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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廖家的阴谋(三) ...

  •   大黑那声低吼,倒是真真切切地把廖书凤吓倒在地,没用演技,脸色煞白,嘴唇一直在哆嗦。

      “看来是大黑太凶了,把阿花吓着了。廖小姐现在若是想摸阿花,我想它是不敢拒绝的。”宋戈笑着说道。

      廖书凤还没缓过神来,又被大黑瞪了一眼,话都说不利索了:“不不不,不用了,我害怕。我,我走了。”

      说完,落荒而逃。

      宋戈也顺势告辞。

      留在原地廖书泽,一脸懊悔,不明白这结局怎么就反转了呢?自己的设计天衣无缝,为何?

      他打听到宋戈喜欢豹子,自己养了一头黑豹。阿花虽然已经怀孕,但他在阿花身上涂了发情素,公豹以气味来辨认母豹的发情,所以肯定会发情的,这是动物本能。

      大黑若扑向阿花做一些不可描述的事情,到时阿花肯定会反抗,两只豹会大打出手,宋戈很爱她的黑豹,肯定要去帮忙打,那时他则可以英雄救美,抱得美人归。

      大黑豹明明发情了,怎么突然就停下了呢。

      他恶狠狠地盯着阿花,有冲动要打死这只让自己计划落空的花豹。但他不敢,若被爷爷知道,他就丧失资格了。

      他苦闷地回到书房,这下他必须对交际不感兴趣,不去应酬,他丢不起这个人。

      从宋戈离开,到回花园,也就二十来分钟。唐宁看到宋戈带着大黑回来,心放回肚里,专心与廖长天交谈。天知道他先前的天才交战有多激烈,他怕万一宋戈不长眼,看上他表弟怎么办。

      廖长天也关注着宋戈,看到她这么快回来,装作什么事情也没发生,端起酒杯,沾了沾嘴唇。

      宋戈继续喝着气泡酒,饿了就去拿点烧烤,饱了就带着大黑在花园溜一圈,颇为自在。

      可惜,没自在多久,宋戈就被打扰了。她走在花园的人工湖旁边,前方一个跟廖书泽长相相似,但年纪较长的人,出现了。

      “宋小姐,你好,我叫廖书福,廖家的长孙。听说宋小姐对美食颇有研究,正想向宋小姐请教一二。”

      不愧是一个爷爷教出来的,这三兄妹,自我介绍的方式都一字不差。宋戈心里吐着槽,嘴里说着:“幸会。”

      看,她词汇量比廖家几个强,至少她不会全部用“你好”来回答。她觉得,自己的文学素养进步神速。

      “对于美食,我只能很遗憾地表示,你家的厨子,还有进步的空间。”宋戈继续秀出自己的说话艺术。文学老师说过,批评一件事或一个人,直接说就落了下乘,正确且万能的作法是表示“还有进步空间”。

      廖书福明显愣了一下,他只是客气一下,她一个来作客的,有什么脸说主人家厨子水平不行?再说,水平不行的话,她还吃那么多,几乎就没个停嘴的时候。

      “呵呵”,廖书福只能尴尬地笑了,深吸一口气,稳住心神后,顺着宋戈的话往下说:“我也觉得家中的厨子做菜没有灵魂。难得碰到志同道和的美食爱好者,在下刚好新研究出一道食谱,不知宋小姐有没有兴趣品尝?”

      “好吃吗?”宋戈问,好吃就去,不好吃就不浪费时间了。

      廖书福有点难为情,他从来没干过自卖自夸无脑吹的活,因为平时跟他说话的人,都善解人意。碰上宋戈,他才知道与人聊天并不是一件轻省活。

      “我觉得很好吃,而且做法也很有灵魂。”他终于把这句话说出来,同时他脸红了。这么直白地夸自己,他不太习惯。

      “好啊,那带我去吃吧。我也很好奇,有灵魂的菜是什么味道,从未吃过。”宋戈欣然同意。

      廖书福微微一笑,“我们在这里就可以做。”说完,他叫来一个佣人,让他送两只鸽子和若干调料过来。

      他其中一只腌好的鸽子,一只用荷叶包上,外面裹上一层泥,拿在手中。只见他手上突然起了一团火,将泥包鸽子包裹在其中。很快,泥巴开始变干、开裂,空气中有淡淡的鸽子肉香味。

      哇塞,这个控火异能好实用啊,比唐宁那控水不知强多少倍。有这一手,在野外就不用担心柴火不够干,熏人眼睛了。宋戈眼中满是羡慕,遗憾她怎么就没有这个技能。

      很快,廖书福把火一停,拍掉鸽子外面的泥,剥开荷叶,浓郁的肉香中夹杂了一丝荷叶的清香。

      他拿起盘子,用刀把鸽子分成四份,送到宋戈面前:“请品尝,看看口味如何。”

      这香味实在诱人,宋戈直接上手了,刀刀叉叉的用起来麻烦。皮脆肉嫩,一口嚼下去,还有汁水溢出,美味。她飞快把剩下两块也吃完了,留了一块给大黑尝鲜。

      “确实好吃,我才知道鸽子还能这样吃。”宋戈擦完嘴巴,有点意犹未尽。

      廖书福没想到自己辛苦一场,就得了四字“确实好吃”,简直快要绷不住了。他内心在嘶吼:只是确实好吃吗?难道自己这一手控火术,不值得一句夸赞?难道这味道,不值得一句“天下最好吃的鸽子”?

      其实他误会了,宋戈认为自己已经表达得很清楚了,好吃。至于天下最好吃,那得等她吃过洛奇做的鸽子再下结论。

      至于控火术嘛,她只能在心里默默羡慕。但控火术对于厨艺来说,并不值得夸赞,一个优秀的厨子,没有控火术,一样能把火候掌握好,比如洛奇。

      廖书福勉强维持着自己的风度,拿出另一只鸽子,往鸽子肚里塞入干果、香料、糯米等等,仍然是用荷叶包起来,这次是蒸。

      这种做法,有点像她今早吃过的早点糯米鸡啊,宋戈觉得这手法很熟悉。

      品尝过后,她承认,比糯米鸡要好吃那么一点,但味道基本相似,并无太多创新。

      在她心里,洛奇的手艺更高一筹,毕竟洛奇是凭真本事,而廖书福开了控火术这个外挂。

      她抹净嘴巴,真诚地赞美:“廖先生的手艺确实不凡,厨艺不在我的厨子之下。”

      廖书福只觉喉咙里窜出一股腥甜,随即落荒而逃。他堂堂廖家长孙,却被一个女子评价“厨艺不在我厨子之下”,这事传出去,他简直在给先祖抹黑。

      他再也无法说服自己跟宋戈交好,并发展到婚姻关系,他觉得宋戈太魔鬼了,背景太强大了。她言语中透出的漫不经心,夸奖的话说得毫不走心,说明啥?说明她见过大世面,对廖家长孙的身份,不屑一顾。

      所以,他弃权。让另外两兄弟去折腾吧,有这时间,他不如干点实事,增加外公的好感。靠女人上位的路子,不适合他。

      宋戈并未注意到廖书福的失态,她在后悔,刚不该全吃完,没留一口给洛奇,下次自己就可随时吃到这两种鸽子了。她拍着自己脑门,大呼“失策”。

      不过她对洛奇的厨艺和自己的舌头有信心,她们结合起来,肯定能完美复制这两道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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