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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六章 读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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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人吃过午饭,正在收拾碗筷呢,村长便上门来了,家里没有客厅,就在院子说话了,倒是早上唐安园做了几条竹凳子,此时正好派上用场。
村长看短短几日,这个房子以及院子都焕然一新了,虽是他的老房子,现在看到别人这么珍惜,也觉得高兴,对这家人更有好感了。
他也不废话,直接就说了租地的事情,并向唐安园解释这里的情况。
原来这个村子里面的地都是当朝辅国大将军段明玄的产业,村中大部分的村民原先也是他部下的士兵,只是有些受伤了上不了战场,家中也无人了,他就特意把人都安置到了这里,帮着他们成家立业。
所以只要村中有人想租村里的地,他都会同意的,唐安园一家也是运气好,到了这里,也算受到了大将军的庇护。
只是村长提醒,村子最里面是大将军家的别院,虽然现在只有几个下人以及一个老管家,但也不能随意去张望、打扰。
村长又拿出一份契约,他解释说这是租地的合约,前期并不要什么银钱,只是种出东西后,需要交三成给大将军,剩余的要是想出手,也可以卖给将军府,到时候直接找他来安排就行了。
唐安园点头答应着,正想准备签字,却突然想起现在自己的身份应该大字不识一个,便借了村长带来的印泥,按了手印到契约书上。
之后村长便带着唐安园去看租给他的那两块地了。
潘丽芬也高兴不已,觉得心里终于是安定下来了,总算是找到了“工作”,可以养家糊口,不怕坐吃山空了。
没一会儿唐安园便小跑回来了,他实在激动,一到家就介绍田地的情况:“我跟你们说啊,我们家的运气是真的好,分到得田地两块挨着,也正好靠近河边,这样引水浇灌可就方便多了。”他拉着潘丽芬开始商量:“媳妇啊,你说我们种点什么好呢?土豆还是番薯?这样量产大呀,我们种个一亩都有三四千斤了,就不怕饿肚子了。”
潘丽芬吓一跳,忙劝道:“你可别想的这么大,这土豆和番薯这里可都还没有,而且产量这么大,一旦种出来了,还不知道是福是祸呢。咱们呀,还是老老实实得先种稻子,等以后找到什么好借口了,再种它们也不迟。”
唐安园本来就是个怕祸事的人,听了这话,也觉得一步一步踏实的走比较好。而且这里人种的稻子产量实在低的很,他当然不敢拿出空间里的杂交水稻,不过就是用这里的稻谷种子感觉也能种的比他们好,他在种田这方面总比别人自信很多。
他一算日子,现在是五月上旬了,在现代已经是种中蹈的末期了,不敢再耽误,连忙让潘丽芬拿出剩余的铜板,准备去邻居家里买些稻种来,尽早种下去才好。
唐晓曦也陪着潘丽芬收拾空间里的农具,看看哪些可以拿出来在这里用的,后来才发现没一件和现在使用的像的,只好都默默的收回去了。如此一来,家里便是连农具都没有了,买也不可能,农具大部分都是铁做的,钱也不够。潘丽芬这才觉得真是万事开头难呐。
这时唐晓曦突然想到:“妈,咱们一直算的是阳历,但按农历来说,过几天就是立夏了吧?这里也有吃蛋的习俗呀,咱们原身的老家不是也有碰蛋吗?那咱们煮点茶叶蛋去卖,先挣点钱来买农具,你看怎么样?”
潘丽芬一听便觉得是个好主意,她还联想到更多的习俗:“我看行,咱们还可以煮些蛋染上红,再编制一些蛋袋,一定能大卖。”
母女两个越说越兴奋,开始着手准备起来了。找出了食用色素,这玩意还是唐晓曦买来做蛋糕时用剩下的,颜色还挺多的,不过得省着点用,便只拿出了红色。又找出了各种颜色的毛线,这是潘丽芬用备下的,她打毛衣的本事也是厉害的,家人们冬天穿的毛衣大部分都是她做出来的。
色素先备在一边之后再用,两人现在用做的是编蛋袋,现在多编些,也不至于到时候手忙脚乱的。
唐晓曦手艺弱一些,她只能编制简单的蛋袋。潘丽芬却很厉害,她直接用钩编手法,做出了一只背上空空的Q版小马,唐晓曦看到了立刻爱不释手,见她这么喜欢,潘丽芬也有了底气,便耐下心来仔细编制,她志气很远大!她要做出十二生肖来!
母女两个一做便是一下午,唐暄没啥手艺,也帮不上什么忙,被早早的赶出来,在厨房里看书。他特意选了一本古诗集,准备好好增加一下自己的文采。
天色慢慢暗下来了,唐安园也已归家,他将从陈婶子家里买的稻种浸入盐水中,去掉秕谷,又捞出洗了几遍,晾在簸箕上拿出去晒种。
收拾好后,一家人吃过晚饭便早早的休息了,今夜好好养养精神,从明天开始就要各自忙活起来了。
第二天天一亮,唐安园草草吃过早饭便出门整地去了,昨日他特意借了陈婶子家的锄头,要尽早将地翻整好,将锄头还给人家。
南山村的村民们都很朴实善良,有人来借东西都是会给的,借锄头什么的都已见怪不怪了。甚至别的穷村子,连菜刀也要相互借呢。
潘丽芬这边也快速的收好碗筷,准备多做些蛋袋,讨个新鲜,一次性让大家多买些,这东西简单,过不了几天怕就会有人能复制出来。
唐暄则早早的站在门外,等着高成林来找他。
他天马行空的想着,自己是要一鸣惊人呢,还是扮猪吃老虎,要不要把现代知识带到古代,让古人见识见识我们的厉害。嘿嘿,他们会不会把我当成神仙啊?
正当他做着白日梦呢,高成林便远远的过来了。
“唐暄!我哥让我来叫你,你来不来啊?”
“来!你等我一下。”唐暄转身回房间,拿了唐晓曦从空间里取出的,换成了荷叶包装的糖,揣在怀里,奔向高成林。
可高成林似乎从昨日开始就与唐暄较上了劲,连回个家都要比唐旭走的快,到最后两人都飞奔了起来。两人的年岁差不多,一路狂奔都累的气喘吁吁,到了高成林家更是直接瘫倒在地,即使如此,两人依旧不放弃,又心有灵犀般比谁的喘气声小,好像这样就能比出谁厉害似的。
高乘风觉得这两人实在太幼稚,无奈上前一手一个拎到书房里。他也不耽误,直接拿出一本《千字文》要教二人识字。
唐暄本就有意读书,见高乘风如此效率,更是觉得合心意。高成林则是一向敬重哥哥,虽然不爱读书,但也只是敢怒不敢言。
高乘风先向唐暄询问了他的读书进度,得知他还“完全未启蒙”,便想出了教学方式,他向唐暄解释道:“成林这些日子虽学的慢,但也已经学到了“率宾归王”这句了,字也识得有一百多个了。我先再教他几句,等一会儿我再来教你,你先翻翻这本书。”说完便拎着高成林去书桌前学习去了。
唐暄则一边翻书一边觉得自己失策,他本以为启蒙读物大概会是《三字经》或《百家姓》,这两本在他小时候挺火的,所以他都读过,印象还算深刻,要是学那两本大概能快速学会,保证一鸣惊人。
但《千字文》在现代也是近几年才火起来的,所以他没学过啊,只记得前面一句“天地玄黄、宇宙洪荒”,看来他只能老老实实的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了。
不过还好,这里的字不是什么他完全看不懂的字,更像是唐朝时期的楷书,仔细辨认加上猜,倒是也能认识一部分。
唐暄正努力找他认识的字呢,高乘风过来了。他仔细的大量着这个孩子,小小个子,身体看着瘦弱,但却含着一股韧劲,五官也十分可爱,一双圆眼透亮,看着便觉得十分机灵,但是与他姐姐如出一辙,不过想到唐晓曦坐在孩子中间给他们讲故事时鲜亮的神情与透着温暖笑意的眼神,又觉得两姐弟并不一样。
他抬起手给了唐暄一个脑瓜蹦,提醒道:“如果真的想读书,那接下来可要好好学。”
唐暄看着高乘风认真的神情,明白他这是知道却也原谅了自己的那些小心思,他不好意思的咧嘴答应道:“嗯!我一定好好学。”
接下来便是真正的授字教学了,唐暄不知道这里的教课方式是什么样的,但他觉得高乘风绝对是个启蒙的好老师。
他会将每个字单独解释一遍,再联系上下文再解释一遍,最后还会问唐暄自己的联想。虽然唐暄觉得对他来说很多余,但对于像高成林这样的孩子来说是刚刚好的。
而高乘风在教唐暄的过程中,也是越教越心惊,他几乎只需要讲一遍,唐暄便能完全理解他的意思,有时候他甚至忍不住用了一些典故来说,唐暄也能全盘接受。高乘风越来越兴奋,一口气讲到了“乃服衣裳”,整整八十八个字,在考验唐暄时,他却能一字不拉的读下来。
高乘风至此才感受到,原来教一个人才是这么神清气爽的感觉,他平时过的是什么日子啊,眼神看向高成林,瞬间带出了嫌弃。
时间过的很快,等唐暄将所有学过的字背下来,已经太阳西落了,他留下五六颗糖,回绝了高成林的母亲赵婶婶的留饭,奔回家去了。
吃饭时,一家人开始聊天,说起今天自己干活的进度,唐暄则说了接下来的几日都要跟着高乘风学习的事情,一家人也没什么意见,读书自然是好事。
而且高乘风是要回私塾的,只有几日的休息时间,自然不能耽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