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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旅游的第三天 别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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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吵,小灰正在思考。
姗姗来迟的侦探,究竟是去查投/毒案了,还是去拆/弹了,一半一半的概率,究竟要不要赌一把呢……
小灰抬眼看着眼前乌泱泱的一片警察,要不还是算了?这么多人,跑也不好跑啊。
不过话又说回来,作为发现投/毒的证人,她本来就是要去警局做笔录的,这样一想,逃跑好像也是个不差的选择。她还不想这么快为她的行李举办告别式。
这边小灰在和笨蛋警察们对峙,而在另一边,某只黑漆漆的蝙蝠已经在拆/弹了。当然,在解决爆/炸物后,也没忘记去小灰的房间转一圈,顺便留下某些不起眼的小零件。
戈登紧紧盯着眼前这个灰发灰眼的女孩,重点是她手里的行李箱,该死的,又是哪来的外乡人,被那些无良媒体的新闻引导崇拜上了一个罪犯,天知道那些人为了吸引眼球和销量会怎么写。
突然间,他与一双灰眸对视上了,戈登很快紧张起来,女孩好像下定了某种决心似的,然后,她就躺下了…等等,她怎么突然躺下了?
就在这个紧张刺激的对峙环节,小灰直接躺在地上了。小灰有自己的理由,跟警察解释是侦探的活儿,要她抢人家饭碗是万万不行的,再说逃跑呢,跑是懒得跑的,也只有就地躺下才能维持清白的样子。
顺便一提,小灰绝对不是看到那个领头的警察手不离木仓,才选择躺下的。这叫,识时务者为俊杰。
唉,小灰在心里默默为自己鞠了一把辛酸泪,独在异乡,就是会受委屈啊。算算时间,侦探也该出场了吧,小灰正想着呢,一阵脚步声传来,受姿势所限,小灰只能听到来人说话的声音,是很年轻的男声。
距离有点远了,小灰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又一次暗恨自己出国的时候忘带窃听器。不过这个点出场的,应该就是侦探了吧,小灰挣扎了一下,想要从地上坐起来。突然,眼前出现了一只骨节分明的手,一看就知道是经常锻炼的人,小灰缩了缩脖子,感觉能一手把她掐死。
那只手又往前递了递,小灰连忙在地上滚了一圈,随后用手撑住地面站起来。
“ 谢谢啊,不过不用了,我自己可以啊哈哈哈哈” 小灰干笑着说。
年轻的侦探耸了耸肩,将手收回去,“好吧。”
“那个…窃听器也……”小灰声音微弱,“瓦达西素大大的良民啊,侦探先生。”
侦探看起来有些惊讶,这时小灰才注意到,他的长相颇为俊美,骨相优越,蓝色的眼眸深邃似海。这种大池面不比某些天天张着大嘴上新闻的大叔好多了,小灰感叹道,还是大城市好啊。
小灰随手将粘在衣角处的窃听器撕下来,还有在衣领处的、鞋底的、以及行李箱底部的,她将四个窃听器递给侦探,“还请收好。”
幸好这位侦探没有用口香糖粘窃听器的坏习惯,也不知道哪里来的歪风邪气,最近米花开始流行用口香糖把窃听器包裹起来,然后随地大小放。小灰很是讨厌这种行为,口香糖超级难清理好吧!
侦探自然地将窃听器收好,冲小灰点头微笑,“方便问一下,为什么称呼我为侦探先生吗?”
“抱歉,我是来这里旅游的,对哥谭的事情并不清楚,请问您的侦探艺名是?”
“我想,我的意思是我不是一个侦探。”
“唉!?!怎么可能呢,你身上全都是侦探的气息,就是那种执着于追求真相和正义,完全就是很传统的侦探啊!”小灰眼睛睁得老大,嘴里噼里啪啦地吐出一串话来。
“这其中可能有一点误会,我真的不是侦探。”青年温和而坚定地说道。
小灰整个人都灰掉了,生平第一次认错侦探,“好的,我明白了,先生。”
“提姆·德雷克,也可以叫我提姆。”
“泽田灰,小灰。”小灰有气无力地回应,不可能啊,生长在米花,她见过那么多不同类型的侦探,不可能认错啊。眼前这个提姆,绝对是侦探,这可是作为一名米花市民的直觉!
小灰重振旗鼓,她要好好观察一下,这个声称自己不是侦探的奇怪侦探。就让正义的米花三好市民,来揭穿奇怪侦探的伪装吧!
提姆看着小灰背后燃起的熊熊烈火,突然有点怀疑,自己是不是喝咖啡喝中毒了,否则的话,那道刺眼的目光是怎么回事?快要把他穿透了吧,现在是不是要救火啊?
提姆眨了眨眼睛,发现烈火已经不见了,果然,是太累了出现幻觉了吧。
作为背景板的警官们在提姆告知有炸/弹的消息后,就马不停蹄地赶往现场,疏散人群,最后发现炸/弹已经被拆了。嗯,蝙蝠侠干的。炸弹犯也被绑起来丢在旁边了,嗯,还是蝙蝠侠干的。
最后小灰还是被警官们带走做笔录了,连带着还有提姆。在警车上小灰一直偷偷地观察提姆,不排斥和警方接触,看起来也不像是卧底。合身的西装,手工裁剪,看着就很贵的手表,出身优渥。领头的警官认识他,家族有钱有权,或许互联网上会有相关信息。
小灰偷偷拿出手机搜索“提姆德雷克”,全名提莫西·杰克逊·德雷克,德雷克企业的继承人,后被布鲁斯·韦恩收养,成为韦恩家的三子。双亲去世,有个喜欢极限运动的养父…等等,喜欢极限运动?破案了。
小灰推了推不存在的眼镜,露出神秘一笑,真相只有一个!那就是提姆的养父歧视侦探这个职业,喜欢极限运动肯定是很注重体育锻炼,相应的,有些人会对侦探这种脑力工作有一定的偏见,碰巧,提姆的养父就是这种人。而提姆为了得到养父更多的爱和关注,就会避免跟养父不喜的东西产生联系,然后苦苦压抑自己想要做侦探的初心,只能偷偷地给警察提供一些线索。
小灰推理完后静静地等待三秒,空气中只听得见车上几人的呼吸声,可恶,没有背景音,又推理错了。小灰浅浅崩溃一下,算了,不想了,奇怪侦探不承认自己是侦探是很奇怪,但是奇怪的人在米花也不少。遏制自己的好奇心很重要,小灰正在慰藉自己,好奇心害死猫,要守护好自己的小命啊。
到了警局做笔录,小灰自然是轻车熟路,但是负责做笔录的警官却感觉到棘手。问小灰是怎么发现有毒的,小灰答,闻出来的。问为什么要收拾行李,小灰答,去避难。全部都是简洁到让人无从下手的回答。
其实这还真不能怪小灰,在米花由于案件太多,做笔录的人也很多,除了犯罪嫌疑人和侦探,其他人做笔录都是尽量简洁迅速,主打的就是一个高效笔录。
终于,笔录在警官不停地追问中做完了,小灰和警官都松了一口气。
热闹了一晚上,现在已经是晚上十二点多了。小灰准备回酒店,还好没有爆炸,否则又要重新找酒店了。
警局距离酒店不是很远,小灰决定直接走路回去,说不定能碰见哥谭的都市传说呢,所以说蝙蝠人和罗宾鸟到底长什么样啊。黑漆漆的大蝙蝠但长着一张人面吗?罗宾鸟会不会是一只漂亮的小鸟?
很遗憾,小灰没有遇到哥谭的都市传说,平安地抵达了酒店。
打开房间门,小灰倒吸一口凉气,这么会有……这么多窃听器,大城市的窃听器是会繁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