚会上,老同学们还是会调侃我,老是谈起陈青许。

      这个名字就像纹身,永远也洗不掉。

      大学毕业后,我决定读研。

      买了一只布偶猫,取名为许许。在南城租了房子,一室一厅,一人一猫,刚好。

      四月初,小雨淅淅沥沥地下着。

      我戴着耳机准备在图书馆度过这个午后时光。

      “你好,请问这里有人吗?”

      我头都没抬,只轻声说了句,“没人,坐吧。”

      那人正翻看着余华老师写的《活着》,正当我高兴遇到知音时,抬头才发现眼前的人。

      是陈青许。

      他看起来成熟了很多,穿着黑色冲锋衣,额前的碎发遮住了那双桃花眼,有着一切皆可冲破的意气风发的感觉。

      回忆他刚才说话的声音,我已经许久没听到了。

      不记得了,四年了吧。

      少年还是那个少年,不变的是少女的热恋。

      脑海中想起一句话。

      有人在风中徘徊留恋,有人在风中偷偷释怀。

      时隔这么久,再见陈青许,本该平静的内心又一次暗潮汹涌。

      直到雨停了,他也走了。

      我才将口罩取下来,这一别,下次见面又会是什么时候呢。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坐在相同的地方,可惜的是陈青许再没来过。

      是他认出我来吗?还是说他在躲着我。

      考研的一年里,痛苦但又快乐着。

      考完之后,我也不打算读博士了,拿着几年写文赚的钱开了家咖啡馆。

      一天当中做得最多的事情就是撸猫,在电脑前码字。

      有读者问我为什么总喜欢从高一开始。

      我回答:“高一十六七岁,热烈且真诚。”

      我好不容易从那个春天走出来,只想回忆不想经历了。

      最大的原因是这件事没有回响,也等不到他回头。

      我最近写的这本书《第二十首情诗》,读者只知道书中男主陈澹为舒清写了二十首情诗。

      而现实恰恰相反。

      是我为陈青许写了二十首。

      一封都没送出去。

      有空的时候,我也会翻出来看看。

      要是可以,就给他看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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