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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 1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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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风怒号,像一匹脱缰的烈马卷着杂物在半空里肆虐,打到脸上像鞭子抽一样疼。
一只瘦弱,皮肤皲裂的手“咚咚咚”地敲响了门。
“小姐……”这名衣着单薄,骨瘦如柴,似是要被风刮走了的乞丐被面前的女子震撼到了。
手若柔夷,明眸皓齿,杏眼弯弯地笑着。
“快进来,这天冷得很。”说完这名乞丐便被拉了进来。
他也没想到这朴素的木门内竟是一位美娇娥,更没想到她竟眼里没有一丝丝厌恶,有的只有担心与怜悯。
他看看自己狼狈的模样,污浊的面容,瞬时有些自行惭秽。
“姑娘不必,不必,我只是想讨口饭吃。”几日未曾言语的喉咙十分沙哑粗粝。
难听,真的很难听。说完便又低下了头,站在门内,执拗地不肯往前再踏一步。
“做什么啊,这样冷的天,你不想活了?快进来,不就是一床褥子一副碗筷的事吗。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就当给自己攒功德了。”
尾音有些上翘,像是含了糖的乡音,不娇蛮,很温柔。
不知怎么的,他就这么不由自主地迈出了一步。
那年冬天的雪很大,也很长。
她问:“你是哪儿的人,叫什么?”
“南离风,走的太久了,忘了从哪儿来的。”
“风哥,别劈柴了,快来喝糊糊。”
“这就来了。”
“风郎,看看我这绣的鸳鸯可好看。”
“……我有眼不识泰山,看不出来,你要不问问别人?”
……
都说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
南离风觉得自己一个乞丐配不上她,,后来觉得她这个人太好了,善良可爱,活泼灵动,像个小仙子,误入凡尘,动了凡心,将自己从污泥之中拉出。
她告诉自己,人人生来平等,并无高低贵贱之分。
她告诉自己,一餐一粟皆是出自自己之手,就会活得坦然。
她告诉自己,酒馆摊贩也好,街头乞丐也罢,不偷不抢,便问心无愧。
……
她告诉自己了好多,他好像没有什么可以回复的。
但是他喜欢她一本正经地说着道理,两颊却红红的样子。
喜欢她站在背后蒙住自己的眼睛,然后狡黠地问:“风哥,猜猜我是谁?”
喜欢她咬筷子时嘴唇微微嘟起的样子。
还有,喜欢她……
他不肯承认,她也就不松口。
他只是说:“等春天来了,我就走。”
她一脸神伤,不一会儿就又缓过来了,:“那我岂不是还有机会?”
他不明白她为什么会喜欢上自己,但他们俩之间还是如隔沟壑,甚至现在的吃用都得靠她的储备。
她成功让他爱上了他,却也坚定了他要离开的决心。
杨柳已经泛青,轻抚湖面,荡漾起圈圈涟漪。枝子上桃花的花骨朵儿已经即将展露芬芳。
他是该走了,就算不能父母媒妁,十里红妆,百街相送,那也得一纸婚书,八台大轿,明媒正娶。
他的晴儿,应该被放在心尖尖上,郑重相待。
他将院里的柴火全劈好了,把门前庭院洒扫得干干净净。
又呆了几刻钟,他微微一笑,又环视一周,认真而又温柔,似是要将这里的一切全部印在脑子里。
深深作揖,以聊表这三个月的“救命”之恩。
转身,便消失在了浅浅摇曳的春色中。
却不知身后有道目光,紧紧锁在他的后背,咬着牙不肯发出的啜泣声。
我想让你出人头地,鲜衣怒马,仗剑天涯,快意江湖,却也舍不得你受尽坎坷,一路流言,像一位跋涉终生的香客,寻找着一座可能跟本不存在的神庙。
他不与她做承诺,是怕误了她一辈子,但情之一字,没有来由,或许始于哪一次回眸,哪一次脸红,哪一次心动,但却直教人生死相许。
有的人一开始就注定离开,但却仍愿用一生等待。
爱一个人总是简单,无非心念所至,生万千欢喜;等一个人却需要漫长岁月里的温柔耐心,聚沙成塔,滴水石穿。
十年来,他想科举入仕,怎奈胸中无墨。只好寻了一处武馆,边打杂边学武,想着有朝一日能叱咤战场,扬名立万,娶她回家。
正值边关动荡,他报名出征,一路上吃过草根,爬过雪山,吃过生肉,饮过鲜血。
生死一线时,想起她的言笑晏晏,便又充满了力量。
原本有些瘦弱的身子都被风吹得□□如刀削,硬朗精劲,面容也变得更加坚毅与冷酷。
金戈铁马,刀如饮血,他渐渐锋芒毕露,被骠骑大将军赏识,纳为副将,有了更多展露头角的机会。
他的战法诡谲多变,战场风云之间,便已大获全胜。
他战法狠,上阵更狠,像是不要命了似的一个劲儿的往前冲,哪儿危险,哪儿就有他的身影。
不过也就是这样,他立下了赫赫战功,皮开肉绽过,鲜血淋漓过,人们渐渐都敬他怕他。
看多了生离死别,他越来越寡言淡薄,心底的那份思念却犹如酒香,越酿越醇厚。
在寂静的夜,不知何处吹芦管,他心飘向了北方的那位南方姑娘,身经风霜,心向朝阳。
大齐大胜北方匈奴,南离风直捣龙穴,封狼居胥,勒石燕然,第一个要赏的,便是南将军。
南将军领了爵位与赐礼,却不愿委蛇于朝廷,几番向皇上请辞,才终得还乡。
他备了真真是十里红妆,设宴百街,像只求偶的孔雀,束起了发,带上了紫玉冠,又像一只求偶的雄龙,展示自己的财富与地位。
最后他,轻轻叩响了柴门,开门的是一位寻常麻布衣的男子。
生的普通,也无锦衣华服,只是看着看着南离风发愣。
两人长相竟是如此地相似,只是境遇相反。
“你是?”南离风有些艰难地开口,打破了这静谧。
“宁郎,这是谁来了?”清脆而又熟悉的女声响起。
晴儿探出头来,笑容凝在嘴角,后又恢复了神色,只是稍微有些疏离。
“是南风啊,好久不见,快进来坐坐。”
十年,她有些老了,不复当年,眼角添了几分皱纹,却也添了几分成熟与稳重。
他入院,坐在院里的石凳上,抿着粗茶,对着院里新栽的槐树发呆。
后经晴儿介绍,那个说话有些结巴,表情比较木讷的男人是她的伴儿,也就是说。
晴儿,已成为人妇。
地狱的业火烧进了心窝,两人恩爱熟稔的日常,将心底最后那根名为理智的弦崩断。
刀出了鞘,院墙也染上了鲜红,茶凉了,地却有些温热。
槐花落在那一大摊温热上,多了几分疯魔。
这一年春天,村头死了个男人,外乡来的贵人疯了跑了,那个他认为叫“晴儿”的女人消失不见。
他带着她的尸体,出了凡尘,不人不鬼,不妖不魔,鸡鸣狗盗,杀人放火,无恶不作。
最后寻了一处地方,安置两人的灵魂,让自己的小菩萨永远被“供奉”在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