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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第 265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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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忘了尊卑有别,震惊看向孰秋。
“偷下凡尘来寻乐子。总归,不是正正经经下来的。”说着竟分外坦然,“我活了太久了,久到自己都记不清是多少个年头。不过也无所谓,回首看都是弹指一挥间。”
他说得云淡风轻,听的人可不是这样淡然的心情。
“所以啊,当今世间若论资排辈,论修为高深,你主子我当是板上钉钉的天下第一——怎样?厉害吧?”
这时候了错说不来拍马屁的话来。他整个人还傻着。
“当初为了逃过天道察知,抛弃肉身和所有外物,仅留下一道生魂附于聚神凝魄露过入尘池下来。本来想得好,随便找个人附身便是……哪知进了这躯壳便昏睡了数日,再醒来,聚神凝魄露却不见了。”
“那聚,聚……”
“聚神凝魄露。”
“那东西对您很重要吗?”
“能令凡人蜕变为仙体,长生不老;能令修者一举晋半仙,淬炼神魂。你说,重要吗?”
了错急了,急人所急,“没有它您——”
“此生为凡骨,受生老病死所累,终有一天是要化为黄图一抔的。”他眉宇间云淡风轻,仿佛说的是他人事,还不如了错迫切,“不过好歹这一身修为不是假的,不至于连疾病、衰老都抵御不住,只是避免不了受伤流血,也避免不了这身子终究一天要失去所有作用,眼一闭腿一蹬便去了。唯有勤着些换身子方可避免……这便是逆天而行需得受着的代价了。”
“可,可……”了错看来面色惶惶,疑惑不解,“成仙不好么?为何非得要下凡?”不老不死不伤的现仙人有何不好?非得冒着风险和痛苦也得下来?
“没有乐子,光是活着有什么意思。”他答,“你活久了也就懂了。”
了错一知半解与他对视。不知他眼里带着的那点深意究竟怎样意思。
“当年的婴儿……”他想起来了,那些宅子里曾传过的流言,“是死而复生的。是,是……”
“所以我的东西定然是落到她身上去了。”
了错打了个寒噤,“因而那女婴生来便是仙体,却阴差阳错被抱走丢弃,从此不知踪迹。您相信当年小小一个婴孩仍安然存活于世,且不惜多年寻找,也并非顾念血脉相连,而是为了拿回‘聚神凝魄露’?”
“血脉?”他嗤笑一声,“我怎会与她血脉相连?真正的苏府少爷,早在当年便死了。当时昏迷的不过是被困于他肉身的我。况且不过一个见都没见过,更没相处过的小娃娃,除了那跑到她身上去的我的东西,其他还有什么值得惦念?”
“那您现在还好么?”他不无担忧地看着他。
“一时半会儿还死不了。”这不多在意的模样,不知是因为他真的不在乎自身性命,还是别的……但若真是不在乎性命,何必找她那么些年?
了错无从得知。他甚至也没有工夫去多疑,他只是担心主子。
“我如今这身子也无法进一步修行了,更无法重铸仙骨。一旦妄想以仙人姿态重活一世,便一定瞒不过天道——往好一点说,不过是重上一次天,但大抵……是不可能的了。一旦被天道察觉我逆天而行,怕是会直接将我抹杀于世间。”
了错抑制不住心底狂跳。自然不是因为欣喜,全是因为担忧。
“属下该怎么做?现在就去把容叹抓起来?!!”他一下站起来。
也就他这么个满心满眼都是主子的忠仆还能再听到这些荒唐之言后,依旧一根筋的去听命行事。不知反驳、质疑。
“暂时不用打草惊蛇。”孰秋满意于他的表现,“人已经在眼皮子底下了,毫无征兆地突然发难才是效果最好的。”他掩下那点异色,“只要能拿回天生仙体,就什么都好办了。”
“不是要拿回聚神凝魄露吗?为何是拿回天生仙体?”
“那东西在她身上多年,怎么可能还拿得回来?”孰秋嘴边绽开个残忍,又极致美丽的笑来,“自然是要将那一整个人,连骨头带血带肉的,彻底收为己用。”
了错动摇了一瞬。他尚做不到完全不顾念那位……找寻多年的小姐,加之又是他手下的人,经由他一手提拔上来的一个好用的人。说死就死,会有动容也是人之常情。
“属下明白了。”可他也没有犹豫太久。
他是老爷的人。只要老爷开口,便是刀山火海也去得,一条人命固然可惜……但只要是为了他……
那是一个,即便不愿回想,也免不了一次次被回想起来的,实打实的噩梦。
仿佛是早早被篆刻进灵魂,因而即便肉身早就不是他自己那一副了,却还是记得。
而他明明从未有一刻忘记过,老天爷却好像生怕他忘了似的,无时不刻,不厌其烦地要来提醒他——那些真实发生过的,无法磨灭的阴影。
……他失去了一个在真正被失去之前,从未觉得会放不下的,不过是一个理所当然跟在他身后的,下人。
也是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中,不知不觉被添进他的时光里的他最亲近的人。下人、朋友、亲人……都难以说明他对他的意义。
他是真的从未想过,不过死一个下人,也能教人耿耿于怀许多年……原来年少时陪伴过来的人,当真会难以割舍,难以忘怀。他后来连自己姓什么都记不清了,却还是记得他的名。
一个早就……和死了没有分别的人。
孰秋给自己斟了茶,难得这一个睡不着的晚上没叫人过来。叫过来又如何?他什么都记不得了。叫来也不过像是个傀儡。
茶摆在面前不知道喝。看那澄澈中沉浮着些许茶叶渣,望着杯中盛着透亮月色。
清醒时依稀……能记起来当时为何会留下那孩子。
活得久了便是如此,任凭当时怎样清晰的印象,经由时光长久洗涤,便越发模糊。还能记得,只是记得,便都还算是深刻了。
年幼便显现出过人天资的宗家少爷,自幼顺风顺水,过着众星捧月、只手遮天的日子,小到吃什么喝什么穿什么去什么地方,大到桩桩件件,没有什么是不在府中众人挂心之内的,也因而养成了他目空一切、顾盼自雄,不将任何人任何事都放进眼中的性子。
那孩子,便是所有计划之外的,意外。不仅对于厨房里受命去买肉买菜的下人是个意外,对他而言也是。
留下他,也不过是一句话的事,一时兴起的念头。
孰秋嘴角浅笑浮现。
罕见的,这的确是一个像样的笑容。从眼底钻出来,从心里钻出来的那种。可惜四下无人的当下没有旁人瞧见,这张惨白如纸的脸上原来也是能有颜色的。
那会儿的孩子多好欺负啊……对于他坏脾气的捉弄从没有急眼,没有抱怨,如白昼悬于高空的朗日,时而炙热,时而温暖,集所有象征美好象征希望的特质于一身……与他看似恣意实则没有如一潭死水的人生截然不同。
活着这件事本身就极其无趣。他想。这一点,从发觉身边不论谁都是千篇一律的追捧、顺从开始,他便意识到了。家世好、天赋好、样貌好、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他就是这么过来的,一天两天,一年两年……他所看到的就是如此,而从没有人跟他说,并非如此。
他们只会说,对的,正是如此。向来如此。就连多少人望尘莫及的成仙,每一步,他都走得一帆风顺。如今再来凡世一遭,也依旧万人之上。可正因如此,正因如此……
变数,便更是让人无法忘怀。
年幼时,那孩子是变数;青年时,他依旧是变数。只不过前者想来还能让人笑笑,后者……不堪回首。
那个曾几何时以为会一直伴随身侧的,唤他作”少爷“的人,死于他此生唯一一次——恨自身弱小之时。
孰秋突然又变了脸色。但那是以前了,现在不该是这样的。他已是仙了——
已炼出聚神凝魄露了——
已将他当年不顾焚身之险,借自身丹田做容器,在其弥留之际生生纳进来体内后又唯恐其离体将消弭于天地间而将养于自己体内不知多少年的那缕生魂——
连着费劲心力炼就的聚魂珠囫囵个儿放进了凡人肉身——
凡人所言“投胎”也不过如此了。
但为何近二十年,近二十年……他还是零星往事都记不起来?
他做的还不够多吗?
孰秋仰头,将那一盏茶作美酒似的一饮而尽。煞白的骨瓷似的脖颈在月色下发光,喉结上下移动几下。
还是那小崽子当真没一点执念——睡了这么些年便将前尘往事都忘了个干净!?真当自己是个活了不过二十年的凡人了不成?
砰。
手握着杯,一同落下了,砸在桌上。石桌跟着颤了几下。没碎掉,运气极好。
若不成功,待如何?成仙,制聚神凝魄露、聚魂珠,弃肉身下凡,费心费力把他放到凡人身上唤醒,意义何在!?
个白眼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