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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叮铃铃……”
      宿醉之后,沈暮被闹铃吵醒。因着宿醉的关系,头还有点疼,沈暮摸索着掐掉闹铃,打开灯,躺在床上,看着头顶的吊灯,发着呆。
      床头的电子日历上显示着8月1日,真是好日子啊。
      起身洗了个澡,站在衣柜前,拿出了最简单的白色衬衫和黑色西装,穿好,却在挑领带时一阵恍惚。沈暮伸手拿出了最里面的那条领带,那是一条有着浅绿色的领带,手感很好,但是却并不适合黑色的西装和今天这样的场合。沈暮却仍然熟稔地戴上了那条领带,站在镜子前看着快三十岁的自己,曾经被她吐槽伸手揉过无数次的非主流头发,如今如她所愿成了平头,那张曾经被她抚摸着说男人怎么会有这么尖的下巴这么长的睫毛的脸也没有太大改变,脖子上的一块黑斑如今还有淡淡的印记。沈暮轻轻抚上那一块黑斑,轻叹一口气。
      再难改的习惯终究还是在她的无数次唠叨中改掉了,可是痕迹还是无法彻底消除。沈暮心想。
      沈暮转身,却是把那条绿色的领带摘下,又返回衣柜挑了另一条深色的领带,却是没再照镜子,径自走出了卧室。
      去厨房打了杯水,一饮而尽,看了眼时间,虽然才四点钟,但沈暮没有再做其他事,出了门。
      外面的天还是黑的,驾车上了高速,沈暮打开了收音机,里面放着一个最近兴起的清唱团的歌曲。
      恍惚间,他想起她当初最喜欢的那个乐团好像也是一个清唱团,有一阵子还天天给他发这个清唱团的mv的链接。
      当时的自己是怎样回应她的呢?
      沈暮仍记得对音乐毫无感觉的自己当时只是敷衍她,却也把那个乐团的所有歌都听了个遍,但她似乎后来就不怎么提起了,只是偶尔会嘀咕说那个主唱又有男朋友了。哦对,那个主唱也是个男生。头有些痛,沈暮调了台,只是播报着路况。
      因为还算是凌晨时分,高速上的车还不是很多,沈暮也一路开的很是顺畅。这是他第二次走这条路去那个小城。上一次去那个小城,已经是七年之前了,那时的他和她还没有断了联系,他刚刚拿到驾照,而她兴奋地邀他去她的小城玩,不知出于什么样的想法,他应允了,第一次去了那个小城。后来就再也没有去过了。
      天边渐渐升起光亮,还没到小城,天已经大亮了。两个小时的路程,很快便到了那个小城的地界。此时已过七点了。下了高速,沈暮在路边停下车,开了导航。
      目的地是殡仪馆。
      今天,是她火化下葬的日子。

      小城不大,跟着导航没一会儿就到了殡仪馆的入口。殡仪馆在一条只有单行道的小路里面,门口写着私家车不得入内。沈暮不得不把车停在了岔路口的外面,徒步进去。
      沿途左边是大片大片的菜地,右边则是岩壁。沈暮看着左侧的菜地,心想把菜种在殡仪馆隔壁的人心里不知是什么想法,吃菜的时候不会有不适感吗。
      走了大约十分钟,便看到了殡仪馆的大门,里面已经有好多人在场。
      看来是我到迟了,沈暮心想。
      他张望了一下,远远地似乎看见她的母亲,穿着黑色的套装,脸色很差,显得很是憔悴。一个男人站在她的母亲的身边,似乎驼背很严重,看起来似乎年纪很大了。
      那大概是她的父亲吧,沈暮想道。
      沈暮从未见过她的父亲,但和她的母亲却还是有见过几次面。沈暮低头整了整自己的衣服,向她的母亲走去。
      她的母亲在沈暮还没走到身边时便已经看到了他。她的母亲有些错愕,那双像极了她的眼睛通红。
      “阿姨您好,我是沈暮,小朝的朋友,不知您还记得我吗?”沈暮走到了她的母亲的身边,开口说道。
      慕宜兰之前就看到了沈暮,对于他的来到,她还是有些惊讶的,对于他的介绍,她也就点点头。小朝和这个沈暮之间的事,她也是清楚的,对于沈暮的印象,最开始是很好的,后来却也因为沈暮和小朝的疏远而没有了感觉,甚至有些讨厌。
      沈暮感受到了慕宜兰的冷淡,只能自己心里叹口气,转向了那个男人:“叔叔您好,您是小朝的爸爸吧。我是来送送小朝的。”
      顾福感受到自己的老婆对于这个男人的冷淡,也就只是点点了头,似乎也不想多加交谈。
      慕宜兰这时候却突然冒出一句:“人都死了,还有什么好送的。”语气十分冲,顾福和沈暮都有些错愕慕宜兰突然发作的脾气。
      沈暮有些尴尬,向顾福点了点头,便走开了。
      慕宜兰看着那个男人远去的背影,嘀咕道:“既然当初那么狠心离开小朝,现在小朝都走了还来干嘛。”说着说着便似乎又要落泪,顾福只得赶紧提出了等会的安排发散慕宜兰的注意力。
      顾福并不知道这个男人和小朝有过什么样的过往,不过根据慕宜兰的反应,大概是小朝的前男友,而且是他甩了小朝。小朝从来都没有在他面前提过这些,她什么时候有的男朋友,又什么时候分的手,他都一概不知。
      沈暮在殡仪馆里走了走,已经是盛夏,早上七点多,但温度已经很高,穿着长袖西装的沈暮有些热,他信步走到一处灌木丛前,烦躁地拿出了口袋里的香烟,就要点燃的时候,听到了一个娇媚的声音。
      “哟,这不是沈大教授吗,什么时候居然沈大教授都抽烟了?是嫌化学药品还吸不够么?”
      沈暮无需转头,便听出了说话的人是她最好的朋友之一,章樟。
      章樟是她中学时代结识的好朋友,也是他们两个人之间种种纠葛的见证者,唯一一个。高中的时候她和章樟基本是形影不离,虽然大学以后章樟去了其他的学校,但是她们两人的联系一直都没有断过。章樟从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对他就有一种敌意,沈暮早就知道的。但是那时候沈暮不在意别人的看法,和章樟的关系也一直就这样。
      沈暮对于章樟的冷嘲热讽没有理睬,依旧点燃了手中的香烟。
      “我记得当初小朝就说过,她的男朋友绝对是不能抽烟的。我还以为你和她在一起那么多年,早就有潜意识不会再去抽烟了。”章樟的声音变得低沉,带了一丝埋怨。
      沈暮静静吸了口烟,缓缓吐出一个烟圈,轻声道:“毕竟我们也分开那么多年了。”
      章樟皱了皱眉,望着她的父母所在的地方,叹了口气,慢慢说道:“我还记得小朝老是跟我说要注意身体,不要熬夜不要酗酒不要抽烟。说我爸因为肝癌去世,很有可能我也会有遗传基因。我也一直觉得,走的最早的会是我,还经常跟她开玩笑说要给我很多份子钱,没想到,最早走的是她,得了癌症的也是她。”章樟的声音带了丝哽咽,“大概她是为了赚到我的这份份子钱才死在我之前吧。”
      两个人都没有再说话。
      沈暮还记得那张张扬的小脸对着他笑着说“我很珍爱我的生命的,我现在还不想死呢”的话语,夜半愁眉苦脸地拉着他的袖子说“阿暮,我好怕我会变老,好想永远都十七岁啊”的样子,冷静干脆地对他说“我决定了,我活到二十七岁就够了”的画面。
      二十七岁,没想到她连二十七岁都没有活到,下葬这一天,才是她二十七岁生日。
      沈暮猛吸了一口烟,过往种种,本以为已经忘记了的种种,都变得格外清晰。
      哀钟响起,章樟和沈暮两人同时抬头望去。
      到要火化的时候了。
      沈暮灭了手中的烟,抬起步子向人群聚集的地方走去。章樟也抹了抹眼睛,向那边走去。
      她的母亲哭成一个泪人,倒在她的父亲怀里,而她的父亲也红着一双眼。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沈暮在自己的心中不停地对着她说对不起,似乎这样,那些过往的罪孽都能够弥补了。
      人群中到处都是低压的呜咽声,沈暮看到了好多她的好朋友,有许多小朝都带他去见过,他也只是默默站在边缘,这样的场合,他有什么资格走过去呢。
      半个小时后,她的父母才被唤进去,再出来时她的母亲手里捧着一个木盒子。
      沈暮知道,那个盒子里,就是她。
      公墓就在殡仪馆旁边的小山上面,人群跟着捧着木盒子的她父母慢慢向山上走去。
      沈暮默默停在了路边,没有上山。
      章樟走过他的时候,问道:“你不上去看看她么?”
      沈暮又摸出一根烟,点上:“恩,不去了。”
      “果真白眼狼,小朝当初真的看错你了。”章樟翻了个白眼,对于沈暮这种行为非常不齿,然后跟上了人群。
      沈暮看着人群向着高处走去。只是默默抽着烟。
      小朝,顾予朝,你会怪我不送你这最后一程吗?
      可是小朝,我多怕,知道了你的墓在哪之后,你已经离开的真实感会让我承受不起。
      沈暮就站在公墓的路口一支一支抽着烟,远远地看着那些人围着一块地方。
      直到看到那些人开始下山,他才终于转身,离开殡仪馆。
      到了车上的时候是上午十点钟,不过三个小时,小朝就变成一抔黄土永远地留在那座山上了。
      回程的路上沈暮有些恍惚,满脑子都是和小朝的过往。
      以前每次小朝问他,还记不记得他们的当初的时候,他总是躲避着说不记得了,没想到如今真的忆起,那些细细碎碎的琐事都还记得那么清楚,仿佛和小朝在一起都还是昨日。
      回到家后已经是下午两点,尽管连早饭都没有吃,但沈暮并没有胃口吃午餐。沈暮没有吃任何东西,甚至连西装都没有脱,就倒在床上。再醒来是被一阵电话铃声吵醒的,是个陌生号码。外面的天已经黑了,沈暮看了眼发现已经晚上七点钟了,接起了电话。
      “请问是沈暮沈先生吗?”对面是个男人的声音,有些低沉。
      “是的。你好,请问你是?”沈暮的声音里带着丝丝刚睡醒的慵懒,却也强迫自己清醒着答话。
      “我是顾予朝的爸爸,今天我们应该是见过的。”对面的男人回答道。
      沈暮慢慢直起身,对着话筒说道:“叔叔您好,请问您找我有事吗?”
      “是这样的,我在收拾小朝东西的时候发现了一个盒子,应该是给你的。我和她妈妈一直都是很尊重小朝,没有干涉过她的隐私,所以我们还没有看过盒子里面的东西。如果是小朝想要给你的,还希望请你收下,毕竟这是小朝留下的为数不多的东西了。”对方的声音顿了顿,“这也是小朝为数不多的遗愿之一。不过如果你不想要的话,那留给我和她妈妈做念想好了。”
      沈暮静默了一会儿,答道:“我现在过来拿吧。”
      “现在?我记得你是在杭州的,我们家又那么远,现在还是晚上,算了吧。你什么时候有空过来再来拿吧。”
      沈暮却已经起身:“没关系的。如果您要早睡,就请把东西留在门卫处吧。”
      对方没有马上回答,过了一会,传来一声叹息:“那好,我等会把地址发给你,路上小心,我会等你到的。”

      顾福再见到那个叫做沈暮的年轻人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半,妻子已经躺在床上准备入睡。他打开门看到那个挺拔的男人仍旧穿着早晨的西装衬衫,西装显得有些皱,眉眼间似乎还带着一些疲倦。
      “沈先生,其实你不必今天又赶回来取的。”他顿了顿,“这些年小朝一个人在外面,谢谢你的照顾。”
      沈暮怔忪了一下,笑了笑:“小朝很独立,我并没有给她多少照顾。而且我跟她,也很久没联系了。但是小朝留下来的东西对于我来说,很重要。”
      顾福请沈暮进门坐坐,沈暮推辞了,只说拿了小朝的东西便走。
      沈暮拿了纸箱出门后,顾福进了房间,看见妻子直直地坐在床上发呆。
      顾福沉沉说道:“他走了。”
      慕宜兰半晌才有了反应,低低“恩”了一声。许久长叹一口气:“小朝高三的时候我就知道沈暮的存在。那时候觉得沈暮也是个不错的寄托,性格挺好,家里情况也还可以,对小朝也很好。谁想到后来小朝就不再跟我提起沈暮,然后开始一直想要说服我让她不要结婚。再后来,又发生了这样的事。有时候我在想,如果当时我就反对他们两个来往,会不会后来这些事情都不会发生。如果我当时反对了,小朝就不会有那段饮食十分不规律的时期,也就不会有胃病,没有胃病,是不是就不会有胃癌了。”
      顾福担心自己妻子将女儿的离世全部怪罪到她自己身上,赶紧回道:“谁都无法预料这些事情的。就算你反对了,你以为小朝就不会爱上那个男人了吗?更何况,小朝的胃病不是引起胃癌的诱因,你就不要多想了。小朝走之前说的话你都忘了吗?”
      顾福自己的心里其实也不好受,这些安慰妻子的话也是说给他自己听的,可是却根本缓解不了失去女儿的痛苦。
      可是看着自己的妻子这样自责难过,他的心里更加不好受。

      沈暮拿到了那个箱子后,箱子上写着“致再也不见的阿暮”。将箱子放在副驾驶座,却并没有离开,只是坐在车里,打开了车窗。
      这里是她住了十多年的地方,她每次说起自己的家都是一脸自豪和喜悦。小区的绿化很好,放眼望去都是郁郁葱葱的植物。车窗外蝉鸣不断,夏日夜间的凉风徐徐吹进,却又带着一丝闷热。
      点燃一支烟,猩红的火光在黑夜里闪闪烁烁。抽完一支烟,沈暮伸手将放在副驾驶座的箱子打开,里面是堆得满满的信,还有一些小物件。
      沈暮伸手,拿出了最顶上的那封信。
      碰到那封信的一瞬间,沈暮却感觉眼前被光晕笼罩,一瞬间失去了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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