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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九章 救人的剑法 吴杰缓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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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杰缓缓转过身,仿佛在一刹那苍老了数十岁。或许他本来就到了苍老的年龄,只是吴奇每日与他相见,察觉不到那一丝一毫的细微变化,直到变化积累到某个特定时刻,才忽然意识到:我的父亲怎么这么苍老了?吴杰的脸部肌肉已经松弛,片片皱纹中生出灰褐色的老年斑,两腮没精打采地耷拉下来,像融化的奶油。花白的头发,白的部分已逾八成,眉毛边儿白了,就连颔下新生的胡须茬也是白的。他此刻的眼神更显苍老,小小的深褐色瞳孔栖在松弛的眼袋中,透露出一股对世间万物都丧失兴致的茫然。
“我病了。”他的声音也是苍老的,低沉而沙哑。“我得的是心病,痴病,令人着魔、疯狂的病,无药可治的病。”说着,他从裤兜里掏出一枚药片,颤巍巍地放入口中,喉头一缩,咽了下去。
“我是你的父亲。这些年你偷偷做的事情,我怎会不知道?”
吴奇一惊,下意识转头去看刘星,刘星仍在昏厥中。
“你不愿让他知道,是不是?”
吴奇低头不言。
“你喜欢他,你想让他做你的男朋友,把他考起来,钓起来,用手掌抚摸他的腋下,用皮鞭轻轻抽打他的腹肌,对不对?”吴杰的语速忽然加快。
“不要再说了!”吴奇闭上眼睛,两颊滚烫如火烧。
吴杰眯起眼,望着手中的吃灰剑,眼中露出痴痴笑意。
“你是我的好儿子。我真的很羡慕你,你懂得如何与这个社会妥协,你懂得‘和其光,同其尘’的道理。不像我……”
“二十年了!我压抑着自己,而到现在……我失去了控制,要是不这么做,我吃不下饭,睡不好觉……最后我竟然找到马礼那种人……一旦开始……再也停不下来……嘿嘿,哼哼嘿嘿……”
无人知晓,二十年前,这柄剑与这个人身上的故事。
血的双手染出黑色的灵魂,凝结成黑色的睛子,诞生黑色的生命……
吴奇不敢睁眼面对这个发出尖涩笑声的癫狂老人。
吴杰轻轻叹了口气,将目光移开,道:“其实,昨晚的事发生后,我料到你迟早能追查到这里。”
吴奇冷冷地道:“所以马礼是替罪羊,他今晚非死不可?”
“是的。”吴杰摇摇头,凹陷的眼中闪出温柔的光芒,“至少我还是个父亲,不会让别人轻易伤害你的。马礼太贪财了,死不足惜。不过,我实在没有料想到你会发现真相。唉!现在还有什么可说?我只希望你能理解我。说到底,我们是父子,我们是同类……”
“不!你错了!我们绝不是同类!”吴奇坚定地说道,“怪人绝不等于恶人,怪癖也绝不能成为罪恶!通过给别人造成痛苦而为自己带来快乐,绝不是我所追求的快乐!你的做法令我无比恶心!”
吴杰咬紧牙关,长长叹了口气,看了看尚在昏迷的刘星,转而从另一个裤兜取出一只针管,针管里含有紫色的液体。黯然道:“我真不希望你看的今天看到的一切。我不希望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看来只有这个办法了。”
紫色药剂散发出奇诡的光芒,仿佛在对吴奇说着:“来吧,来睡一觉吧,明早醒来,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吴杰步步逼近,目光冷如刀锋,面色阴如寒雾。吴奇全身上下冰冷,从未感到过如此绝望,如此悲哀:眼前这个人,居然是我的父亲……或许,他戴着一副狰狞的面具,面具下还是我慈爱的父亲;又或许,曾经慈爱的父亲才是他的面具,面具下是现在的他。他到底有多少副面具?
就在这时,只听一个中气十足的女声道:“我看谁敢动我娃一根毫毛!”
昏光闪烁,闪出一个硕大的身影。
“胖薯!”
泪水夺眶而出。如果说此时此刻还有谁能救吴奇,那一定是陈君。吴奇投入她温柔的臂弯中,脸颊贴着她肥厚的肩膀,眼泪不住地流在她衣襟上,呜咽道:“妈!妈妈……你都听到了吗?怎,怎么会这样啊!我真的好害怕,好害怕……”
陈君将吴奇搂在怀中,狠狠瞪着吴杰。
“老东西!”
“嗯。”
“看你把我娃吓成什么样了!”
吴杰面如死灰。
陈君穿着一身黑白相间的印花连衣裙,土气的粉红色花瓣,配上她红薯般肥肿的身躯,说不出的滑稽可笑。但她巍然而立,却自有种说不出的强大威压。圆框眼镜下,一双又黑又圆的眼珠散发着咄咄逼人的光芒,肥胖的手掌握着一条长杆——老拖把!细而韧的木杆,正是那柄老拖把,烂布织成的拖把头却换成了一支亮银色枪尖。老拖把原来不是拖把,而是一柄长枪。
世界上最可怕的人类,莫过于小学班主任。陈君做了二十年的班主任。殊不知二十年前,这柄枪与她发生的故事,远比班主任可怕千万倍……
她的话与她的体重一样掷地有声:“你做的这点事,还当我不知道?哼,每天晚上出门三四个小时,要是不懂的,还当你外面有小情人呢!凭良心讲,我真想追查你的狗窝,把你所作所为写成大字报,满大街地贴!但我不忍心,因为我心疼你这个老头子,更不想拆散这个家!没有人比我更清楚,你被这心病折磨得多苦。直到得知那个男孩自杀的消息后,我终于醒悟过来,不能再将错就错了。所以我一路跟着他们追到这里。”
原来三次闪过的硕大黑影都是她,但她都巧妙借助环境掩护了自己。
“事到如今,你还有什么可说?”
吴杰寻思片刻,一字一顿道:“把吴奇给我!”他静静地望着吴奇,眼神既不冷酷,也不温柔,就好像什么也没看见,就好像看着一片虚无。
“不。”
“那就让剑和枪来决定吧。”
“妈妈!”吴奇情不自禁地呼出声。
陈君转过头,眼中闪烁着小女孩一样天真的色彩,轻轻将吴奇推向身后,柔声道:“我娃不怕,妈在呢。”
吴奇不得不为她担忧。吴杰的武功简直是深不可测。马礼武功可谓一流,但吴奇这么一个文弱少年,就凭十年前吴杰传授的一套剑法,竟逼得他毫无还手之力。
可是当他看到胖薯提枪的姿势时,又恢复了信心。她双手执枪,枪尖点地,一如每天早晚手持拖把的模样。原来,数十年的坚持,早晚各两次拖地,是对枪法的默默苦练。“大道至简”,这是最简单的功夫,但最简单的事坚持了几十年,重复了几千几万遍,也就成了最了不起的功夫。
陈君与吴杰相对而立,目光交汇。
吴奇屏住呼吸,下意识后退两步。他的眼泪已经哭干,脑海中只剩下空白一片——无奈的,无助的空白。即便如此,内心深处的潜意识还催动他握紧竹剑,张开双臂,拦在昏厥的刘星身前。
剑,平刺。
枪,直挑。
昏光闪烁,满室生风,墙上悬挂的铁链、镣铐“叮叮叮”震动,有的“哐啷啷”摔落在地,破碎着这黑色的梦境。
枪剑即将交汇。
陈君必败。她是个女人,心软的女人。她不忍心下重手,用的是拍,而不是刺。她不愿一□□得鲜血飞迸,只望拍醒这个糊涂可怜的老头——就算他再恶毒,再变态,终究是一起风风雨雨、打打闹闹三十余年的老伴啊。
而吴杰用的是杀人的剑法。
吴奇的一颗心沉下万丈谷底,视线渐渐模糊。
谁知吴杰剑势忽顿,轻声一叹,右手甩出,铁剑脱手飞向墙壁。他的身体借力侧飞,将前胸的心口迎上陈君的枪尖。
半生被心病折磨,晚年与妻儿决裂,再活下去还有什么意义?
吴杰的老眼中含着两颗浊泪。泪是火热的,枪尖是冰冷的。
陈君根本来不及反应,力道使得足了,变向、撤枪都不再可能。她闭上双眼。
就在这间不容发的一瞬间,吴奇飞身上前,瘦弱的身躯横在枪尖与吴奇的心口之间!
昏黄老化的灯芯燃尽最后一丝寿命,“啵”一声断裂。
无尽的黑暗。
晴空,校道。
晚霞渲染下,朵朵浮云就像粉红色棉花糖,层层叠叠,姿态万千,高悬在天边。蓝天、彩云,像凝结在空中的幕布,一动也不动。
天空的世界仿佛静止,人间却在流动。正值下课高峰时段,谈笑声中,成群结队的少男少女走过校道。
盛夏,活力的季节。
在女生的夏季衣谱里,超短裙越短越好,牛仔裤越紧越好,以彰显她们健康曼妙的身材,尤其是她们迷人的长腿。一双双女生的腿闪过眼前:白嫩的,古铜的;浑圆的,骨感的;修长的,饱满的;步态笔挺阳光的,抑或一扭一扭,妖娆万千的。腿的尽头是鞋袜,船袜配帆布鞋,短袜配皮靴,长筒袜配运动鞋,都是今年时髦的款式。
女生的腿不比男生的丑,甚至还要美得多。身心正常的男生,到了一定年龄自然懂得欣赏这种美。毕竟,相比铜姓的腿,大多数人还是钟情于欣赏异性的腿。
刘星就属于大多数,此刻正在欣赏女生的腿。但他只瞟了几眼,就扭过头不敢再看。他现在不能这么放肆地眼神乱飘了,因为他有女朋友了。
他的女朋友,就是曾经吴奇口中戏称的“本地妹”。她当然不是姓本地名妹,她有着动听的名字。她当然不像吴奇眼中那么可恨,她有着箜篌般空灵的嗓音,温柔体贴的性格。天蓝色与白色相间的条纹短衬衫,下摆打着绑带,隐约露出玉白色纤细而紧实的腰肢——这一年她坚持健身,甩掉了肚腩上的脂肪。她还将浓妆改为淡妆,不施香粉,自有一股如兰似麝的体香。这般姿色,就连吴奇那种人见了,恐怕也要眼神发直。也只有刘星,才配得上这样一个温柔的美人。
刘星性格开朗,不愁没有朋友。除了女朋友,这一年他还交了很多新朋友——当然江南佬除外,这个小眼睛的骄傲鬼快把他嫉妒死了。但他从未对其他人讲述过那晚发生的故事。自从表白到现在,这还是他第一次向她讲述那晚的故事。虽然已经过去一年,但惊心动魄的场景依旧历历在目,又好像在电影放映机中放映,似真似幻。
他们并肩靠在榕树林的荫凉下,赤着足。她依偎在他怀中,温软而富有弹性的胸脯搭在他肩上。她的腰肢,她的腿,就这么自然而然地舒展在柔嫩的草坪上。跟她的这双腿比起来,那一双双娇美的、狂野的、阳光的、优雅的女生的腿都失去了颜色。这是一种中庸的美。不太粗,也不太细;不太浑圆,也不太有棱角;不太长,也不太短。一切都那么恰到好处。这还是一种精致的美。不是嫩肉,也不是肥肉,是勤奋锻炼长成的线条分明的肌肉,有着花岗岩般的坚实感——但那绝对是冰川泉水打磨千年的花岗岩,柔滑,流畅,最挑剔的数学家也丈量不出一丝瑕疵。白皙的脚丫,修长的脚趾,晶莹如白玛瑙,栖息在青草的芳香中。
她问道:“所以,那天晚上的结局怎样?”
于是他接着讲述——
当刘星醒来的时候,已经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他的口袋里塞了一封信,是吴奇留下的。吴奇向他坦白了一切,包括他最深的秘密。他描述了他昏厥后所发生的事,包括最惊险的那一刻:
那一刻,吴奇反握竹剑,翻身跃入枪尖与吴杰胸膛的间隙中,往身前反刺一剑。
这是奇迹般的一剑。最先进的人工智能计算机也未必能算得如此精确。
陈君的枪尖恰好点在木剑的剑尖上,木剑被内力震碎,吴奇右手虎口迸出鲜血。但就这么一挡之下,枪尖力道微偏,贴着吴奇的衣角划过。
为何算得这么准?这问题等同于:刺向马礼的那一剑,为何刺得那么快?前者是救人的剑法,后者是杀人的剑法。它们不是什么招式,它们源自人作为动物的本能:呵护生命的生本能,与破坏生命的死本能。生命的力量是无穷的,本没有什么道理可言。
显然,生命的本能强于破坏生命的本能,救人的剑法快过杀人的剑法。吴奇热爱生命,之所以产生黑色的幻想,正因为他对生命爱得太深沉。也正是这强大的生本能,能让他在最危急的时刻刺出最准确的一剑,置之死地而后生。
那封信的内容到此为止,末尾与刘星告别,说他们一家将奔赴遥远的异国他乡,希望有缘再见,并告诫刘星短时间内保守秘密,以免惹祸上身。一家三口,自此杳无音信。
第二日,警方展开调查。地下室的现场显然经过细致处理,除了那些道具和马礼的尸体,并未留下任何指纹或生理痕迹,原来的指纹、血迹、呕吐物尽被抹除。他们只能初步认定,神秘恐怖的地下室、马礼的死、吴奇家的消失有一定联系,由于证据太过缺乏,事件太过荒唐,终于不了了之。
她轻轻搂住他坚实的肩膀,纤纤玉指划过他小麦色的面颊,刀刻般的颌骨。二人呆望着远方彩云,心中怅然,甚至有些莫名的恐惧。
血的双手染出黑色的灵魂,凝结成黑色的睛子,诞生黑色的生命。
吴奇的身体流淌着父亲的血液,家族的血液。
用吴奇自己的话来说,想不通的事,就不要想了吧!
风过,云流。
天地万物不曾因为一个过客的来去而停止运动。
生活还将继续。
就在这时,他们听到一阵绝不曾出现在校园中的声音:
“嘎嘎嘎!嘎嘎!”
一只鸭子!
看见这只鸭子,二人瞠目结舌,嘴里简直可以各塞下三个鸭蛋。
这是一只仪表不凡的鸭子。这简直不是一只鸭子,而是一幅画。它的毛色油光发亮,褐色的脑袋,白色中带着黑色斑点的肚子,橙红色的爪,翅膀由浅灰入褐色,几根长长的羽毛在阳光下泛起蓝紫色的异芒,黑色的卷尾巴。有趣的是,它的眼珠上面生着两丛淡黄色绒毛,与褐色的脑袋形成鲜明对比,就像画了两道长寿眉。
更令人惊讶的是,这只鸭子不像一只鸭子,而像一个人。它挺起胸脯,一摇一摆走到二人身前,一边点头,一边嘎嘎地叫着,似乎明确地表达着什么意思。不同于其他鸭子见到人类就害怕躲闪,它的眼神里充满对人类的信任和认同,仿佛它生来就不是一个鸭子,而是一个人。
“小家伙,你是来找我们的吗?”
刘星歪着头,见鸭子身上缠着一条细细的丝带,丝带另一头系着一个泥人,拖在地上。他好奇心起,伸手捡起泥人,拍去上面的杂草,只见那泥人身材高挑,典型的北方相貌,明亮的大眼睛露出可怜又可爱的神色——分明是活生生的刘星!
只有吴奇的巧手才能捏出这样的泥人。它正是俊俏少年自杀的那夜,吴奇精心打造的作品。见到泥人,刘星大喜过望,心知这个好朋友并没有忘记他。泥人既然在此,他一定也在附近。今天是否会成为一场不期而遇的重逢?他怀着紧张的心情翻到泥人背后,只见上面刻着两行小字:
“请记住,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我不会伤害任何人。”
刘星的心中涌出一股难以言明的酸楚。
“小家伙,是谁叫你来找我的?能不能带我去见见他?我……我有话要对他说,我……我……”
鸭子歪着头瞅着他,又瞅瞅她,一副饶有兴趣的样子。它的小眼睛里闪烁着智慧的光芒。
它能否读懂人类的心呢?
或许这小家伙,这扁毛畜牲,讨人爱的笨笨鸭,根本无法理解人类世界的复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