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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2章 从此不当背锅侠 这老太婆就 ...

  •   这老太婆就是不想梵司凌喜欢白玥,才闹这么一出。这种形势下还能怎么样呢,再当一次坏人呗,唐朝歌毫不犹豫将安晴婼供了出去。
      “您还看不出来吗?司凌哥他能把我一个人扔下,而跑去救安小姐,这难道还不能证明些什么吗?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司凌哥心中,是有安小姐的。所以,您老要找的人,不该是我吧?”
      见梵司凌顿时黑了脸,唐朝歌心中那是一百万个得意。听完唐朝歌的话,梵老夫人一拐杖打在了梵司凌腿上,疼得他呲牙咧嘴。
      “你自己说,怎么回事!”
      “奶奶,您别多想,我怎么可能喜欢安晴婼那个女人呢?玥玥只是生我的气才这么说的,对吧,玥玥?”
      梵司凌转头恳求一样地看了唐朝歌一眼,她只是笑笑不说话。这老狗就是把唐朝歌叫过来背锅的。
      害怕她们知道自己喜欢的人是女主后,而找上她,这不就把唐朝歌推出来当挡箭牌了吗。
      白玥的人设始终是个背锅侠,不知道因为这个啥比男主,女配为女主背了多少次锅,表面光鲜,背地里讨不到男主的一点好处。
      从今往后,不会再这样了。想让老子当背锅侠,来成全你们的爱情?做梦去吧!唐朝歌发誓,只要她来了这儿,从此直立行走,不再背锅。
      梵司凌也是一阵尴尬,扭过头去继续对梵老夫人说:“奶奶,我和玥玥事真心相爱的,你不能救这样拆散我们!”
      唐朝歌:“……”
      放屁。。。谁跟你真心相爱就是自寻死路!
      唐朝歌默默看了一眼眼前凭空出现也只有她能看见的进度条,这是系统给她的提示。“好感度0%。”
      震惊唐朝歌八十年!不带这样玩的啊,从零开始,她到底要什么时候才能完成任务!
      梵司凌眼里满怀深情,也全怪他生了这么一双桃花眼。恐怕白玥就是被他这双眼睛所骗,才对梵司凌这么死心塌地吧。
      可惜了,他用这双眼睛看过无数人,就连看一根电线杆子都是那么深情。
      梵老夫人越听越来气,恨不得马上就把唐朝歌生吞活剥了。怒气冲冲地对着自家这个不成器的孙子说:“好,既然你这么喜欢她,我现在就打死她!你这辈子,只能娶司芷柔!”
      诶呦,这时候怎么就显出梵司凌的倔强了?“就算您打死她,我们也要在一起!”狗语翻译器:那你打死她吧。
      唐朝歌不甘示弱,“你个死老太婆敢动我一下试试!就算你今天打死我,可别忘了,还有个安小姐呢,你倒是猜猜,梵司凌他是更爱安小姐一点,还是更爱我一点?”
      听到唐朝歌提起安晴婼,梵司凌这孙子果然慌了,生怕甩锅给唐朝歌不成功,还把他家安晴婼小宝贝儿牵扯进去呢~
      真踏马恶心。
      为了防止唐朝歌再说些什么,趁所有人不注意的时候,梵司凌拉着她就撒丫子往外跑,把一脸懵的唐朝歌塞进车里,启动油门就冲出了大院。
      奇怪的是,竟然没有人追出来,估计是准备换个目标了。所以,唐朝歌得逞了。但此刻对上梵司凌那双的眸子,根本没有了刚才的神情,被冷峻所充斥着,对唐朝歌的行为感到很不满。
      “我说了多少遍?我不喜欢安晴婼,我喜欢的,是你,是你!你为什么还是要一味地去陷害她?你和她到底是有多大的仇!”
      唐朝歌挑着眉问他:“心疼了?你果然还是喜欢她,对吧?”
      面对唐朝歌的逼问,梵司凌听得却越发恼火。刚劲有力的手恨不得将方向盘捏碎,却又不得不向唐朝歌解释。
      “不管我怎么说,你都听不进去是吧?我不让你害安晴婼那个贱人,是为你好。你也知道,她向来心机重,我只怕你聪明反被聪明误,反倒着了她的道。”
      想护着安晴婼就直说呗,非要绕那么多弯子,这么明目张胆的维护,说得好像真的是为唐朝歌好一样。
      看着那好感度依旧为0的进度条,唐朝歌知道,梵司凌这条狗厌恶死自己了。没办法,不管梵司凌用什么花言巧语哄骗她,不信他就完事了。
      下一秒,梵司凌接到一通电话,唐朝歌很清楚地听到,梵老夫人她们把安晴婼抓了。梵司凌那颗忐忑不安的心猛烈跳动着,全身的血液像是凝固了一样。
      马上把车停在了路边,他哪里还顾得上唐朝歌,什么也不说就把她推下了车,紧接着自己调头回去。
      唐朝歌站在路边彷徨,自己被一个人扔在路边,竟然不知道该追回去,还是直接回家。不过她心里暗暗窃喜,安晴婼被抓了,唐朝歌的目的达到了。
      不过梵司凌嘛,他以为自己真的能这么顺利地回去救他的小情人?做梦去吧!白玥是什么身份啊,怎么可能没有自己的人呢?
      她已经安排下去了,等着吧,一会儿,梵司凌就会在公路上被追尾。不仅如此,还会被拖出车打一顿。
      她白玥不舍得做的事,唐朝歌来替她做。彼时日落月初,唐朝歌浑身伤痕淤青,在晚风中独自飘零。
      暮风吹过额前刘海,黄昏挑起几缕绛红的霞。她看到了,这座古香古色的现代城市,古典的高楼大厦错落有致地矗立在渐晚的暮色中,错落有致,却不显得拥挤,飘散着阵阵梧桐的芬芳。这便是书中如诗如画,人人都向往的地方。这里是桉城。夏日的懒风温柔,阳光和煦,热烈。
      时间倒流回昨天。
      “现在,你明白自己是怎么来到这儿的了吗?”
      房间里充斥着浓重的血腥味,伴随着阵阵玫瑰的芬芳,这两种味道交织起来异常难闻。满地的狼藉,眼前的混乱模糊了唐朝歌的双眼,空洞,无神。
      床头柜上放置着一把沾满血迹的水果刀,这里刚刚发生过一场命案。而这场命案的主人公,就是唐朝歌现在所占据的身体。
      唐朝歌坐在那张柔软的大床上,上面是玫瑰花瓣所点缀的浪漫,可却丝毫不显暧昧地气息。一觉醒来,就处在这个陌生的环境,唐朝歌始终不能接受,自己穿书了的事实。
      窗子半开着,唐朝歌抬起手臂,风吹过,清凉穿透了她的手,在斑驳的阳光下挥动,又是极致的温暖。她清醒着,这不是梦。
      这条手臂是精致到毫无瑕疵的。没人会知道,上一刻,这上面血迹斑斑,是一道道狰狞的伤口,触目惊心。
      原主已经死了,自杀而亡,而这具身体,就是她的。唐朝歌恰好在原主死后的几个小时里,穿到了这具身体上。
      犹记得昨夜唐朝歌还在向自己的室友狠狠吐槽了某小说里的恶毒女配,从而引起了室友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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