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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第六十三章 ...


  •   因为怕被询问有关自己的那个姐姐的问题,原弄潮一直低着头,乖巧的喝着李风之递过来的汤,只希望他能不问就不问。
      而在她不知道的时候,另一个人的视线却在她的头上盘桓了很久。
      从她刚刚走进这间屋子的时候便注意到了她发型的变化,不是不明白这种改变说代表的含义,却有些意外,弄潮竟然对自己只字未提。
      他以为,她的生辰,她会告诉自己的。
      结果……
      哎!自己难道还能在乎这个吗?
      李风之在心中苦笑了一下,将手中的筷子捏的很紧,直到原弄潮吃干净碗中的汤后,才松开了手,笑道:“吃完了吗?”
      原弄潮从怀中拿出丝巾,擦了擦嘴,笑着冲他点了点头。
      李风之笑道:“那就走吧!”说完,便站起身来,站在原弄潮旁边,冲她发出了一个邀请的眼神。
      “去哪?”原弄潮站起身来,问道。
      李风之笑而不答,先一步走了出去。
      呵呵,这是要保密啊!原弄潮在心中冲自己做了个鬼脸,跟在他后面走了出去。
      因为信任他,所以即便不知道要去哪,也愿意跟着他。

      *** ***

      “不是一直很喜欢她吗?”李风之站在旁边问道。
      原弄潮看着眼前的东西,几乎移不开眼睛了,却还是忍住没有伸手上去摸上一摸。
      看着原弄潮那喜欢却不敢动,一副小狗狗的表情,便是李风之也忍不住低下头来,用手捂住嘴偷偷地笑了起来。
      许是听到了李风之的笑声,原弄潮回过身来,回答他道:“是喜欢,是想看你弹奏她。”
      也只有你这等谪仙,才能弹奏这仙器般的古琴。
      古琴,眼前的是一张玉制的古琴,通体雪白,不带有一丝杂色。
      原弄潮出生于富贵之家,再加上母亲的教导,对于此等事物的眼力非凡。先莫说整张古琴都是由一整块玉石雕琢而成,单是琴本身的音色,便已是世间极品。
      自己之前无意间闯进过这间屋子,便被她吸引住了。
      还记得当时的惊艳,她就在那里,整间屋子再没有其他,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没有更多的点缀,只有她独独放在那里。整间屋子,除了她,只有一张摆放她的桌子。
      李风之素来爱花,他所居住的小楼,几乎可以说是无处不飞花,只除了那间屋子。
      不是不喜欢,也知道李风之是一定不会拒绝自己的请求,却还是知道君子不夺人所好的,于是,只是庄重地关上门,走了出来。却不想,还是被寻来的李风之看到了,想来,他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知道自己喜欢这张古琴的吧!
      这样的古琴,又有谁不喜欢呢!单看李风之对待她的态度就可知一二了。
      只见李风之从怀中拿出一方白巾,在手上细细地擦拭了一下,才走到那张古琴前,庄重地跪坐在那里。
      他先是试着拨弄了一下,而后抬头看了看原弄潮。在接受到对方充满渴望的目光后,才笑了笑,闭上眼睛,开始弹奏了起来。
      原弄潮起先还在意外,李风之为什么要闭上眼睛。然而,在听到他的琴声后,却也不由得闭上了眼睛。
      人间仙乐,绕梁三日。
      若非静下心来,只用耳朵细细地去品味,便是浪费了上天的恩赐啊!
      一曲终了,原弄潮仍旧是呆呆的,似乎还是沉浸在刚刚的音乐中,走不出来。
      李风之也不去催促她,只是仍旧跪坐在那里,看着她,时不时的拨弄一下手下面的古琴。
      不知过了多久,她似乎感觉到了一股冷冷的视线扫视着自己。也许是被这道视线惊扰到了,她找回了自己的神智。
      她向四处看了看,觉得不过是自己的多心罢了,便继续专注在李风之身上。
      她愣愣的看着李风之,露出了一个发自内心的微笑。
      李风之看着眼前笑得一脸纯洁的原弄潮,不禁笑着问道:“好听吗?”
      “恩。”原弄潮点了点头,不经思索的立刻回答道。
      她喜欢这种感觉,似乎只要是同李风之在一起,她就可以不用去思考那么多,不用去烦恼,只要表达出自己真实的想法就好。
      其实,喜欢这种感觉的不仅仅是原弄潮一个人,李风之也很喜欢,和这个女孩相处,完全的放松,不用去做过多的思考。
      “那要试试吗?”他再次拨弄了一下手中的古琴,问道。
      原弄潮看了看眼前的古琴,有些犹豫。
      她是学过古琴的,且不说她之前为了讨好王怜花而故意去学过很多东西,单是她世家小姐的身份,就让她对很多东西,都不得不学。
      作为一个学过古琴的人,面对着这样的一张古琴,若是说完全不心动,那一定是骗人的。
      哪个打篮球的不想去参加美国NBA?哪个拍电影的不想走入百老汇?哪个开车的不想尝试一下劳斯莱斯?
      她也一样,她是真想就这样点头了。
      然而,她终究还是控制住了自己,摇了摇头。
      不是不喜欢,而是不适合。
      过去的自己,用了自己重生这一世的几乎所有时间来明白了这个道理。
      有些东西,也许我们很喜欢,但是,我们终究不适合。
      自己也曾花费过无数心力用在学古琴上,然而,学到最后也终究不过是能浅弹几首乐曲罢了。
      当时的自己是怎么做的呢?
      当时,自己好像比现在要理智,成熟,也放得开得多!
      既然古琴不适合自己,那么自己就放弃,去学些别的吧!
      且不说不是学不了古琴就不适合所有乐器,便是自己真的于音乐无缘,那又如何,自己可以学习的还多着呢?不是吗?
      于是,她放弃了苦练了几年的古琴,而转去学了琵琶。
      一个不得不做的选择,倒让自己成就了特殊的机缘。
      是从那个时候,自己便告诉自己了吧!
      如果不适合的东西,便不要勉强,哪怕再喜欢,也一样。
      喜欢是什么,是一个很奇妙的东西。自己曾经也不喜欢琵琶,但是最后,却发现,这才是最适合自己的,于是,也便喜欢上了。

      去喜欢那些适合自己的。

      或者说,因为是适合自己的,所以,去全心全意的喜欢。
      至于那些不适合的,忘了吧!忘了吧!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67章 第六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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