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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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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欢欢虽然此刻身上穿的是粗布麻衣,但前世毕竟是受过九年义务教育,写过高考作文的新时代女性,多少英雄人物的民族气节烂熟于心。
什么“死有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什么“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福祸趋避之”,什么“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简直是张嘴就来!
但有什么用呢?就连熟背这些词汇的朱欢欢前世都是浑浑噩噩,进入bu队成为特种也只不过是没什么人生方向,懒得一边读书一边打工罢了。
但朱欢欢没想到的是,自己那些硬词还没上,单是随口这几句搪塞的胡扯竟说的温九心神巨震!
在温九一贯的印象里,女人不就应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乖乖坐在家里相夫教子厅堂厨房针线女红吗?
虽然温九生在豪门大户,接触的女人大多识字,也偶尔读些诗书,但目的大多是为了聚在一起八卦闲白的时候不会太过粗俗,至于那些平头百姓,男人识字的都是凤毛麟角,就更不用说女的了。
在他的认知里,女人的脑袋就像是装饰,脸是给男人看的,壳子里只有东家长西家短,讨好丈夫,管理穿衣吃饭,以及争风吃醋勾心斗角。
所以一直以来在温九的眼中,一直是瞧不起这些庸脂俗粉的,他的意识里女人生就该地位地下,因为她们对这个社会实在是没有任何用处。
而今天,对面这个偷了他钱的家伙竟然让他心头巨震!
兼济天下、造福苍生这不正是他温九一直以来追求的吗?
一直以来温家的产业虽然遍布各地,但主要都集中在大礼中心城市江都一带,那里气候温和人口密集,更适合居住也更适合做生意。
家里一直不想他读书,更不允许他考取功名,但温九却执意跑来北疆这边陲之地,为的就是成就一番功业,圆了这一份造福苍生的家国情怀!
生逢乱世,人人都只想求个太平日子,所以温九这样的人注定不被人理解,都城好好的锦衣玉食的生活不过,偏偏跑来这蛮荒之地,生活条件艰苦不说,边塞交战频繁,一不小心小命也丢了。所以像他这样往边塞跑的富家公子,不是太平日子过久了想找找刺激,就是饱饭吃的太多撑坏了脑壳。
一心投奔梦想而来的温九刚到边陲心中豪情万丈,他早早做好筹划,一到边境立刻结合一群有志之士,大家不畏艰险排除万难,只要给他两年时间,最多两年,他绝对能稳定边陲,起码保礼朝十年太平!
但万万没想到现实却和想象相去甚远,他温九纵然家财万贯熟读兵书一肚子的计谋,但奈何人心涣散,朝廷腐朽无能,掌权者各自为政,无权无势的人想要做些实事寸步难行,他作为“士农工商”的社会最下层,奔波了三年光阴散财无数,也才只混到了一个无足轻重的地位。
温九越发觉得这种时代下,他的情怀有些可笑了。
就在如今鸿图壮志被消磨的所剩无几的时候,一个一向被他瞧不起的“女人”,一个生活所迫走向偷盗之路的“匪徒”,竟然教训他“大丈夫应兼济天下”,“怎可为了区区几两银子止步”,一番话下来,温九似乎又听见了蒙尘已久的梦想于土下萌发的声音。
但温九心里的百转千回朱欢欢可不知道,见他许久未动,一直“叭叭叭”像上了发条的嘴突然顿住,以为是自己话说的太重伤到他了。
毕竟也是慧眼识珠,知道了自己的能耐难的好心过来招揽的,自己这样瞧不起他好像也不是太好,况且还刚偷了人家的银子呢!
唉,男人这脆弱的自尊心啊!
这么帅一小伙子如果因为自己的拒绝就自此失去人生的信心怪可惜的,虽然只是个商人,但他也并不是除了有钱就一无是处啊!毕竟长的还挺好看的呢!
于是朱欢欢决定善解人意一回,好歹给他点希望让他重新认识自己的长处自信起来!
“你有没有想过我目前不同意你的条件也兴许是别有所图?或许你可以用其它方式说服我呢?”
“比如呢?”
“比如——色诱?”
这突如其来的画风一转搞得温九一愣,怎么上一秒还是家国天下,下一秒就成了这个呢?不过很快反应过来,狐狸眼笑的人神魂荡漾,起身俯撑桌子,居高临下盯着朱欢欢的眼睛
“好啊!今晚子时卧房等你,你若敢来我定会将你留在身边。”
像是约战,朱欢欢的目光也毫不退缩的迎了上去
“子时太久了,我天黑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