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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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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越听越听不懂,她们开始说欧洲旅行的事,偶尔插上几句西班牙语、意大利语。
程雪百无聊赖,拿着手机玩,却意外发现一条热搜。
原来,明天,沈西帆要来安城拍戏!
这个消息就像一颗石子,投进死水之中,终于溅起涟漪,让死水活了过来。
程雪仔细去搜了半个小时,最后终于确定,这是真的,不是营销号蹭流量。
因为,沈西帆一分钟前发了个微博:安城,非常的漂亮,尤其是夜景,这次去,一定要看个够。嗯,还有美食。
得知他真的要来安城,程雪笑的就像个初恋少女。
是的,这是她的秘密。她爱沈西帆。
沈西帆,影视歌三栖明星,每一样作品都是大卖,跻身一线男星系列,号召力非常强大。
她欣喜不已,一把掀开蚊帐冲外头喊,“沈西帆要来安城!你们知道吗?”
叶思彤随意的声音在脚那头响起,毕竟,她的脚正对程雪的脚,两人的床都紧贴宿舍右边墙,“沈西帆?”
说完‘哦’了声,想起来了,“知道啊,他现在火的要死。”说完顿了顿,好奇问程雪,“你喜欢他啊?”
“没有啊。”她想也不想,脱口拒绝。
在她看来,沈西帆那样完美的人,自己说喜欢他,会让他很尴尬吧?
他是天上的云彩,而自己呢?只是烂泥中的一条泥鳅,可总是不认命,时不时将头露出来,仰望天空。
杨曼‘嗯’了声,带着两分庆幸,“不喜欢就好,那家伙,一双三白眼,下巴又太削尖,刻薄的很,哎话说,真有人下巴长这样嘛?他是不是整容了?”
程雪床对面的刘熙雨说,“我正在搜。”顿了顿呵笑,“他要没整容算我输,你们看他刚出道跑龙套那会儿,脸型都不一样,人家问,他说是打光,我勒个去,啥打光能把脸型都给打变啊,这是外星球射线吧。”
程雪嘟了嘟嘴,问杨曼,“你什么时候给人看相了?你家不是做生意的嘛。”
“做生意认识的人多,我爸妈有时候说,我就听一耳朵,那种三白眼,容易手上沾人命,搞不明白这种人怎么会有人喜欢。”
程雪拉了拉被子,心想算了,看在是杨曼的份上,不跟她计较。
几人说了会儿话,不知不觉中就睡了过去,毕竟,明天是周五,还有课。
但程雪没睡,她一丁点困意都没有,抱着手机,不断刷沈西帆微博,将他上千条的发表一一看完。
他是个很努力的人,对自己演的每一个角色都非常认真揣摩,不论是主角还是连名字都没有的龙套,他都会用尽全力去了解。
她翻到去年一个微博,沈西帆这样写:也许那一刻,是真的动心,但,时间在变,那么,就所有一切都会变,可为什么,你不变?
看着这条微博,她已经在脑海中幻想,他写下这些的时候,心情是怎么样的?
沈西帆真的很优秀,非常的好,可总是有人讨厌他,这让程雪很不明白。
如果,硬要说他这人唯一的不好,那就是已经结婚了吧?
毕竟沈西帆是大器晚成,今年都三十一岁了。
所以他在三年前,就已经和一个编剧结婚。
网上都在猜测,说他妻子八字旺夫,结婚不到一年,沈西帆就一夜爆红。
想到这个,她心里像有根刺似的叹气。
这么完美的人,怎么就结婚了呢?
第二天早上,三个舍友已经起床洗脸刷牙,杨曼正拿着一堆衣服在纠结,今天要穿什么?仰起头,冲程雪的床喊了句,“程雪,要上课了。”
说着话,她走到床下,伸手敲了敲隔板。
程雪疲惫地掀开白色劣质蚊帐往下看,“我头有点晕,可能有点感冒吧,你们去嘛,我睡一会儿。”
“那你吃药没有?我去给你买药。”杨曼担忧问。
“不用不用。”她急忙摇头,“我就是这会儿头晕,等一会儿要是还不行,我自己出去看看。”
“好吧,那我给你请个假。”
三人已经关门去上课,程雪急忙将脑袋缩回蚊帐中躺着,心里升起一股愧疚。
好一会儿,她坚定告诉自己,“就这一回!就这一回!就逃课一回!我真的只想亲眼看一眼他!”
她不断在心里告诉自己,就这一次!就一次!
怀抱着满心愧疚,她心脏‘咚咚咚’狂跳,好像中空的地方,被人挖走一块。
她急忙将手机拿起来,点击播放音乐。
那温暖深情的嗓音在狭小的宿舍中流转,轻轻钻进耳朵。这是她之前去校门外网吧里下载的歌,全部都是沈西帆的。
九点半的时候,她起床收拾,站在柜子前纠结好久。
她倒不是像三个舍友那样纠结要怎么搭配,而是自己,只有这么几件衣服,空空荡荡挂在里面。
她站了好一会儿,将仅有的几件衣服拿出来,最后选出一件黑色短袖,和一条铅笔裤,庆幸昨天把小白鞋给洗了,这会儿穿上,背上书包出门去。
沈西帆要拍戏的地方在另一个区,她转了好几趟公交车才到达地方。
站在一座寺庙山门前,今天要拍的,是一个古装剧,男女主会在寺庙前有一段高光剧情。
而此刻,寺庙前早就已经人山人海,如同蚂蚁大军出动。
程雪只能在外头四处转转,看到有人手里拿着礼物,有的是礼盒包装,有的是一束花。
她心里一惊,急忙离开,在街道上转转,总算找到一家花店,走进去一问,稍微大一点的,就要一百多。
“哦哦。”她看向询问要送谁的花店老板,满心尴尬,却故作不经意,“我先问问,我公司要开业订花。”
花店的女老板笑了,“开业的话还是花篮为主,这种送花,主要还是私人。”
“嗯嗯那行,我回去商量一下。”她找了个借口仓皇跑出花店一百多米,才停下来四周看看。
这个地方仿佛被繁荣的安城遗忘,处处都透着一股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历史感。
她掏出手机一看,自己已经离开四十分钟,现在必须马上回去,不然,到时候可能会错过亲眼见他一面的夙愿。
可双手空空,她咬紧牙,硬着头皮回去。
每办法,实在是抽不出钱买礼物,她心想,干脆就躲在人群中,远远看一眼他就好。
回到寺庙后,却发现人比之前更多了,她咬紧牙,拼命朝前面挤。
快要挤到最前面一排时,一个年轻女孩不屑看她,刺人目光上下打量她好一会儿,讥笑说,“你带礼物了吗?我们最前排的都是要送礼物,你礼物都没有还好意思挤前排啊?你拿什么送稀饭啊?”
稀饭,这是对沈西帆的昵称,因为他的名字是西帆,谐音稀饭,所以粉丝都这样亲昵叫他。
程雪心里一沉,窘迫的一脸通红,咬紧牙慌忙往后退。
她挤着后退一段,站在人群中间,抬头往前看了看,可眼前,只有人头。
要知道,她才一米六二,不知道为什么城里女孩都长得这么高,三个室友,个个一米七往上,自己在宿舍,就像个侏儒。
现在的自己,梗着脖子,都快要把脖子当橡皮筋拉长,狠狠踮起脚,可除了人头,还是什么都看不到。
就在她慌乱不已时,突然听到一个男人客气声音,“稀饭来了,大家让一让啊,人要进去,这都围的水泄不通了。”
人群中爆发出此起彼伏的尖叫声,程雪被人群挤着往前走,拼命跳起来,就见沈西帆穿一身便装,脸带温暖浅笑走来。前方有一个男人在开路,应该是他工作室的员工吧。
身后跟了四个助理的样子,后面还有十几个穿着黑衣西装的男人,都是保镖。
沈西帆冲着人群招手,浅浅带笑,看起来居然比视频里更好看,起码一米八的身高,皮肤很白净,浓眉星目。唯一的不好,可能就是太瘦了,仿佛稍微一用力,骨头就会把皮给戳破。
“稀饭!稀饭!”
不断有粉丝冲过来,将手里的礼物塞到他手中,他笑着一一接下说谢,递给身后的保姆。
“谢谢,我要去化妆了。”
话音刚落,就有粉丝大声问,“稀饭,这次你要在安城待多久啊?”
沈西帆边走边思考,那样子,干净纯洁,歪着头想了想,“可能要几天吧,要把这场在寺庙的戏拍完。”
说着话他已经走进去,保镖们守在门口,将粉丝拦在外面。
粉丝中不断有人尖叫,欣喜大声讨论。
“刚刚我把花送他,他还拥抱我啊啊啊啊啊啊这件衣服我不洗了,就挂起来。”
“我刚刚送他礼物也是啊,稀饭真的太好了,特别礼貌,还跟我说谢谢。”
“天啊,刚刚近距离看,他皮肤好好,而且比电视上更帅,啊啊啊啊啊帅死我了。”
“对啊,他就是吃了不上镜的亏,可就算这样,还是很好看,我的天啊太帅了,要是能当我男朋友就好了。”
“醒醒,工头叫搬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