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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龄剩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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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来就不适合谈恋爱的。打从95年‘哇‘地一声落地,到如今24岁,竟一次也不曾有过男性朋友。身边的人都不忍当面伤我心,背地里偷偷耳语“留着那层窗户纸,敢情要给阎王!”“就怕阎王还不要呢”“你不知道上次一起去玩,路过电话亭,里面穿着校服的男女拥在一起’脸对脸那啥‘;我们说笑了一句,敏叁,初吻怕不是还留着吧?你看看人家,再看看你!谁知她就恼了。真晦气!”她们说得对,24岁了,说出去还不笑死人。
我不是不想谈恋爱,好像在任何时候都差了些时机、时运。读书的时候,也有暗恋的男生,也幻想过谈一场纯真的校园恋情;但又忌于父母的管教,家是本分家族,又一层,方圆百里的邻居都道谁家孩子,毛/都没长齐,就想男人了,怕是刚做了女人,这就当上妈了。其实谈恋爱和想男人根本是两码事,我当然也知道交男女朋友之间有条黄线,小学老师都有讲。但在那些大爷大妈面前,你就如同蝼蚁,蝼蚁撼动大树——自不量力的事,我心里一直有数的。看着身边朋友、同学在不同阶段相继交了一任又一任男朋友,度完了漫漫长的学生时期。也曾听朋友向她说起男女恋爱之事,于我而言有如牛饮水,无味、无知、无觉。
入了社会,才发现浮沉世界,见色起义的男人,大多了。你还不解我,我也还不解你,只是匆匆见了几面,便说做我女朋友,好名正言顺实施他的受欲。柏拉图式爱情在如今大千世界,太难找了,更何况,他能遇见你或是你遇见他。我也不是要求完全做到精神上的爱情。开始,我不再相信爱情这个玩意。
又过了几年,年纪也大了,父母那边催得紧,你又不得不考虑结婚大事。男人、红本上并肩的男人、朝夕相对的男人。父母说,自己也不带个回家,或者父母对你提出交往的对象必要有的条件。我笑了,虽说中国这么大,人口那么多,又不缺男人,但能遇到他,那就如同要找出的最末尾数。没遇到,那能怎么办,挣扎、挣扎,挣扎几次也就认命了。可能我生来就是相亲的命。不是我看不上相亲,我看不上的是,如今上桌吹嘘的男方父母,他们道貌岸然地说,“只要你姑娘点点头的事,我们明天就把彩礼一分不少堆在你家桌上。咱们的儿女这就洞房。”为何就这般仓促了?为何中国所有都发生改变了,唯有这一套习俗冥顽不灵地滞留在原地,老思想,老派作风?为何我们女人依旧成了他们男方生儿的商品,同样,女方父母也顺势,谈成本、谈高次等。(依她想,那该如何做?她又不知,逞嘴上功夫罢了)
临相亲,我还是退缩了。现只有一个念头,再等等,该是时候没到,反正也24岁了。
25岁,我妥协了许多,但还是不肯妥协相亲。25岁,看男人,竟像40岁的女人欲罢不能的饥渴,也有像师太,“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我想,如我生在开明之家,我一定会不一样。”
26岁,终于在那一年,敏叁遇到了他。
敏叁说妥协了,不是随口说说的。无论他是见色起义,或是第一面就□□。尽管听来有点可笑,有比大家都说女人在婚姻上不就是越老越不值钱,又或是,对人生有了另一种解读。
与义鑫确认关系后,第一次见面,敏叁低着头,腼腆得像十七、八岁的小姑娘,不敢正视他的脸,只用余光匆匆瞟一眼。他那属于男人独有磁性嗓音从头顶上方传入她的耳廓边,溶入她的心底,心如火山岩浆,翻滚,层层热气沁入脚底板。转眼敏叁成了全世界最幸福的女人。与他见面次数多了,他的模样也就深深印入了敏叁的脑子里。短而直的发、额前的发略长些,敏叁喜欢触碰他的头发,不过有点扎手。浓密的眉,单眼皮,吊梢眼,微微一笑,眼梢处有点媚,她喜欢他笑的样子,她喜欢他开心的样子。大鼻子,薄嘴唇,略宽。敏叁常听妈说,男人嘴大,吃四方。是福相。他周身散发着朝气,类似军人的气质。
敏叁在上班,义鑫发来消息说下班要和同事一起去吃饭,他说有同事过生日,大家组了一局,热闹热闹。下班的一个小时后,他发消息问她在干嘛,她说刚吃完饭。敏叁正要再说些什么屏幕突然跳出他打来的视频通话。视频里,有一张桌和红椅子,几位看似比他还要小的男子。他说,人还没齐,还有一会……那边信号差,说话声淅淅沙沙,不成句子。她对他说声,见面再说也不迟,便挂了。
七八点钟样子,他给她发了一张饭局上的是照片。照片拍得甚是模糊,满桌的菜肴,几厅酒,左右两侧紧凑的人头,画面正中,有一对年经男女,男女面前摆着插上蜡烛的蛋糕,女人甜甜望着她的男人。敏叁看着看着,感心中发沉,嘴里发苦。敏叁到底在怪他,怪他不曾有让她参加的星点意思。让她一度揣测这段关系的真实性,又暗自端详起容貌来。敏叁从来就不丑,基至了如今这个年纪脸蛋上还是平滑细腻的,还有点婴儿肥。恋爱中多愁善感的女人。
见面了,他对她说了饭局上的事,让她猜,照片里正中的女子,也就是过生日的男人的老婆多大?敏叁摇了摇头,接着他笑谈道,才19岁,男人可与我一般大。我们唏嘘他老牛啃嫩草。敏叁先是好奇地认真听他讲,嘴角还略弯了弯,听他说完,心中又百感交集。停顿了一下,她小心翼翼问他,“那你后悔吗,我可比你大。人家可找了比自己小的。你却和我……?”她没敢看他的眼睛,那双眼睛似水晶球的闪片星星闪了闪。“说什么呢”他抬手轻拍了下她的后脑勺。她勉强笑了笑。不过后来他再没有提起关于年龄差的相关事件,反而是敏叁追着他问,“我大你一岁,就比你老一岁”“长你几个月也是长”他哄着她“你本人看着可比我还小。我们第一次偶遇,我还以为你才刚毕业。”他常说着类似的话哄着她。敏叁便这样唤他——鑫哥,久而久之,鑫哥便成了她对他最亲呢的称呼。
忘了听谁说的,说“吃、喝、嫖赌”男人总要沾一样,男人是这样的。还好他爱吃,敏叁想着,近日,他总带着她跑遍周边的美食地,她便陪着他吃遍这山珍海味。
他与她又见面了,这次相约在电影院,看电影也是常有的事。电影院大厅,她穿着格子大衣,黑裙子,勾勒出紧致细腰的贴身白毛衣。镜子里的她大方得体。她看着海报选了一部力青年演员演的电影,近日,大家都在谈起这部电影,一阵风刮进了她的耳边。电影中断有一分钟20秒羞涩的画面,她们当然不可能事先知道。26岁的敏叁不再恼了,恶补了一通,不能说她完全懂了,但不比那些性经验有老婆四十岁的男人,在饭桌上,吃午茶时,谈论如何娶到老婆之事,“到宾馆你就开一间房,骗到房间。难道你还能被她推开了,你一按,不就成了吗!”十里外都能听见他们男人粗野的笑声,笑作一团,兴趣勃勃的模样。画面漆了绿漆的铁床边说话的两人,从他们眼睛也能看出禁忌的甜丝,水到渠成的事。他像小孩子,好笑抬起手臂横在她眼前,恰好挡住情色的一幕。敏叁嘟喃撒娇道:“为什么你可以看?”“我是男人”他说。这是哪门子的大男子主义。出了电影院,他们沿着山马路漫无目地散步,人流中,车流中,炫丽的霓虹灯下,抬起头看时感觉就像喝了酒,从眼里开出灯的五彩的花,敏叁是这样感觉的。四月夜晚西湖的风,有点凉,但敏叁有他,有他手心滚烫的热。他根本就是小孩子嘛,他突然调转头与她面对面。她笑着说,“你那是干嘛?”“很难看出来吗?替你挡着点风,看你脸都吹红了。”他的宽身板不止一点,而是刚刚好容纳她的娇小身子,严丝合缝。
如果形容那晚的情况,像第一次约会时,娇羞态、像以前新娘出嫁,半推半就,半娇半媚,进了红帐子里。体味充斥着宾馆房间,刺眼的白,白床单,白棉被,白床单。敏叁是被旧思想养大的人儿,骨子里也难逃守旧。有了关系,从此该起,她是认定了他是红本本上并肩的男人。
女人白莲瓣般的手臂曝光在空气中,一并锁骨,带着诱惑的锁骨线。她的纤细的食指尖,停在男人的眉骨上。用已有些年岁的指头,绘着眉骨轮廓。他圈得她的身子扎得紧紧的,被子里他们的身子像两条单股麻绳缠绕在一起。靠太近,以至于她的下巴都磕在他的胸肌上。到这时她才知晓,他是位相当自律的男人,身上皮是皮,肉是肉,骨骼是骨骼,待在它该待的地方。他也伸着出右手臂反复揉搓着她的脸。她似乎有些不舒服,挣扎了一下手臂,手指转而移到他的鬓边后的耳垂上,像睡觉前的宝宝手里握着妈妈耳朵才能入睡。他说,你像我妈一样,喜欢摸我的耳朵。她看见他笑了笑,她没有回应他,发着呆。她忽然伸手拨开了他的手,不满地撒着娇“痛,你的手。”他听说,忙挪开了手,展开手看了看,手掌厚厚一层茧,常举哑铃很难不皮糙肉厚。她突然发问,“你喜欢我什么?”当她问他这句话时,内心十分不自信,生出配不上的念头。他嗯了半天,又说些她听不懂的话,等他理顺了话,她又急忙捂住他的嘴,忙说“我知道了”
有一次便有第二次,不止□□上的,也指惶惶不安涌上来,卡在喉咙里。恋爱中段时的女人。在床上,淡青色的月光从匆匆拉上又没完全拉紧的窗帘的空隙中偷渡进入房间,影影绰绰,像□□男女的影子。她故意说“我是不会要孩子的。”难道她真的讨厌孩子吗?!他沉默着,她又问,“你喜欢小孩吗?”他只管继续沉默。床单被消毒水不知泡了多少遍,麻线条条分明,割得她裸露的背部生疼。她苍白的目光望着头顶的天花板,刚刚余欢的身体现又如一块死肉,笔直躺在那。她越来越觉得自己是被同一男人白嫖的妓女。她想起,在地下室的美食城里,他端来热腾腾的小吃,隔着雾,他的眼睛泛着篮,闪着光,熠熠生辉。他把她的酸辣粉,放在她的眼前,他说,我妈也喜欢酸辣粉,平常就喜欢酸酸辣辣的吃食,你们很像。他又重复了一遍。他总给她这样的念头,却不向父母说起她。他总结结巴巴地说告诉了,她知道他一定没说,他自己说露嘴都不知,前脚才说告诉了,过几天,又聊起,父母让他相亲之事。如果父母知道怎会让他相亲。
都说夫妻才同床异梦,那她与他现如今算哪门子夫妻。有了心事,便不好了。这疙瘩每每郁结在她的心头,她活成了与丈夫生活七年的妻子,处处观察、堤防。她还得逮住机会拐着弯和他说,关于女人被男子抛弃的事件。他说的话真真假假,有一天他说了真话(告诉了父母,她的存在),她也是深信不疑的。
慢慢地他们之间生出填不满的窟窿,说不通,总要吵上一架才好。他说“你一直是活泼开朗的,转脸就变了一个人。”她从来都是闷闷地,不爱说话的人,因为是他,因为是初识。原来他从来没有真真走近她,认认真真了解她。
他们又没闹着分手,哪怕只剩一点情,那也是情,也是他们还没到分手的时候。吵架一事随着时间而消逝,有如昨日的大雨,天一晴,消失得无痕无迹,看似是这样的。两人总还是失联了一周,复又和好如初。他加倍对她好,依然牵着她手过马路,看见混血儿,大笑着“以后我们的孩子也是“混血”,‘湖南和重庆的混血。’
她生日,半夜里12点,他准时准点发来一条长长的短信。如果放在以前那是一篇深情且浪漫的情书。如今再没有人像他那般,说出发自内心的情话了。
可能一周,也可能是一年,再遇见他,在本市繁华的街道上,显示屏下。她亲眼目睹他簇拥着那个女人,照片上右手边靠近相机,第二位坐椅上的老女人,也是全场唯一一位女性,除了已成婚的女子。高贵、傲人的姿态,从车内走出,后被紧随而来的他拦腰扶上。其实那女人看着一点也不老,保养地恰到好处,也不富态,也没有破尿酸的痕迹。要不是她曾听他提起那女人年龄。她记得追问过他原因,他给了她这样答复,“你难得的女人,我不忍再骗你。”
“我从来就不适合谈恋爱的”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