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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真正的技术 秦书白放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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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书白放下手里的书,不着痕迹的往外走。
其实书肆里的书大家都可以看,但只看不买就讨人嫌了。
秦书白人小,看得快,又躲在不起眼的角落,是以掌柜的还没注意到,她就带着弟弟妹妹出门了。
回去的时候经过东市的菜摊,还挑了些新鲜菜蔬买回去。
说起来,自大跟柳婶儿学会生火,秦书白就能自己做饭了,不过火候把握的不太好。
“打今儿起,你们就在厨房里烧火,学着做饭,以后咱家的饭就归你两做了。”
秦书白站在厨房里把菜刀往砧板上一扔,指挥秦书元站到矮脚凳子上掌勺。
一边教他翻菜,一边跟秦书妍指导火候。
嘱咐他们道:“冬瓜顿豆腐这道菜的做法很简单。冬瓜洗净后去皮籽切成小块,用水冲洗干净,豆腐切成菱形备用。”
“葱姜切片,蒜切成细末备用,锅中放入两勺油烧热,豆腐放入锅中炸,等豆腐炸至两面金黄,捞出沥出多余的油,将油盛出留有少许底油烧热,将八角、辣椒和葱姜爆香。”
“倒入冬瓜块翻炒,加入适量的酱油炒匀,倒入扎好的豆腐块继续炖,撒入蒜末和盐,炒匀盛出即可。记住了吗?”
两小只:“……”
好想说不会,但不敢,大姐的样子好凶。
秦书白见他们缩着头、怯怯的不敢说话,便道:“我在旁边看着,不会了就问我,总之你们必须学会做饭。今天书妍烧火,书元炒菜,明天交换,记住了吗?”
“记住了,大姐。”两人呐呐应道,生怕她会生气。
秦书白:“……”
其实她也不想压榨童工,无奈她要赚钱。
再说大家一起生活,不能总是她累死累活养家,他们在旁边观赏吃瓜,大家要齐心协力为以后的好日子奋斗,一家子整整齐齐不是?
能力嘛,培养着培养着就有了。
认真论起来,她现在也是童工,大包大揽要不得。
就这样,秦书白口授、两小只手忙脚乱忙活下的第一顿饭,新鲜出炉了。
别说虽然味道不行,但秦书白很努力,所以她狠狠地夸奖一番,说的秦书白一张小脸红扑扑的,眼睛里放着耀眼的光。
“书元啊,你是哥哥,明天烧火的时候记得多学点,要帮妹妹,以后咱们家的饭做得如何,就靠你们了!”
秦书元小朋友哪儿受得了这种追捧,当即像个小男子汉一样,胸脯一挺,保证道:
“大姐,你放心,我一定做出好吃的饭菜,绝不偷懒!”
秦书妍也跟着点头表示自己一定会好好学的。
然后,两小只兴致高昂的洗碗刷锅,甚至把院子里的地都扫了。
秦书白满意地看着被激发了劳动欲的两小只,像勤快的小蜜蜂,在屋里屋外到处忙活,甚是欣慰。
就两小只的潜力来看,她绝对能把人调教出来。
这俩孩子这么聪明,以后一定要多读书,尤其是这个秦书元,男孩子读书才能入科举啊。
可惜她不是男儿,不然就自己上场了,古代终是限制了女子的发展。
秦书白甚是遗憾,对系统道:“领取笔墨纸砚。”
酸枣木的黑漆桌子上,蓦地闪现出笔墨纸砚。
三只大小不一的紫狼毫毛笔,可以适合各色字体,菊花石砚台质地细密,墨虽看不出是什么质材,却有一股松柏的清香。
秦书白特别满意,尤其是纸,量大好用,长五十厘米,宽三十厘米的宣纸纸,有五厘米厚的量,够她写小说用了。
“写什么故事呢?”
狗血龙傲天,一路收妹子开后宫,女人见了男主就走不动道儿,上赶着送钱送人,还大度和谐的主动给人纳妾?
如此故事,男人肯定爱看。
但她不愿意写,太膈应。
否了,换一个。
要不主角是商人,来个古代版的霸道总裁?
秦书白浑身一抖,感觉鸡皮疙瘩起来了。
不用思考自己也给否了,这东西不说写出来有多少男人爱看吧,就古代商人的地位,估计也没几个人觉得商人好,缺乏代入感,无法激起读者的爽点和萌点。
那大侠?
侠以武范禁,江湖儿女热血情怀虽好,但她不知道写出来会不会犯了朝廷的机忌讳,等她看了别人写的武侠再说。
先要写个安全的题材,作为她的第一部的小说,一定要安全、可靠,符合古代价值观。
若是第一本书能打出自己的名气,那就更好了。
有一才有二。
所以题材一定要选好。
秦书白想了半天,把想到的类型在心里过滤了一番,做出各种取舍。
最后拍板道:“就科举考试好了,男主为第一主角,然后写男主的母亲为了帮助男主考试,做了无数让人敬佩的事情,让这些男人看了觉得女人也很有智慧,很想要这样一个母亲。”
嗯,如果这个书卖得好,下次就写一本女性主角的书,毕竟她是女生,看女性主角的书比较多,更有代入感。
“一本大男主,一本大女主,交替着来好了。”
为什么一定要写大男主?
因为古代读书人以男人占多数,她的书如果放弃了男性视觉,那就是舍去了最大的市场。
而坚持写女主书,则是为了提高女性角色的魅力,让古代男人看到被他们忽视的女人,其实也能获得恣意潇洒光芒万丈,从而让男人意识到女人也可以是与他们的才华地位相匹配的存在,慢慢提高女性的地位。
……
算了,这是以后要考虑的事情。
秦书白压下纷繁复杂的念头,全力构思第一本书。
“连载,黄金三章,是必不可少的,想要一炮而红,就的多花心思,拼了!”
秦书白在纸上列了个大纲,仔仔细细地勾勒了前三十章的细节。
没错,她的第一本书就打算写到三十章,后面的不打算写出来,决定试一试连载的魅力有多大。
幸好她学的是中文,认识繁体字,从小跟着爷爷练毛笔字会写繁体,不然现在也只能抓瞎。
“第一章:逃荒路上
大庆崇德十八年,清河府遭遇百年难得一遇的旱灾,烈日当空,无情的炙烤地大地。……”
故事大意就是——
天上几个月不下雨,农人活不下去,带着为数不多的粮食和家当出发,开始艰难逃荒。
男主的名字叫做李弘毅,因为是读书人,名字起的文雅,出自《论语》中“士不可以不弘毅”,本来秦书白想起一个更加接地气的名字,想了想,觉得这名字不雅不俗,读书人应该更容易接受,就定下了。
李弘毅家里五口人,父亲早亡,只有寡母,他排行老大,底下有三个妹妹,作为家里唯一的男子汉,逃亡的时候李弘毅要负责拉板车,保护娘亲和妹妹。
一路上凭借李弘毅自己的运气和母亲的智慧,找到裹腹的东西,逃荒半年走了几千里,终于到达靠山村顺利落户。
然后李弘毅帮助母亲赚钱养家,李弘毅在此期间帮助上山打猎,下地干活,同时也没把学问落下。
百无一用是书生,这句话在李弘毅身上完全不适用。
这里秦书白还夹带了私货,针对只知道趴在父母和兄弟姐妹等亲人身上吸血,认为读书高高在上,对别人的付出视而不见理直气壮的人,进行了一通批判。
为此,她还写了村里另一个被奶奶偏爱,一心让孙子读书考上秀才的奇葩老太太,老太太苛待三个二,因为三儿子没有儿子只有两个丫头片子,于是让三儿子和两个丫头都给大孙子卖命。
偏偏大孙子眼高手低,考到二十岁依然考不上,肩不能挑手不能提,还对家里的侄儿侄女摆长辈架子训斥人,特别讨厌。
最后这个大孙子染上了赌博和PC,把家里的地都卖了,十足的不肖子孙。
对比组的作死行为,衬得李弘毅形象越发高大。
秦书白还写了李弘毅的母亲为了让他专心读书,想方设法赚钱养家,种田种地,买地皮,找药材……什么都做,什么都会。
这里秦书白大书特书,把李母的智慧坚韧、通透大气、不怕苦不怕累的温婉强人形象立足了,还把一些现代人的经商手段略略写了一点,加了些新意。
这一段,她自己写的很满意,不过主线还是在李弘毅这边。
靠山村的未婚少女都喜欢李弘毅,或明或暗的跟他示好,但都被拒绝了。
李弘毅奋发图强,躲过嫉妒心超强的地主家的儿子张大福的陷害,继而被镇上书塾先生看重,精心教导。
在教导过程中,先生最后发现李弘毅才华了得非池中之物,便想把自己的女儿许配给他,想要提前投资。
李弘毅婉言拒绝,说家中贫困,不敢耽误小姐前途,只想一心读书。
先生更加欣赏,表示愿意资助,想要跟他结亲。
李弘毅婉拒不成,只能直接拒绝。
先生怫然不悦,觉得他不识好歹,被扫了面子,便冷落了李弘毅。
李弘毅沉迷读书,在书塾考试中再次考了第一。
张大福咬牙切齿,找人在李弘毅被褥扔了一条剧毒的竹叶青。
不料另一个学生不小心跌倒在他被褥里被咬了,身中剧毒,李弘毅被指责心思歹毒,除了要赔钱,还声名扫地。
但男主怎么可能有事?
李弘毅在秦书白这个作者亲妈的帮助下,巧妙的找出真凶,抓出彭大富,洗脱罪名。
先生知道误会了李弘毅面色很难看,让彭大富赔偿他一百两银子。
人品无暇的男主怎么可能拿钱落人话柄?要求彭大富道歉后,把一百两捐给了书塾里的贫寒学子买笔墨,于是在学生中的名声更加响亮,成功刷了一波好感。
回到家,李弘毅把事情跟母亲讲了,母亲建议他转换书院,为以后考虑。
于是一家人变卖家产,前往京城。
不了刚上路走了五十里,就遇到占山为王的土匪打劫。
……
“唉,真累!”
秦书白揉了揉酸痛的手腕和脖子,看着桌子上的稿子,道:“就写到这里,李弘毅遇到危险,挺身而出跟土匪对峙,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如何对付武力高强穷凶极恶的土匪,让读者为李弘毅的命运担忧。”
“总要让人急一急,断章的妙处不能忘,这样他们就为急着想看第二册。”
“这个故事叫什么好呢?”秦书白喃喃自语。
想了想,突然眼前一亮:“就叫《登科》好了,简明扼要又应景,我真是个天才。”
于是秦书白对着草稿,再一次加工润色,把前两章誊写了一遍。
待墨干了,才把故事一页页的收起来。
“剩下的等明天再写,明天一定能写完。”
她今日要构思章节,打了草稿,还要模仿文言的写法。
确切的说,让自己的语言稍微文言一点点,其实她并不想写文言文,估计看故事的人也不喜欢看,她就是稍稍在文法上注意了一点,尽量符合古人的表达习惯。
一章故事两千到三千字不等,她今天写了不少字了。
“明天我能写两万字,再过三天,我就能写完这本书,看古代的书都挺短的,就是不知道我写个大长篇出来有没有人喜欢看。”
她其实忐忑的,虽然她对自己的情节很自信,但对古代读者的口味却还摸不准。
要不把秦书元拉来,这弟弟应该会写字,到时候她写草稿,他来誊写,速度会更快!
想到就干,秦书白换来秦书元,问他:“会写字吗?”
秦书元一愣,不明白她为何会问这个问题。
“过来看看。”秦书白把写好的故事递给他看,“认不认得?”
秦书元一愣,低头去看纸上的字,点点头:“认得。”
这下轮到秦书白愣住了,不成失忆了吗,看来这失忆也分事情,不记得人却记得字,也是怪异。
秦书白道:“看来你的失忆说不定能好,见到熟悉的东西能想起来,以后你再想起来什么别忘了告诉我。”
她轻咳了一声:“我跟你说,你能不能想起来,关系到我们能不能找回家人,能不能过上好日子知道不?要是能找到爹娘,就可以让他们养着咱们了知道不?”
秦书元点点头。
秦书白又招呼秦书妍过来,发现她也能认字,就明白了,这姐弟三人的家里绝对不穷,否则怎么会认字呢?
就是现在一切都想不起来,说什么都是白搭。
唉,说起来,她的小说似乎不能找两人誊写,因为誊写的过程是加工和修改的过程,她真不能偷这个懒。
于是道:“你们看看这个故事好看吗,提点意见?”
虽然问两个娃娃挺不靠谱,但两人好歹比她了解古代,没看人家见了自有熟悉感,会认有会写吗?
两个小娃娃盯着文章看了一刻钟左右,纷纷惊奇地看着秦书白。
“阿姐,这故事太好看了,这是真的吗?你认识李弘毅?”秦书妍眼睛瞪得老大,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的,特别可爱。
秦书元问:“开头听吸引人的,就是没写完不知道后面怎么了。逃荒路上有没有危险,他还会去考试吗?”
秦书白惊讶极了:“你们看懂了?”
“懂了,这又不难,很好懂的。”
秦书白:“……我想用这个故事卖钱,所以这几天我都要写故事,家里的事情就拜托你们了,等阿姐赚了钱,就送阿元去书院读书,给阿妍买新衣服好不好?”
“读书要很多钱的,阿姐我不去了。”秦书元道。
“阿姐辛苦,我也不要新衣服。”秦书妍道。
知道心疼人,不错。
秦书白比较欣慰:“等阿姐有本事了,读书买衣服买吃的用的都不能少,你们乖乖的帮阿姐的忙,咱们姐弟一起挣钱,以后阿元当大官,一起过好日子!”
秦书元和秦书妍被她描绘的美好前景吸引了,小脸激动的通红,重重地点头:“我们一定乖乖听话,好好挣钱。”
秦书白满意极了:多好的孩子,也不知道人贩子心里怎么想的。
天杀的,所有人贩子都该被凌迟处死!
她不知道大魏的律法里如何惩治人贩子,希望越重越好,现代对人贩子的惩处力度实在是不得劲儿,在秦书白看来,就该判死刑。
每个孩子背后都是一个家庭,丢了孩子,一家人一辈子的幸福就毁了,而人贩子也许没被抓住,抓住了也许只要几年牢狱之灾就能重获自由,想想就觉得不甘,太宽容他们了。
她要是不被拐,这辈子肯定有有爹有娘的娃,哪用的着她殚精竭虑的养活自己。
算了,靠人不如靠己。
平心而论,秦书白觉的,能有系统,能靠自己写的故事养活自己也很好。
自己挣的钱腰杆子硬,万一有家人,再起了什么歹心,定个娃娃亲什么的,还不如自己一个人在外面过活。
几人吃了晚饭,洗漱完毕,早早的上床睡了。
古代没有夜生活,大家睡得都早。
家里没有多余的灯油,秦书白忙活了一天也累了,又是小孩子,酝酿了一阵,就睡过去了。
第二天,秦书白专心致志地写书,状态十分好。
两小只知道她在干正事,自觉的不来打扰,要么打扫屋子,要么坐在一旁乖乖看她写字,还体贴的端茶递水。
这一天,秦书白写的很顺,一直笔耕不辍写个不停,一上午写了三章,下午也写了三章,晚上吃完饭后£又继续写了两章。
“这活儿真累,虽然思路理顺了,但手是真的累。”
腰酸背痛手抽筋的,好想念她的键盘,她的语音,她的各种神器。
“阿姐,要不然你来念,我来写?”秦书元提议道。
秦书白想了想,道:“行吧,试试。”
于是,在秦书白口述,秦书元执笔的情况下又完成了一章。
天黑下来后,姐弟几人爬上床休息。
“哎呀,差点忘记签到。”秦书白懊恼的拍了一下脑袋,心里默念【签到】。
“滴,槐树巷签到成功,恭喜获得速成书法,获得经验值十点,请问是否领取?”
【领取。】
秦书白点开速成书法,一看介绍,乐了。
【速成书法:每书写一千个字就能获得一个写字熟练度,之后写字,字体比之前好千分之一,速度快千分之一。】
初看,千分之一不算什么,但要是坚持下去,她不是能做到又快又好吗?
就是不知这速成书法的训练效果,是不是一直有效,有没有上限?
她以后肯定是要写长篇的,要是效果能够叠加,没有上限,那绝对是不敢想象的福音。
她果然是天道的亲女儿,不是亲生胜似亲生的那种。
带着兴奋的情绪,秦书白慢慢的睡着了,只等第二天实验效果,看看是不是如她所想,能不能练成真正的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