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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你要清醒,清醒。” ...

  •   “南君,之后打算去哪里?我要在这里待上一段时间,就不带你走了。”高叔叔说。

      “去江国江都,看一场盛世婚礼。”她拎着包袱,笑着应答。她不是不想留下,但她还有事要干。

      “你倒是好,走罢。我就不送你了。”

      莳南君自是知道缘由,高叔叔,红姨,成了好友,就那么几天打闹,颇有种酒逢知己千杯少的感觉。但她一看便知,他们只是朋友,他们两个故事她都知晓,他们最爱的人都已不在,此生他们不会再爱上任何人。

      一生只爱一人,便已足够,不恨,不怨,不悔。

      很幸运,对不对?她微笑,然后踏上征程,他们的故事暂且不说。

      她去取回了她的绝世好剑,当初装富大爷买的,她给它取了名字,叫不哭。至于,为什么叫不哭?她怕遇到坏人自己会哭啊。

      不过,她现在又是富大爷了,毕竟高叔叔塞给了她不少盘缠。

      走出胡国,进入江国,某座小城。九月中旬,入秋了,树叶染成金黄色,路旁的枫树是漂亮的火红。

      落叶纷纷落下,似飞舞的灵蝶,渲染初秋。金秋时节,景色宜人,层林尽染,叠翠流金,驱车向秋去。

      “诶,这位姑娘留步。”听到声音,这声音很好听,但吊儿郎当,听起来没心没肺,很不靠谱,还略微女气,却叫人酥麻了半个身子。

      眼前这人,比她高了一头,一件有些发旧地雪白长衫,带着个雪白书生帽,身姿挺拔,脸蛋很白,柳叶眉很秀气,一双狭长的狐狸眼,会转,看起来很狡黠,甚至于狡猾。嘴唇很红,牙齿很白,带着股书生气,没有棱角,少了平常男子身上的英气,像是吃软饭的小白脸。

      此时,他笑得比春光灿烂。好看,很好看,他便是那片春光。

      “这位公子,敢问有何贵干?”她的声音轻快,满含笑意,音律婉转,很好听,他听见了一池的春水。

      而方恒旮便是,对上这样一张明媚的笑脸,望进了一双满含笑意的眼眸,淡粉色的唇角绽放,白皙的肌肤,舒缓的秀眉,风扬起发角,秋日暖阳下,光影间倾城绝色,惊艳了满城时光。

      白衣黑发,裙角粉色兰花,金色秋景,极净极美。若是把这个人卖了,一定能卖个好价钱。可惜了,他现在不干那行,不过眼前这人一看就非富即贵,这下赚大发了。

      “姑娘,你可认得这玉佩?”他拿玉佩在她眼前晃了一圈,然后将玉佩攥在手中。

      随即说道: “莳南君,是吧?不瞒你说,这块玉佩其实是你父母交给我的信物,你父母把你托付给了我,从此以后,我叫你往西,你就得往西,绝不得往东。”话语中得意洋洋。

      “乖~,以后要叫哥。”他摸摸她的头,不得不说两人都是白衣黑发,一高一矮,还真挺像兄妹的。

      “我不认识你。”

      “那你是莳南君总没错吧!”他的脸色依旧没半分变化,仍然笑得那么春光灿烂。

      她无语点点头,她大约是知道了。

      “那就没错了,我保准是你哥。”他很自然地拍拍她的肩膀。

      她这是被赖上了,不过,被美人赖上,也着实算一美差。

      不过,这玉佩,还真眼熟,嗯,她爹娘给她找了个哥。

      “哥。”

      “真乖~,小妹,走,哥带你吃香的喝辣的去!”

      他们先去了成衣铺。

      “公子,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

      “呐,这件,这件,这件,这件……全给本公子包起来。”

      “好的,公子。”

      方恒旮换了新衣服出来,上下打量了了莳南君一眼,语重心长地对她说:“小妹啊,你穿女装的样子太招人惦记了,还是换上男装的好。”

      见她换了男装出来,又说:“小妹啊,我发现你穿男装也挺招人惦记的。”

      “有如此貌美如花的小妹,实在是人生一大苦恼啊!”他很苦恼,眉头都皱成一个川字了。

      某家客栈内,

      “小二,把你这最好的酒,最好的菜全都给我端上来。”如今方恒旮全身焕然一新,穿了一身华贵白袍,镶着金边花纹,头上带了个宝石玉冠,手里晃晃当当摇着一把纯金扇子,浑身都是铜臭味,一看就是富大爷。

      他身后跟着提着大包小包的的莳南君,莳南君也是一身华服,换了男装,倒是比方恒旮更为女气。

      “好的嘞,请客官稍等。”

      他们寻了一处坐下,方恒旮随意地将一支腿曲起。

      就这样,方恒旮当起了富大爷,压榨他家傻小妹。

      热闹的小巷,各种小摊,各种吆喝声,各种香气,各种小玩意,热闹,繁华,烟火气,让人感觉亲切。

      莳南君手里提着大包小包跟在方恒旮后面,吃力且被压弯了脊梁,一张漂亮的笑脸咬牙切齿的可爱。

      不过咬牙切齿倒不是因为气愤,而是拼尽全力怎么还这么重、顿感人生艰难的挣扎和不屈。

      眼看可以把东西放下,坐下来休息啦,虽然拎东西很累,但是还是很有成就感的 : 你看,她能拎这么多东西呢。

      她有小小的自豪。

      一边小小的自豪着,一边要把东西放下,噢,腾不太出手来,她低头看着自己双手拎着各种小包,胸前手上堆着打包,颇为苦恼。

      已经坐下了的方恒旮,翘着二郎腿摇着扇子,潇洒闲适,俊秀的脸上一双狐狸眼眼眯起,勾着笑欣赏她的苦恼。

      唉,呆子。

      莳南君忽然感觉手上一轻,一双修长有力的手拿走了堆着的东西,她抬头,对上一双含笑的眼。

      “姑娘,”

      她将拎的东西往桌上堆着,眼睛看着他听他说话,眼睛也笑起来,粲然生辉。

      “谢谢。”乖巧又真挚。

      年轻的店小二脸蛋悄悄红了,有些腼腆地冲她点头,然后退下了,只是脚步有些凌乱。

      看着面前这和谐的画面,作男子的打扮的白衣姑娘,个子比姑娘高了一头的店小二,方公子的金扇也不摇了,

      这两人的动作倒是一致,他合上扇子想。

      “莳南君,回神。

      别看了,人家都走了。”

      “他真是个好人。”

      “你知不知道你现在的样子有多么花痴。

      还有,人家不过帮你拿个东西而已,你要清醒,清醒。”

      他用扇子高抬贵手地轻拍了一下桌子,语气先是嫌弃,然后是不着调的淡淡威胁。

      她只是拖着下巴,看着他轻笑,并不言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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