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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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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我高考结束。好像每位高考生在最后一场考试结束时,都会遇到一场大雨。伴随着这场雨,我的人生向另一个方向行驶,不论好坏。
我高中过得不大开心,在一所还不错的高中里,拿着拿不出手的成绩。没有和老师斗智斗勇的经历,没有和同学同仇敌忾的生活,也没有和父母撕心裂肺的拉扯……以至于直到高考结束,我也就只想着“终于,总算,好歹,是结束了。”如果在小说里,我应该就是那个在班级里没有姓名的女同学。我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但也没觉得好。后来我明白了我为什么那三年不开心,大概是我在最青春的年纪却和“青春”离得最远。我没有可勾勒回忆的任何故事,于是只留下了不开心。
我本以为,以我对高中生活的厌恶程度来说,不论高考成绩如何,我都能坦然接受。可当我查到分数时,我坐在家里楼梯上哭了半小时。是个符合我成绩的分数,是只要多对一道选择题就能上个台阶的分数。哦,是这样的,我小升初离最好的学校差三分,中考离最好的学校差三分,高考也是差三分,那一刻,我觉得老天在整我,他想让我哭!那我只能哭给他看了。可我哭着哭着,被一双手抓住,他和我说“你别哭。”他不是上帝也不是鬼,他是我爹好朋友的儿子,一个复读了一年的学渣。他和我说,“我只考了300分,也没哭,你开心一点,”这句话真的安抚了我,我鼓励他“你去年200分,今年进步了100分呢,”他放开抓紧我的手,离开了,没带走云彩,带走了我的眼泪,还有他的。
总之,因为他,我止住了眼泪,并且感到庆幸,毕竟我有学上。这么看,我真是个积极奋进的好学生,心心念念的只有学习。那天之后,我待在家里仔细研究报考指南,争取实现“考得好不如报得好”的美好理想。当然,最终选定学校的原因是我觉得名字好听。
我们必须承认,这世上每个人的命运各不相同,有人注定光彩夺目,无论何时,都能成为主角;而另一些人,比如我,即便到了大学,我那无趣、一眼看到头的人生也没发生半点变数。我那时候一度怀疑,这么没有盼头的生活,我能活到成年,靠的是惯性,活着的惯性。可能会有人觉得我有这种想法简直太消极了,可是,我是一个从成年开始,就将“好死不如赖活着”贴在床头、书桌前,时刻提醒自己的人。我一边感慨生活无趣,一边努力地保护自己,免于伤害,争取活到60岁,想看看我和这个操蛋的世界到底谁更无聊。
直到我遇到丁西。和丁西的认识,我多少是使了些手段的。2011年,我在辅导员的推荐下,给一位代课老师做助理。说是助理,其实就是做些课件整理、卫生打扫等琐碎小事。我天生不善社交,但架不住这位老师有社交牛逼症。从和我吐槽他生活的琐碎到带着我和合作伙伴聚会大概也就俩礼拜。用他的话来说,像我这种没什么特长的大学生,如果还不懂得社交以后会死很惨。我被吓得不轻,于是壮着胆子和他去了一个私人聚会。就是那一次,我见到了丁西。
要么我说命运神奇呢!那时候我是一个挺自卑的人,平时走路都很少抬头。我不知道有没有人能理解,那种感觉就是,如果我抬头走路,不小心和迎面路人对视,我会立马和见了阳光的吸血鬼一样原地死掉。其实十年后的今天,我依然不大敢肆无忌惮地和陌生人对视。可是那天,我就是像丢了魂似得望向他,并且一直一直望着他。当时我正在赶往聚会的路上,突然的暴雨让我不得不躲进路边挡雨棚。正当我犹豫要不要向老师发出“求救”信号时,我看到对面草丛边有团黑漆漆的东西在动。鬼使神差,我竟然冒着被淋湿的危险走到雨棚边,企图看清到底是什么。后来我很多次觉得,好奇害没害死猫我不知道,但好奇心确实改变了我原本平淡却也没什么坎坷的人生。当然在那个当下,我很感谢我的好奇心。我终于看清了那团黑乎乎的东西,啊不,准确来说是黑乎乎的人。他撑着伞,蹲在草丛边,给两只被淋湿的流浪猫挡雨,另一只手里拿着一袋东西。路灯微弱的光打在他的脸上透着温柔,然后那束光照进了我的心里。大概是我的窥视过于明晃晃,他发现了我,我也是史无前例地没有避开陌生人的目光,甚至内心期待这样的对视能够更久一些,不是有人说,互相对视4分钟就会爱上对方么!可惜,这样的预言并没有发生在我身上,可我也知道,我对他一见钟情了。可能因为那束光,可能因为那两只瑟瑟发抖的猫咪,当然也可能是因为那把我很需要但却没有的雨伞。
坦白说,用对视来形容当时的我和他是我幻想中的两厢情愿,现实是他发现我在看他,抽空赏了我个不清不楚的眼神后便去关爱那两只猫咪了。虽然后来他告诉我,当时那个眼神并不是抽空给我的,而是我的目光太热烈,他觉得下一秒我就要扑上去把他那把黑伞据为己有,所以他赶紧避开我的目光,不想让我得逞。在被他用实际行动拒绝后,我决定放弃我那段刚刚萌芽的一见钟情,寻找一把新伞。老师的电话就是在这时候来的,他告诉我已经让朋友赶来接我。我满心感激地等待我的“救世主”,希望他是个有爱心、会在雨天关爱小猫咪的人,当然最好是也能关爱我。
丁西到我身边来时,我正低着头在心里给他画圈圈,压根儿没注意他是在和我说话。等我清晰地听到他说“需要帮忙吗?”时,他已经在和我比手画脚试图确认我是不是个聋哑人了。所以我几乎是本能忽略了他的询问,回答说“我听得见。”他大概没想到我会说话,愣了一下,又问了我一遍需不需要帮忙。我立马忘记了我那位还在路上的“救世主”,报了餐厅地址,让他送我一程。如果他足够敏感,应该会发现我并没有和他客气,给他“不顺路”这个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