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3、第三章 快逃 ...

  •   常陆院光这辈子最讨厌的人就是黎路院家的大小姐了。

      偏偏,他连知道她的名字都不被允许。

      侍女轻蔑斥责:“你怎么配知道大小姐的名字。”说完,她想起了大小姐的吩咐,又不情不愿的挂上笑容,对着常陆院馨笑得僵硬。

      “如果馨大人想要知道的话,倒不是不能告诉您。”

      看吧看吧,居然叫馨为“大人”,可恶!大小姐果然想要抢走他!

      最后,在常陆院光威胁的眼神下,馨拒绝了。

      “不用了。”

      侍女瞥了眼常陆院光,抬手用袖子遮住下半张脸,露出的笑眼看上去神秘又欠揍。

      “如果馨大人想要知道的话,只要告诉我就行了。”

      她仿佛故意道:“随时,随地,都可以。”

      常陆院光感觉自己被挑衅了。

      等侍女走后,他特意嘱咐馨。

      “馨,你不会喜欢上那个……大小姐吧?”

      碍于黎路院家仿佛无处不在的“暗影”们,常陆院光犹豫了一下,还是不情不愿的称呼她为“大小姐”。

      而馨却罕见的走神了,常陆院光喊了几遍他的名字后他才反应过来,踌躇了一下。

      常陆院光看着他,一字一句的重复一遍。

      “你不会喜欢上她的,对吧。”

      馨与他对视,过了好一会儿才展开笑容,语气不似作伪。

      “怎么会呢,光。”

      那就好。

      常陆院光攥紧拳头,却不敢去握馨的手。

      只有馨,是绝对不能背叛他的。

      ……但是目前看来,最先背叛的人,是他才对。

      逃离黎路院大作战的计划,败于从来没有单独出去过身娇体弱的少爷身体。

      他们刚摸出校门,就被黎路院的“暗影”们发现。

      馨勇敢站出来,悄悄说“我拖住他们”,推了常陆院光一把,独自走向那群人。

      “你们,给我站住。”

      馨很大可能是未来的“主夫”,暗影们不敢违抗他,追逐常陆院光的脚步停下,犹不死心。

      “馨大人,大小姐说过的,光少爷必须和您在一起。”

      “大小姐那里,我会自己去说的。”

      馨想,没关系,只要我能更喜欢她一点,什么错误都能被原谅的。

      他有恃无恐,而常陆院光也明白这一点,拼命地奔跑,却在摔了一跤后负面情绪全部倾泻而出,坐在地上默默抹眼泪。

      为什么,他们要被关在黎路院呢。

      为什么,大小姐要插.进他们之间。

      为什么……

      “馨?”

      难得想出“我去接馨他会不会更喜欢我”的绝妙点子,桃信说干就干,卡着樱兰中学开学典礼结束的点出发,却在路上碰见了坐在地上哭的常陆院光。

      她没有下车,黎路院的人也不会允许她的脚沾到不属于黎路院的地面,于是她只是坐在打开的车门后面,默默地看着男生抹眼泪。

      “啊,不是馨啊。”

      如果自己能从双子中认出他,馨会加好感,现在没有加,所以是光。

      其实,就算没有好感度的提示,常陆院光一脸愤恨的表情也足以说明她认错了人。

      所以她对着常陆院光招了招手:“你们从哪里知道我今天会来接你们,这么迫不及待吗?”

      平时她热衷于刷“黎路院桃信”的各类点数,重新回顾养成玩家的快乐,好不容易在系统的催促下上心一回攻略对象,没想到计划走漏了,她也不在意。

      “上车吧,我们去接馨。”

      常陆院光从地上站起来,却后退了一步。

      不能回去。

      他用行动表明态度。

      而桃信却了然。

      闹别扭了啊。

      她终于有了动作,从车上下来,而车内的侍女和司机等早已面色惨白。

      大小姐伸出手。

      “好啦,不要闹脾气了。”

      常陆院光下意识的把手放在她的手上——这是春假期间被各类人不断洗脑“要好好听大小姐的话”的结果。

      大小姐握住他的手,将他牵到车上。

      “我们一起去接馨吧。”

      她面色如常,制止了侍女要给她换鞋的举动,没有松开光的手。

      光呆滞的思绪再次涌动。

      为什么,偏偏是馨呢。

      为什么,要抢走馨呢。

      ……为什么,不是我。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