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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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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夏。
七月份正是北方最热的时候,头顶上的骄阳灼烧着人们身上的每一寸皮肤,就连村子里通向县城唯一的土路也都晒出一条条龟裂的裂缝。
秃驴也是热的狠了,仰起头僵在路上不肯动,直到皮鞭“啪——”的一声落在身上,才吃痛的不情不愿的走。
生产队早就下工,往日这个时候人们大都回屋歇息去了,可这一日却罕见的围在村口。
“流氓罪,早该绑了送去大队!”
“这年头有谁敢写情书这玩意儿?这么不正经的东西就不应该出现在咱村。”
“就是,宋家也太倒霉了,养了个这么个东西,一个娘胎里出来的差别这么大。”
空气中尘土飞扬,时不时夹杂着男人们身上浓烈的汗味还有猪圈里的猪粪味,混在一起,很令人上头,可这依然没能减少人们讨论的热情。
“别挤呀,麻烦让一让,杨家婶子你那……”林夏夏小巧的鼻尖上冒出几滴汗珠,双手扒拉着,看见杨家婶子那圆乎乎却不乏灵活的身体张了张嘴,喉咙里那句“屁股让一下”没来得及说出口,只感到腰间一个重锤。
“哎呀!”林夏扑通一声摔倒在地,白皙的额头正好就磕在村口的大石柱上。
“夏夏!你没事吧?!”零零七焦急的声音从脑海中传来。
“嘶……没事。我忘记这已经不是我的身体了,不过还是想说一下,地球人的身体同我们埃姆拉星球女人的身体相比差太多了。”林夏捂着额头晕乎乎的站起来,朦胧中看见村口前的石头柱子上歪歪扭扭的刻着“烟把地村”四个大字。
烟把地村——
是了,她作为埃姆拉星球的一名女将军将军,奉司令之命穿进这本男频文中。
只不过这地球和埃姆拉星球有一处极大的不同,她们星球上都是以女子为尊,男人负责貌美如花。女人因为赋予天生神力,自然是在外面赚钱养家。
用地球上的话来说,埃姆拉是个女尊的世界。
“夏夏,你看!男主陈文礼和男配宋淮都好帅!”零零七兴奋喊道。
电流声滋滋滋的响个不停,时不时冒出爱情的火花。
嗯?有帅哥?
林夏“嗖——”的一下起身,视线自动的转了个弯,掠过刚才的那位胖大婶,用力踮起脚尖,好不容易才看见人群中最醒目的两个人。
站在石头上的少年浓眉大眼,腰杆挺得笔直,声音洪亮,脸上还未褪去青少年特有的青涩。
胳膊肘处的衣裳有些陈旧,被主人随意的卷起来,露出里面精壮的双臂,浑身都透露着男主的意气风发,正是因为他身上介于少年和男人之间的青涩感,让在场不少的少女眼里冒着星星。
而与之相反的却是跪在人群中间的男配宋淮。
相对瘦弱的身体被人随意的用手推搡着,原本雪白的衬衫上瞬间多出了几个不适宜的泥土印。
面对着人们的质疑声,身处舆论中心的宋淮却不为所动,垂着眸子掩饰眼底的情绪,好似这件事情同自己一点关系也没有一般。
这是一本男频文,陈文礼当仁不让是有着运气加身的男主,即使是在落后破败的烟把地村,男主最后还是靠着龙傲天男主身份外加buff成功搭上改革开放的浪潮,最后娶了白富美女主实现开挂人生。
相对于运气冲天的男主,男炮灰宋淮则在一开头因为受到男主的牵连而无辜受害,就拿这次关键的情书一事来说。
书中原本为了体现龙傲天男主的人格魅力,特意安排了送情书的情节,但在七零年代可是会坐牢的,作者自然是不能让男主受到波及。
至于这封情书是谁写的?自然而然是林夏夏穿进的这具身体的原主在闺蜜的撺掇下偷偷写给男主的,只不过在刚写好的第二天,这封情书就神奇般的出现在宋淮的包里。
原主喜欢的是陈文礼,在情书一事暴露出来后怎么可能会承认?再加上写情书的时候最终还是害怕,鬼使神差的没有写下落款,阴阳差错下竟然也让原主逃了。
可怜的宋淮就这样在文中的开头就沦为炮灰,被村民们亲自压着送到大队,直到华国迎来改革开放才得以从牢中放出来,但因为背负着流氓罪,宋淮一辈子都没能被社会所接纳,最后孤苦伶仃到老,唯一的用处就是体现男主的魅力。
至于原主最后的结局也没能好到哪里去,因为生性胆小再加上吃不了村里的苦,过了三年就在闺蜜的唆使下随便嫁给村子里的一个二流子,婚后的生活也不尽人意。
丈夫对她动辄打骂,在连续生下三个丫头后被重男轻女的二流子给轰出家门,到外头找了个女人生了个儿子。
就连原主的三个女儿也因为是个丫头,一辈子都生活在弟弟的阴影之下,在十六七岁的年纪就分别嫁给村子上几个娶不上老婆的懒汉以赚取彩礼的钱来供养她们的弟弟。
“夏夏,你选哪一个作为你的小郎夫?要不……你两个都选吧?”零零七兴奋地搓着小手手,已经开始畅想以后的美好生活。
林夏夏意犹未尽的收回视线,蹙着眉一脸犹豫:“可是地球的人好像只能有一个配偶,不能同时有两个哎……”
虽然有些遗憾,但来男频是一个非常正确的选择。
这里的男人很对林夏夏的胃口。
“大家都看到了,这是宋淮的情书,我决定——把宋淮这样的激进分子就应该送去坐牢!”村长浑厚的声音透过人群,一脸的义愤填膺,手里扬起的,正是那张能够轻而易举毁掉宋淮一生的情书。
“我的儿啊!”一道尖锐刺耳的声音传来。
人群中突然冲出一个长相精明的妇人,抱着跪在地上的宋淮就开始嚎啕大哭,大有不罢休的架势。
林夏好奇的猫着身子躲在人群中观望。
“夏夏,根据资料显示,这是宋淮的娘。”零零七及时报出资料。
林夏夏看了看,衣衫和其他妇人一样,自家做的粗棉,胳膊肘处还有一两块补丁,看上去和村里的农妇没什么不同。
但仔细看的话就会发现她头上带着一块当下时兴的红头布,这个时候别说头巾了,有也是从旧衣上随便扯一块料子往头上一裹,哪有那么多讲究?更别说还是难得的红布料。
“夏夏,你快冲!拿下男主,你就成为最大的赢家啦。”
林夏夏傲娇的扭过头,带点嫌弃的眼光看着一身正气的男主:“我才不要,我要选宋淮。”
毕竟是男频,陈文礼作为男主自然是不止有一个女人,不受夫德的男人她才不要呢!
“老三啊——你快说话呀!哑巴了吗?快同大伙说,就说这情书不是你的!”宋氏蒲扇大的手推搡着宋淮,嗓门也忒大。
毕竟常年都干农活,手劲可不是一般的大,把宋淮略显薄瘦的身板推的直打晃。
林夏夏羡慕的看了一眼宋氏那宽大的手,再看看自己麻秆似的胳膊,眼里全是心痛:“零零七,我觉得以后应该好好向宋氏学习。”如何有一双强壮有力的手。
零零七的眼睛刷的亮起来:“夏夏,你实在是太聪明了,我也投炮灰一票。”
没错,在零零七的眼里宋淮就是一个不起眼的炮灰,还是连身份都没有的那种。
林夏夏用力的朝自己的大腿根一掐,剧烈的疼痛感刺痛着头皮上的每一处神经,眼睛瞬间冒出泪花。
“哎哟!”杨家婶子捂着屁股,眼睁睁的看着林夏夏像个小炮弹似的冲进人群正中心。
“大家别再吵了!”林夏夏双手叉着腰,闭着眼睛挺着腰板用力大吼一声。
四周的议论声瞬间销声匿迹。
“夏夏……”零零七小声提醒:“夏夏,快睁开眼睛看看。”
细长的眼睫微微颤动,林夏夏缓缓揭开眼皮。
四周人们的目光瞬间聚集在自己的身上,神情一愣,不自在的收起手。
村长原本要说的话瞬间被堵在喉咙里,看清来人后脸色一黑,他向来对这些知青没有什么好印象,更何况还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妮子。
“林知青,这可是咱们村里的事情,你就别出来给大伙添乱了,这——”
这一下子就给林夏夏扣上了一顶罪帽。
“夏夏,盘他!”零零七气愤道。
“村长,我知道这件事情给您添了很大的麻烦,但是……”林夏夏垂着脑袋,不等村长把话说完,装作泣不成声的模样哽咽几声:“这封情书……是我写给宋淮的。”
林夏夏的这番话像是平地一声雷,把烟把地村的村民震得不轻。
“这、这……确定是你写的?”村长不可置信的指着手里的信,两条粗粗的眉毛拱起来,略显滑稽。
林夏夏透过指缝暗暗瞥了一眼跪在地上的宋淮。
不错,是她喜欢的那一款:皮肤白,眼睛大,好生养。
不枉她认下这封情书。
“村长,其实我已经和宋淮约定好了,等这次秋收过去了,我们就直接去领证。”林夏夏含情脉脉(垂涎欲滴)的望着宋淮,脸上带着明显羞涩的笑容。
这句话一说出来,顿时引来人们的唏嘘声。
“宋家小子还真叫他碰上了,福气不浅,得了一个知青媳妇。”
“这林知青看不出来啊,居然看上了宋家的老么。”
“宋家这下可算是发达了,大儿子在镇子上读高中,小儿媳妇又是知青。”
跪在地上的宋淮听见四周的议论声,迅速抬头看了一眼林夏夏,抿抿唇,偏过头,脸上神色不明。
福气不浅么?他从来没觉得。
要不然他的母亲为何这些年来一直那样对待他?
“哦——对对对!”宋妈旋即回过神,她才不管这是不是真的,拉着林夏夏的手好一阵亲热,握住林夏夏的手劲奇大,生怕她跑了:“村长,你也看见了,这一切都是误会,他们俩这感情好着呢,这不——马上都要打证了。”
宋母乐呵呵,脸上的褶子都皱在一起:“都是乡里乡亲的,大伙儿就给我这老婆子一个面子,再说了,我就两个儿子,一把屎一把尿的把他们养大也不容易。”
听见宋母提起大儿子,围在四周的村民形色各异。
有羡慕的目光也有嫉妒的目光。
只因为宋家的大儿子在县城里的厂子里当了一个头儿,宋淮身为老么,上头还有一个哥哥宋诚和已经嫁人的姐姐,虽然只是一个厂子里的工人,但也够烟把地村上的人们唬住。
那可是在县城里啊,这对贫穷落后的烟把地村来说那可是顶天的福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