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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赵潇竹视角 ...

  •   我从来没想过,我会结婚。

      我从来都是个不婚主义者,因为自己的原生家庭。

      我的父母年少相识,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后来,他们互相知晓心意,程序化的走完流程,领证、订婚、结婚、生子……

      一九九二年,我出生了。

      听外婆说。我出生的那天是暴雨,母亲和姑姑正在客厅里看家庭喜剧。

      那时离母亲的预产期还有一个星期。

      直到母亲起身,破了羊水。

      姑姑彼时才大学毕业,看到这场景,手忙假乱。先去主卧叫奶奶,叫爷爷,再打120。而我父亲,在单位里上班。

      到医院时,母亲已经疼的不成样子。

      外婆说,那时父亲匆匆赶来医院,衣裳被暴雨淋湿,表情慌张。母亲已经开了十指,要进手术室了,父亲上前握住母亲的手,说。

      不怕,我在。

      后来,医生说,是个女娃!

      一家人喜笑颜开,破涕而笑。

      我自认为我生活在一个极其幸福的家庭。
      一直在我十四岁之前。

      准确的来说,在我出生后,他们的争吵就没断过。

      有时是写鸡毛蒜皮的小事,有时是母亲耍的小性子,还有时,是父亲的爱搭不理。

      不知什么时候,父亲不再想从前那样对母亲。可能这种潜意识早已形成,只是母亲从未察觉,包括我。

      开始夜不归宿,花天酒地。甚至,衬衫上有口红印、假睫毛,以及女人的香水味。

      十岁时,是我记事起,他们第一次打架。

      半夜,父亲依然很晚到家。母亲和我坐在沙发上,我早已昏昏欲睡,而母亲,看着父亲,面无表情。

      母亲忍无可忍,指着父亲破口大骂。

      骂他又去外面鬼混,找女人。

      父亲酒劲上来了,也开始骂。

      母亲摔了杯子。
      父亲开始上手打她。

      动静吵醒了爷爷奶奶和姑姑,纷纷出来劝架。

      最后,母亲怒吼着说。
      离就离,要不是因为孩子,谁和你这种人在一起?

      我看着母亲。

      这种人,是那种?

      直到我十四岁,他们离婚了。

      这时我已经上了初二,许多事已经明白。

      男女之情,不过如此。
      海誓山盟,亦会分开。

      我跟了父亲。

      有一天,母亲来看我。

      我给她找了一双拖鞋,回头却不见她的身影。

      最后,在阳台,发现了她。

      她逆着光,坐在椅子上,手里拿着本相册。

      我也随之看了过去,随后愣住。

      可能是时间的原因,我都快忘了父母亲是青梅竹马。

      那本相册,记录着他们的点点滴滴。

      从儿童,到年少,再到成人。

      而这本相册是什么时候开始停止记录的呢?

      最后一张,是一家三口在海边的合影。

      那时我不过才五六岁。

      女人依靠在男人的怀里,男人搂住女人的肩膀。

      站在他们中间的女孩,比着茄子手。

      三人都露出了最真挚的笑容。

      母亲看着这张照片,哭了出来。

      那天母亲说了很多。

      母亲对父亲的感情从来就没掩饰过。

      年少时,他们都不懂什么是爱。

      可是,爱真的有定义吗?

      母亲说,父亲在中学时代是个很耀眼的人。而这个如太阳般存在的人,把所有的光芒都给了她。

      后来,二人顺理成章的在一起。

      俩家人小时候还打趣,要母亲将来给父亲做媳妇。

      是啊,那时,母亲也很开心吧。

      可是,人都是会变的。

      小时候读的童话故事写的很美妙,因为,现实中根本不会有这样的人。

      热情都是会在生活中一点点被消灭的。

      火燃起来,终究会有被水泼灭的一天。

      中学时,情窦初开。

      每个女生的心中都会住着一个白马王子。

      而这些问题,我总是不会回答。

      你真的以为自己是童话故事的主角吗?真的以为自己是公主吗?真的会觉得,有人会爱你一生吗?

      这些问题,一个比一个假。

      可能就是这样残忍到极致的现实,让言情小说流行了起来。

      里面的男主,可能一直爱着女主,可能在结婚后对她不耐烦,也可能,没有可能。

      都说童话故事不再流行,但我认为,不就是换了一种方式吗?

      可我一直坚持的思想,却在有一天被一个人打破了。

      那是高一开学,操场人山人海。

      我和刚结交的朋友寻找自己的班级,忽然被一个人撞了一下 。

      一只大脚,把我新买的白色板鞋踩脏了。

      那一瞬间,我非常想骂人。

      朋友说了句干什么啊。

      那人说了句对不起。

      我当时愣住了。

      因为他的声音。

      掷地有声,感心动耳。

      我立刻抬头看向他。

      他长得很高,比我高了有半个头。

      身着统一的校服,此时笑着,手挠着头。

      五官深邃,碎发遮在额前。

      我盯着他。

      这是我第一次如此清晰的听见自己的心跳声。

      扑通。

      扑通。

      乱了。

      真乱了。

      是心动吗?当时我问自己。

      是?亦或是不是。

      就这样一股异样的感觉,涌上了我的心头。

      没多久,我便看见他走向主席台。

      我疑惑他为什么上去。

      朋友有点无语,因为老师已经介绍过。但还是耐心给我解释。

      他是中考实验班的第一名。

      叫傅清从。
      清澈的清,服从的从。

      就这样,我记住了这个名字。

      高二时,我和他分到了一个班。

      很幸运,我和他一起当了英语课代表。

      就连我的内心都在说服我自己。

      我喜欢上了他。

      到底是因为什么?

      脸、声音、亦或是他这个人?

      我想,都有。

      没有人会抗拒这样一个人。

      我仿佛理解了母亲当年为什么会喜欢父
      亲。

      曾经有个人,照亮了你的全世界。

      有一天午后,同桌跟我说。

      “小猪,我感觉你和傅清从名字挺配的哎。”

      我一顿,放下了笔:“什么?”

      同桌:“你不觉得你们俩名字构造挺像吗?你看,你的潇,还有傅清从的清,都是左右结。你的竹,和从,也是这样。”

      我想了想,确实是这样。

      年少时,总会因为一点小事而勾起千般清晰。

      喜欢一个人,是最苦不过的。

      我为你跨越千山万水,而你,永远停在原地,不会向前。
      相隔千里,置身海外。

      高考结束后,我向他表白了。

      不论结果如何。

      我只是希望,自己的这三年,是值得的。

      后来呢?

      后来,我们没有后来了。

      二零一零年,陕西的高考报考志愿改成了分出来之后填报。

      我的分数过了二本线,报了一所当地的大学。

      大学四年,我依旧过的平平淡淡。

      同寝的舍友都很好相处,也让我的大学生活增了一点乐趣。

      大二,我生日这天,其中一个舍友提议去附近新开的烧烤店过。

      其余人都欣然同意。

      到门口时,那个舍友带来男友,以及,另一个我没见过的男的。

      此时已经入春了,春芽破土,柳叶吹拂。

      那人带着眼睛,背着一个斜挎包。

      气质莫名很温柔。

      和他这个人一样。

      我知道了他叫李讼。

      大三,他跟我表白了。

      其实我也有一点喜欢他,我答应了。

      毕业后,我当了一名初中的英语老师。

      初中的孩子是最难管的。但初中,恐怕也是让人最难忘的。

      比小学紧迫,比高中松缓。

      我渐渐也适应了这样的生活。

      一七年,我二十五岁。

      这年夏至,我见到了傅清从。

      我和李讼去一家爆火的烤鱼店吃饭,遇见了高中同学邓洲。

      饭桌上,傅清从话很少。

      他长高了,也壮实了。

      果然啊,出过国的人就是不一样。

      席间,李讼说明年结婚,和我。

      我一惊,他在饭桌下握住了我的手。

      “结婚?”傅清从开了口。

      这貌似是他今天晚上的第一句话。

      我看着他,莫名想起了高中的时候。

      饭后,李讼跟我说。

      他在饭桌上说的是真话。

      他爱我,要跟我结婚。

      这绝不是说笑的。

      他的言语认真,目光紧盯着我。

      我看着他,眼神仿佛在说。

      我也是。

      接下的半年,我按部就班的生活中。

      十一月底,他向我求婚,我答应了。

      提亲之后,我们订了婚。

      来年二月,我们去领了证。

      四月,我们拍了婚纱照。

      六月初,我们办了婚礼。

      2018年6月9日,我结婚了。

      大早上起床,是真的感受到了当新娘子的不容易。

      婚礼现场,我穿着婚纱,挽着父亲的胳膊。

      李讼穿着西服,嘴角是藏不住的笑容。

      晚上,回到婚房,看了一眼今天送来的份子钱。

      我的目光定在一个格外厚的红包上。

      上面有这样一段话:

      To小猪

      愿情长久,百岁不离。

      落款——11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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