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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 13 章 ...

  •   战乱时受苦的都是百姓。陆安泽如是说。

      不战乱时受苦的也是百姓。我说。

      我们正对着一大堆折子发愁。自从他及冠,老皇帝的身体便每况愈下。原本陆安泽还没那么忙,结果现在整天就是待在文书里。萧启明的信他没告诉我,也是,或许不想让我难过吧。

      “兵部缺钱,户部缺钱,张相王相要联姻,沈尚书建议早早准备登基仪式,李将军的女儿早已心仪与我。唉,怎的这个时候都来上书。”陆安泽揉了揉眉心,“阿瑶,帮我沏壶茶好吗?”

      “为什么这么多事啊,我给你泡龙井去。”我叼着桃花酥跑去煮茶水。陆安泽的东宫宫人很少,因为我说过,不喜欢太多人伺候,他就遣散了一半的宫女。我想他是会错意了,我只是想安静一点,没说我喜欢干活啊。

      现在好了,烧个水都得我干,梦回江月宫。当年在江月宫我就活得跟丫鬟一样,现在还是,

      陶制的盖子被水汽顶开,氤氲着填满了房间,隔着屏风传播开。茶叶的苦涩中和了熏香的甜味,虽然很好闻,但我还是咬牙切齿地对空气拳打脚踢,就当那个味道是陆安泽。

      紫砂茶壶还是骨瓷茶壶呢,这种事情总是占据着我的生活,零零碎碎,点点滴滴。好像那些国仇家恨都远离了,日子只剩下煮饭烹茶,我不是那个不受宠的公主,而是一个普通的妇人。其实这种生活还挺自在的。

      “茶煮得不够,太苦,而且我不喜欢龙井。没关系,心意到了就行,不怪你。”

      我收回刚才的想法!

      我喝下一口茶,味道明明不苦,结果听见一声轻笑。他一副诡计得逞的神情,狐狸尾巴在蟒袍下若隐若现。我就知道这厮又在作妖,幼稚得很。

      我佯装生气,作势去打他,他装出被打痛的样子,龇牙咧嘴。果然,再美的皮相也经不起这样折腾,真是可惜。又一想,我喜欢的是不是只是这张皮呢,躲在这皮囊下的那个踩着血肉兄弟残杀的那个人,还是我的陆安泽吗?

      我不能想了,或者说,不敢想了。

      胡思乱想总归不是好事,难得糊涂。谁不是在唱戏,粉墨登场,一曲终了,都忘了自己是谁。我又对陆安泽说过几句实话呢,都是假象罢了。或许他说的每一句都是骗我的,或许我连同时面对萧启明和陆安泽的勇气都没有,或许陆安泽不会放过萧启明,或许萧启明会成为梁国的帝王,然后一统天下。

      呵呵呵,怎么可能,这里面没有一个是可能的。

      “阿瑶,在想什么?”陆安泽轻声问,像是看透了我的恐惧,“别担心,我们会平安的,孩子也会平安的。”

      温声细语,总是让我想掉眼泪。他总是在哄我,像养了一个女儿,与传说中暴虐成性一点都不一样。我终于安下惴惴不安的心,挤出一个微笑。

      “太子殿下,红衣已自尽。”正当我们笑闹时,一个面生的小太监当着我的面畏畏缩缩地禀告。

      轰鸣声。

      耳朵边是轰鸣声。在得知红衣死亡的消息后,我的第一反应竟然是恶心,想呕吐。但是没吃多少东西,吐出来的全是黄胆水。小太监吓得立刻跪地,陆安泽也慌了神,扶我的手微微颤动。

      我阖了眼,没看到陆安泽眼中一瞬间的寒光。

      太医说这是孕期常见的反应,就是受了一点惊吓,下一回注意就好。还有下一回,我想。

      “那个消息是谁传进来的。”陆安泽的语气很平静,表情波澜不惊,但是没有疑问的语气。他知道是谁,我猜应该是跟他抢皇位的人。趁着这个消息试图击溃我,然后让皇帝动怒,让那几个大臣倒戈。

      谁获利,就是谁动的手。只是那个憧憬人世间普通烟火气的红衣,终究还是没能逃得过争斗。

      边境,满天繁星

      萧启明在马场坐了许久,那是他第一次见红衣的地方。春天快到了,草场隐隐有青的迹象。那时是明媚的夏天,她骑着最烈的马,一身男儿打扮,眉眼上扬,嘲笑他连骑马都不会,还做什么将军。那时他还是个毛头小子,所谓将军的确是个虚名。但是气盛的萧启明哪里会承认自己不会骑马,浑身瘦弱的他竟然奔着无鞍的马就去,结果当然是被摔了个鼻青脸肿,躺了几个月才好。

      红衣找来草药,给他施针,结果把他扎成了刺猬。

      “嘶,疼疼疼,轻点,你还是不是个姑娘了。”萧启明被折磨的很是痛苦,“你还是不是个姑娘了,这么粗鲁。”

      “姑娘一定要待字闺中吗,我偏要快意江湖。”

      “戏本子看多了吧,哪里有什么江湖。”

      “咦,那轻功和武林秘籍呢?”

      “你能活到现在真是奇迹。”

      “那我就去做生意,成为范蠡那样的富商。”

      “你又没读过书,还是算了吧。”

      红衣翻了个白眼,手上的力道加重,疼的萧启明连连喊娘。“大小姐,我错了,您一定饱读诗书,要不怎么知道范蠡呢。”

      红衣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那个范蠡是我听人讲西施时说的,我的确没读过书。”

      萧启明无语了。真真是没见过这样的人,不怕将军身份,傻的彻底,稍微一糊弄就相信。他感觉到心口有什么正在跳动,不受控制。是动心了吗,是对这个笨的彻底的女人动心了?

      “哎呦,扎错了,接下来你的脉搏会加快,不好意思啊。”

      果然是假的!

      萧启明被自己愚笨的想法气笑了,扭过头不理她,耳朵却红的像珊瑚。

      伤好了之后红衣教他骑马,他学的认真,很快就懂了骑射的窍门。兵士们都恭维他学得快,只有她知道他练习了多久,身上的疤有多少。从来都没有什么真正的天才,都是凡人。

      萧启明终于成了镇守边关的王,威风凛凛。面庞尚显青涩,气质反倒沉稳。领兵平了几个边境的山匪,和李将军交手也不占劣势。六年,可以改变任何事情。少年终于长成男人,他对红衣说,“安顿好阿瑶,我就放你走,到人世间逍遥自在。”红衣太单纯,六年竟没看出他蛰伏的心思,还把他当成知己一般。

      王羽宁也是个天真烂漫的姑娘,和红衣很像,不同的或许是红衣更热烈,王羽宁更温柔。王羽宁会在他累了时端上一碗热粥,这是他曾经有过的家的感觉。

      他爱着王羽宁是真的,放不下红衣也是真的。

      计划失败,萧启明对着漫天星辰喝的酩酊大醉,又哭又笑。

      他已经很久没有哭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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