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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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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不记得是什么时候看的文章了,如今看到顾小夕,依稀回忆起曾经让我念念不忘的冥小墨。
顾小夕,冥小墨。何其相似的两个孩子。即使冥小墨张扬的华丽,顾小夕低调的糜烂,都无法消除他们两个的相似。
漆黑诱惑的瞳孔,再亮的灯光也无法在他们的眼睛中反射出光亮,奢靡,就是给我的感觉,千舞的笔下刻画的清秀少年往往会像一只有着黑色皮毛的幼猫一样,深夜时静默的与黑夜融为一体,低调的华丽穿梭在一幕幕悲欢中。
他们总是时刻渴望着别人的关注,却总在关键时刻悄悄影藏,可望而不可及。
千舞的风格一直偏向于冷幽默中,起伏间冷光直射,不存在正义,就像月亮不该那么白,白的那样刺眼,黑暗总是要吞噬那些白的刺眼的东西的。黑夜无边,白昼有限。这次让我有点吃惊的是,居然会去写酒,大概查了好多资料吧。
时间就像是个理发师,会把人修剪的圆滑而美妙,现在的顾小夕就是如此,重生后,明显的收敛了许多,即使有时候还会腹诽几句,但是表面上依旧是波澜不惊的,隐形中带给了魏二神秘感,所以说嘛,人啊,千万不能一见面就泄了底,矜持!最重要。
顾小夕想抛弃过往,那势必就会想要寻找新的生活,寻找一把锋利的剪刀,咔嚓一声,把连接在自己身上的线毫不留情的剪断,从前的,现在的,纠缠的,不放手的,通通滚一边去。
这样的人,或许只适合生活在珠帘秀幕,玉砌朱栏的皇宫里面,用最柔软丝绸垫着,用最美的手来扶着,只恨不能用全天下最奢华,最宝贵的东西堆到他的脚下,只要他乖乖的,不乱跑,乖乖的,呆在自己的怀里,只看着自己,只喜欢自己,那样的话,也许只要一分钟,也会让魏笑语心甘情愿的立马在下一秒死去,或许,天下,任何一人也逃不过,来自黑暗最惑人的邀请。
一个人不会轻易的因为一句话一个眼神而爱上别人,年少无知的爱情总是在爱意最盛时悄然逝去。而顾小夕两世为人,也许是上世太过繁华,太过疲惫,或许自己的死就是那重轰轰烈烈下最好的祭品,这辈子,他想平平安安,幸福安康的活下去,陪着自己的阿姆,默默等待那牵手回家的归途,只需要在陌生的街角轻轻握住对方的手指,便可以体会彼此掌心的温暖,那一定是对顾小夕最大的恩赐。
但是,顾小夕这样天生就闹不平的孩子怎么会,怎么肯消失在阳光下,闭上眼睛想象那与之十指紧扣的人,全无音容相貌却莫名熟悉,蛰伏在隐晦角落的猫尾轻轻扫过,绘出无数剪影入镜的影像。
叶秋生的爱情无关是非,只是一个耳熟能详的故事,在作者的笔下轻轻的刻画尘埃,因为听的太多听的太久,明明还没有开始,又似乎已经过去了,终究固执的要把最美好的最初留给最遥远的未来,决心以后要轰轰烈烈的爱一个人再停下来平平淡淡的度余下的人生,之希翼留住这最后一抹倔强,安之若素。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坚持,叶秋生追求最舒适的生活,开最新的跑车,吃最好的东西,至于感情,能扔多远就扔多远,顾小夕想要伏在阿姆的膝盖上晒晒暖洋洋的太阳,有一份安稳的职业,可以维持生计,有一个亲密的爱人,携手共老。
这样的日子,在叶秋生眼里也许是最不可实际的,但是是今生最渴望的,而魏笑语总是不动声色的守望者,总是表面上傻傻的吃着小夕的豆腐,我不敢说魏笑语能有多长时间爱着顾小夕,但是现在能爱着就可以了,谁会想一个□□的少爷和一个平凡的少年的爱情呢。
其实,我最喜欢的依旧是叶秋生,浮华的生活虽然你不是他想要的。但毕竟是他选择的,生活不是一道道选择题,最高的信念也许在现实的轻轻一推下就崩塌倒下。
最起码,他是明智的,也许他曾经坐在最简陋的教堂里,在上帝面前坐下,食指交错在胸口,一点一点的向过去忏悔,直到白天沦为了黑暗,直到总算流出了一滴眼泪。
记得要遗忘,记得会遗忘。
---end
后记。。。。
这是第二次看千舞的文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喜欢上看男男了,我的奶奶是一个虔诚的基督信徒,从很小的时候,我就和我的奶奶每个礼拜天去徐家汇的教堂做礼拜。
导致我现在写东西的时候总会不自觉的扯到这方面的事情,当时令我最感到迷惑的是每次做礼拜的时候总会有两个男人坐在最后面的角落,等到一下课。就会到忏悔室,直到73岁的主教死去后,就再也没有看见过他们了。
也许是那印象太令人深刻,那仅靠在一起的身体还想天地间最不能分离的双子,一直模模糊糊的留存在脑子里,直到初三那年第一次直到玻璃这个词的时候,才猛然想起,还有这一段往事。
不论美丑,两个男人之间的爱情,一样的平等,一样的值得尊重。在那白白的忏悔室里,到底有多少不为人知的往事反复更替洗礼。
第一次写长评,谨此后记纪念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