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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部分 ...

  •   第一部分:

      ○
      这是一个三流作家的爱情故事。

      ○
      诸位大概也听过这样的道理,优秀的作家往往自谦三流,而庸才则恬不知耻,自诩一流,虽说这是世间真理,但我此刻自称,绝非谦逊,我是真正的三流,或者说,是内心躁动的笔杆子使用者,在面包与理想间回旋的飞去来兮,一名挣不到钱的全职写字人员。

      在巨大国涅甘特,这个神奇的国家,由机器构思并撰写各类小说已是家常便饭,摆在书店门口批量印刷的畅销书,神的故事,侦探故事,冒险故事,乱七八糟的故事,还有数量最多的,爱情故事,它们无一例外,都是由电力,金属,和冰冷的’0’与‘1’写成的故事。

      即使出身缺少人情味,它们依然拥有古典意味的起转承合,渐入佳境的前半段,恰到好处的高潮,草蛇灰线的伏笔,品味不凡的幽默,出乎意料的反转,实话实说,它们都是极为好看的故事,即使是作为无能竞争者的我也不得不承认,机器是个好作家,并且不像是人,它们总能写得同样精彩。

      基于此,在这个国家,在现时代,提起笔来写什么小说,就像是抛弃电蚊拍而用指腹碾死蚊子般多此一举,没人能靠这行吃饭,即使他们能够得到快乐,但是吃不起饭的快乐永远也不能比阿瓦·伦巴克快乐——在这里我是指旅馆的老板娘,那位每天在楼下纳凉5小时的妇女。

      我们总要从理想回归现实。

      在我17岁离开家乡的时候,我在牛皮纸上写下这种战略性撤退的意义,并赋予自身那用文字唤醒世人的伟大使命,但现实往往残酷,我挣得的第一张贝利并不来自于我所写下的《暴君心理》《不强求主义者》等耗费心血的书籍,而是来自于我赠送给旅途中萍水相逢者的浪漫短篇:一个穿越时空的男人坠入爱河的故事。

      在那一刻,我得到了奈菲鲁塔丽·舍普特由衷的赞叹,并得到一份贵重的回礼。

      不管怎样,两手相握的我们认识到,在现实的迂回战术中,没有人有胜利的可能。我们总要从理想回归现实,毕竟20几岁年轻人的胃是真实存在的东西,而理想不过是一纸空谈,虚无缥缈之物。

      此刻,24岁的我终能舍弃自尊,大方承认,我所想要的绝非理想,我想要的是幸福。

      请原谅我使用这样一个模棱两可的词语,这不是传统意味上的幸福,而是更纯粹,更扁平的幸福,它是如此真切,以至于当我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的泪水充盈眼眶。从今往后,无论是严肃文学,通俗小说,报刊短篇,还是黄色笑话,我都将一视同仁,我傲慢的眼光已被胃酸驯服,我是干涸的土地,是渴求神之甘霖的信徒。

      我想要那铜臭味的幸福。

      诸位,我想要钱啊。

      ○
      10月份的一个星期三。涅甘特举办了如同祭典般盛大的游行,迎接阿拉巴斯坦王国公主的到访,那被骆驼队簇拥着,骑着古怪鸭嘴生物的女子,向左右挥舞莲藕般莹白的手臂。我像夹心饼干似的被推搡着,伸长脖子想要得见那传说中的无双美貌,却只见到水波般柔亮的蓝色发丝拂过夸张的蛇形黄金耳饰。

      骆驼队转眼便走远,我身旁的陌生男人发出’何等美人啊’这样真挚的感叹,这更使无缘得见的我心生遗憾,世间本就没有所谓黄金公主与穷酸作家的一件钟情,更何况我这张因整日啃食硬面包而营养不良的脸,也不符合使他人一见钟情的先决条件,因而,我绝非是抱着什么不纯洁的念想才试图窥见那位公主的真容,我不过想要丰富我头脑中的美女图鉴,以便于在下一篇作品中避免使用:她的确是个美女,这样枯燥无味的说辞。

      无论怎样,此刻希望落空,我也对这热闹的游行失去兴趣。’请让一让,抱歉。’我这样念叨着,如游鱼般挤过人流,走向普鲁塔克广场附近的忒修斯书屋。

      在因祭典而冷冷清清的店内,书店老板百无聊赖的翻看一本通俗小说,我假装漫无目的的游览,最终在故意摞得老高的畅销书展架前驻足,我内心忐忑的抬头,用激光似的双目仔仔细细的扫过书脊,搜寻那本《伯爵与农奴夫人》的身影。

      结果自然是徒劳无功的,我失望的收回视线。

      《伯爵与农奴夫人》是一本关于禁忌恋爱的老套爱情小说,讲述架空世界的伯爵与农奴出身的歌剧女演员的相识、结合及生死离别,它并非是缺货的畅销书籍,如果我想买,想必在这间书屋的某个角落里还能翻出个3、40本,但如果真是那样,我恐怕承受不来。

      那是我今年卖给出版社的唯一一本小说。

      奈菲鲁塔丽·舍普特曾说过,我拥有写出浪漫故事的天赋,但在编辑眼中,浪漫只能被归结为老套。’在现今时代,费力不讨好的去描述一段恋情的悲惨结局绝非大势所趋。’‘不过嘛,就像是味觉疲劳,这或许也能成为卖点吧。’ 掌管我命运的编辑大人这样说着,伸出两根红香肠似的手指。

      “2000贝利,我们收了。”

      诸位或许对2000贝利这一词语所代表的概念不甚了解,具体点说,那是头发丝薄厚的一张纸币,有着初春般充满希望的新绿色,是利亚河东岸的老旧旅馆40天的旅费,和200片打折处理的硬面包。

      此刻,我推开忒修斯书屋的玻璃门,迎着下午炫目的日光,远处还隐隐传来繁华街的游行乐曲,但我的内心却如同这秋风萧索,尽显悲凉。

      无论是在家乡还是在这里,作家总是些穷酸破烂,钱袋瘪瘪的人,我对此早有心理准备,自认无畏的踏出脚步,却不料险些一步踏入黄泉。现实的重锤将我砸成一滩烂肉,被超硬面包填补的肚子每每在深夜发出仔猪般凄厉的嚎叫,刺破黑暗,如同羞耻的自我诘问:

      你为何走上这条道路!

      我充满愧疚,只得无言以对。

      “啊,已经十月了啊。”

      我走到广场边缘,伸手拂掉长椅上的落叶,像垂暮老人似的呆坐着,下意识掏出钱袋,看那深渊般漆黑的袋底仅剩的一点银光。今日正是我卖掉那本《伯爵与农奴夫人》后的第33天,我用一条生猛海鲜的价格,坚持在这物价奇高的涅甘特□□活了33天(其中最后两天只以饮用水度日),如此坚韧不拔,终究也到了极限。

      至此,还请诸位原谅我的不坦诚,在一个故事的开头,主角总想给读者留下点好印象,这也是人之常情。事实上,我之所以饿着肚子挤入观看游行的队伍,正是妄想着黄金公主与穷酸作家坠入爱河的戏码,以期一举摆脱此刻的财务困境,这是我尚能保留尊严的唯一出路。

      可惜人生在世,岂能万事如意,神明已在刚刚告知我此路不通,再加上新书卡壳许久,旧书无人问津,若不及时做出选择,定会落得双眼爆突,饿死街头的结局。此刻夕阳西沉,我望着广场中央那如同焦糖般甜美的飞船雕塑下,点头哈腰啄食面包的肥美鸽子们,握紧拳头,暗下决心

      人要活着。

      尊严什么狗屁。

      ○

      好在男女老少都去观看游行,无人得见我与鸽子抢食那不体面的行径,总而言之,在吃下几块硬面包后,我自觉还能撑过两日,满心羞耻的逃离了广场。本想着直接回旅馆,却不料过河的大桥被观看游行的人堵个水泄不通,我只得采取迂回战术,在城区内兜兜转转,最终走到人烟稀少的南部港口。

      这里与造纸工厂紧挨着,因而是废水污染的重灾区,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氯味,灰白色泡沫似的浪花击打着岸边星罗密布的黑色礁石,我趴在栏杆上无所事事,放空视线,不消片刻就觉得肺子疼痛起来。

      意识到这一点的我打算脚底抹油,而就在这时,我看到在下方礁石上躺着个奇怪的物体,被打湿的粉红色毛皮,长手长脚,似乎是个男人,但生死未卜。我目瞪口呆,一方面是因为我知道那些礁石光滑如同薄冰,一具无意识的躯体能在其上停留,本身就无异于奇迹,而另一方面,则是因为那男人的样貌,实话实说,与我父亲年轻时候颇为相似。

      因不知对方是死是活,如此便下水救人未免显得鲁莽,更何况这附近的海水里含有可怖的化合物,普通人游上一圈,就算不死也要褪层皮,但看这架势,神明的意图同样昭然若揭,此时若是视而不见,不知事后会遭受何等厄运。我如同印证般丢出钱袋内仅剩的那枚银币,并将印有天候装置乌拉努斯的那一面作为‘救人’,而结果理所当然是‘救人’。

      捏着钱币,我感到命运的炙热。

      这就是神明的方便主义了。

      ○

      我拖着那湿透的躯体在城区内艰难前行,皮毛本就吸水,再加上二倍的身长,简直让我不堪重负。我用数小时的时间才穿过横跨母亲河的大桥,一路上遭遇的异样目光不计其数,只因光天化日,如此行径太过坦荡,才未有人将我归类于毁尸灭迹的变态杀人犯。
      在巨大国涅甘特,医学已如脱僵野马,向神秘学的方向迅猛前进,医院只在周日开放一天,就能治愈99%的疾病,不仅如此,但凡治病,还要附赠些奇奇怪怪的身体改造项目,意图使得曾经的病人再不受到相同病症的困扰,这是客观事实,绝非言辞夸张。因而,在这样的星期三,我无法将这具躯体送往医院救治,只得带回旅馆阁楼的狭小卧房,再做打算。

      我所居住的旅馆,位于母亲河东侧的居民区内,这里还残留着奥利弗大帝在位时的老旧建筑,土和石头堆砌的鳞次栉比的筒装房屋,因为墙体腐蚀而显得摇摇欲坠。作为整个涅甘特最贫穷混乱的地区,连旅馆也像是藏污纳垢的隐秘之处,我拖着重物,迈进□□似的门脸,老板娘阿瓦·伦巴克抬起脑袋,将吮着的水烟从嘴里抽出,发出’啵’的一声响。

      “什么玩意。”

      她问我一句,我只得直言。

      “是人,落到水里了。”

      “一股化学的臭味。”

      “算了,看你是正经人,别把房间给我弄脏了。”

      这样说完,对方低下头,将水烟重新塞回嘴里,我如逢大赦似的拖着那沉重的躯体上楼。不知诸位是否已得知,我所居住的50贝利一晚的卧房位于阁楼,所谓的阁楼,就是建筑物的最顶层,有多高便要爬多高。

      我拖着那躯体上楼,味道难闻的海水浸湿木造楼梯,留下一条深色的印记。作为吃不起饭,缺乏锻炼的文艺工作者,尚未走到2楼我便已经气喘吁吁,转过拐角,站在四角形的窄小玄关,望向楼梯尽头的黑暗,仿佛窥见曾经拜读过的某本奇幻小说中,那位’异乡人’所攀登的永无止境的高塔。

      那躯体身上的味道,宵起的灰尘与霉味,旅馆里某对青年情侣的高声嚎叫,都消磨着我的斗志,祸不单行,在走到三楼的时候,天花板掉下两只肉虫子,吓得我险些跌坐在地上,我喘息如同肺气肿老人,自觉所攀登的已不再是老旧旅馆的木造楼梯,而是一座危机重重的险峰。

      汗水划过我的鬓角,只吃了些鸽子食的我因为过劳而眼前发黑,我仿佛看到满脸横肉的哥哥站在阶梯顶端对我发出嗤笑,这种如同巴尔基摩亚的森林暴风雪般狂啸肆虐、冻得人瑟瑟发抖的蔑视,无疑是对我最好的攻击,仅仅这点幻觉,就让我想要转身奔逃了。

      “可恶……”

      我在四楼的平台停下脚步,揉着四周发黑,泛起光点的双眼。我知道那些并非真实,但我依然感到泄气,就像每一个挣不到钱的失意者,我的家庭远非完美无缺,但即便如此,我依然从中获益,我拥有还算健全的道德观念,我喜爱大部分动物,相信人间自有真情,林林总总平庸无奇、软弱不堪之处,都不可不谓是家庭教育的正面影响。

      正所谓,人要知足,知足常乐,总盯着坏事看,未来也会变味。

      这样想着,我深吸口气,用颤抖的小腿踏上第5层的阶梯,准备一鼓作气,可就在此时,什么东西突然抓住我的手臂,那力度之大几乎要将我的肌肉纤维捏成一团烂肉,我痛呼一声,扭过脑袋,只见被我一路拖行的那毛茸茸的躯体不知何时醒来,破碎镜片后的眼睛一动不动的盯着我看。

      那是怎样一双凶恶的眼睛啊。

      我不由发起抖来。

      ○
      能在危急四伏的丛林繁衍生息并脱颖而出,我们的祖先无疑对危机拥有超乎寻常的嗅觉,这份神赐天赋至今还在胆小者的基因中延续,并将通过男女使人加倍的秘术源远流长。在那一刻,我恐惧的大脑所思考的是这样没有边际的事情。

      事实上,我是极为擅长求饶的类型,因与性格暴躁的兄弟共同生存,以至于我养成条件反射般的求饶本领,虽说在离家出海后,因那点微薄的自尊将这本事封印,但遭遇危机的时候多少还是想要重操旧业,说出那令人羞耻的台词来。

      请放过我!

      让我做什么都行,请放过我!

      注视着那凶恶的眼神,我原本就虚浮的双腿更是发软,差点跪在地上,童年时代的记忆袭来,我所苦心营造的成熟心智险些分崩离析,好在对方不过是头脑不清醒,很快就松开我,被工厂废液腐蚀的如红杉树似的手垂下,任由我扯着衣服拽向阁楼。

      我立刻对神明充满感激。

      “我救了你!”

      为了保险,我一边向阁楼艰难行进,一边大声强调道。

      “我救了你来着!”

      对方毫无反应。

      关上房门,我脱力的滑坐在地,那覆盖着对方的皮毛好似吸了几大缸水,即使拖行这么远,也没有干涸的迹象,水渍渗进地毯,这时我才想到阿瓦·伦巴克女士所说的话,立刻跳起来。“抱歉,抱歉。”这样双手合十,好似向神明祈祷似的,念叨几句,抓住对方敞开的领口。

      我的动作的确有些粗鲁,但神明可鉴,我没有半分恶意,这种热爱卫生的文明行为会造成之后的误解与麻烦,是我始料不及的。

      不管怎样,现在我只顾剥掉对方的衣服,那赭红色的光滑皮肤在空气中微微发亮,推翻我曾经的猜想,对方并非是毛皮族,而是与我一样是人类,除此之外,这种新潮皮草配小衫的搭配,在我浅薄的见识中也是独一份,因而,我不由分说便将对方认定为是这涅甘特王国鲜有的时尚达人。

      “这么看真是很像啊。”

      我坐在那赤条条的男人身侧,自言自语着,顺手拂掉爬上对方脑门的肉虫子,虫子滚落在地,浅绿色的软壳泛起微光,我立刻抬头,望向窗外。

      “真的假的,天都亮了啊……”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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