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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九世纪末的伦敦,董一一的日记 ...

  •   柯南的剧场版之《贝克街的亡灵》里,工藤优作对阿笠博士说,他最喜欢的时代是十九世纪末的伦敦。天才推理小说家对犯罪和开膛手杰克有一种痴迷,这不难理解。当时刘丞九是这么说的。
      我觉得她说的很对,但又总是差了些什么。伦敦多雨,街道总是湿漉漉的,灰蒙蒙的天总是难以放晴。阴暗和压抑是犯罪滋生的温床。何况还有莫里亚蒂教授的存在,恐怕夏洛克福尔摩斯和华生都忙不过来。
      我也喜欢雨天,尤其是休息日时的雨天。窗外的雨声忽大忽小,滴滴答答拍打着院子里的小树丛,是读书最好的白噪音。
      阴雨天适合发生灵异事件,当然,我倒不希望这样。阴雨天适合读书 ,什么书都好,看的时候都会有和晴天读书时不一样的心境。
      我叫董一一,今年读高一,由于化学成绩过差打算弃理从文 。
      其实我文科也没见得学得有多好,但比起化学那个43分也好了太多。
      我爸妈不同意,所以连摩尔那档子事儿都搞不明白的我,颤颤巍巍滚去学理了。
      窗外的雨声越来越清晰,我怀着忐忑的心情写下这篇日记。
      我希望无论如何,不要把我和叶城阳分到一个班。虽然我初中的时候就和张是同班同学,但这也并不妨碍我和他三年以来都没说过一句话。
      我没想到的是,他妈和我妈居然都是高三的数学老师,还是一个教研组的。读高中之后,本来就不是很爱学习的我慢慢从初中时期的优等生变成了平庸的大多数,而以前不算太起眼的叶城阳一骑绝尘冲进了年级前十。
      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师大附中的年级前十,那就是一只脚迈进了清华北大。
      郑老师,也就是我妈妈,经常在我面前说起叶城阳。更过分的是,她和王老师,也就是叶城阳妈妈约饭的时候,总喜欢把我带上,好家伙,我直接尴尬社死。
      叶城阳倒是吃得很开心,还时不时可以跟那两位四十多的阿姨搭上一两句话。
      更要命的是,王老师居然说我和叶城阳是青梅竹马。
      青梅竹马?溜溜梅和扫把杆子吗?
      叶城阳应该是个妥妥的理工男,之前第一个学期的时候,他还代表学校去直辖市参加了机器人大赛,拿了个一等奖回来,一举成为学校的英雄人物。
      而我,第一学期因为化学物理双双不及格,被迫参加补考,让郑老师丢尽了脸。她一气之下把我买的那些推理小说都打包打包扔地下室去了。
      回忆起来还是会感到生气。
      人生而不平等,我认,但有时候还是会因为感叹于不平等对我的伤害,自诩为哲学少女的人总是会想这么多,但是吧,最难受的莫过于,你在思考内卷为何存在,而你亲爱的妈妈,只觉得这孩子肯定是没吃饱,才会胡思乱想,而你的爸爸,打算带你去看心理医生 。无力感带来的悲伤瞬间涌上心头。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十九世纪末的伦敦,董一一的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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