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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画画的贝贝 ...


  •   “饿了?”沈哲维问她。

      “嗯。”

      关忆之委屈地点点头,内心停止吟唱“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没有心”。

      “你坐会。”说完,沈哲维撸起袖子就要往厨房走。

      关忆之:诶?管家呢?保姆呢?佣人呢?

      “没有,保姆?”

      沈哲维看了她一眼,叹了扣气,“没有。”

      关忆之微笑。

      那你快去吧,我不会做饭。

      果然,沈哲维这资本家就是和其他恶臭资本家不一样。

      宜室宜家的沈哲维做饭,关忆之满眼星星,明目张胆地搬了调椅子在一旁欣赏着,暗叹:自家男朋友,不对,老公就是这么帅气又优秀。

      “你手艺看着不错嘛。”关忆之夸道。

      “嗯。”

      “今天吃什么呢?”关忆之问。

      “炒两个菜。”

      “哦,要炒什么菜呢?”

      问完,感觉有点弱智,而沈哲维的反应也很像她妈妈对待她小时候的样子,已经被问的不耐烦了,又不好一铲呼在脸上。

      “吃鱼。”

      “哦,那鱼......”

      话没讲完,就见到沈哲维从水槽捞出一条活鱼,还没等它翻腾两下,手起刀落,啪叽一声拍扁了它的脑袋。

      好,暴,力。

      为了能安心吃下鱼,关忆之选择不看这鱼是怎么做的,开了冰箱从里面翻出一瓶酸奶溜之大吉。

      哼,资本家就是自己动手丰衣足食,那也是资本家!

      到客厅坐下以后,关忆之想起这几天一直要干,却老是被其他新奇事物吸引目光而没干成的事。

      搜一搜自己老公的来头。

      说出来可能没人相信,关忆之和这个“结婚十年”的老公可以说是初中就认识了,但是就解程度而言,也仅在于——知道他初中在哪读,高中在哪读,大学在哪读,老家在哪。

      她连沈哲维家里有几口人都不知道。

      毕竟,于她而言,沈哲维是初中见过几面的学长,大学重逢已经忘记她的老乡,和羞羞答答好了51天的男朋友,说真的,不熟。

      在穿越过来之前,两人正式的约会仅两次,还是沿着沿江公园的塑胶道走了两小时,才实现头一次牵手的那种。

      “沈哲维,男,汉族,A市人,祖籍C市,艾瑜集团董事局主席兼首席执行官,本科毕业于A市Y大。

      大一时期,就在C市创办了艾瑜公司,销售袜子,内裤,并担任总经理......”

      关忆之:.......

      沈哲维大学开公司?卖袜子内裤?

      而且是大一的时候,他们好的时候都大二了,她怎么不知道他大一卖袜子内裤呢?

      又往下翻翻看现在在卖什么:

      “艾瑜集团业务已涉及AI、数字科技、物流、健康、保险、物流地产、食品等领域......”

      关忆之点点头,现在高大上多了。

      思索片刻,关忆之又摇头,卖袜子内裤怎么了?没偷没抢,勤勤恳恳赚钱怎么就不高大上了?人沈哲维自给自足,搞出现在这么大个企业,创业多辛苦啊?还是兼顾学业和事业,他是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吃苦耐劳的男人最帅!

      见底下有“妻子”的链接,关忆之忙点进去。

      对比沈哲维西装革履,哑光黑背景,妥妥的成功人士的形象,关忆之的形象和沈哲维相比较不说有夫妻相,那也是感觉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

      照片中的她,中分的长卷发,没有化妆,身穿一件黑色西装,西装领上系着一条暗红色绸带,右手托腮,身子也歪向右侧,目视右前方,眼窝深陷......

      整张照片丧的简直能滴出黑水来。

      但是,这种丧系美人的照片也太好看了吧?和那些故作忧郁的的妖艳贱货完全不一样!

      关忆之看着这个和原来的自己风马牛不相及的照片,笑成一朵临水自照的水仙。

      欣赏够自己的美照,关忆之开始仔细看自己的介绍。

      “关忆之,女,汉族,A市人,祖籍C市,艾瑜集团董事长的妻子,二人于大学相恋并结婚。

      因路人拍到在河边写生的照片走红网络,有家画廊,名为‘Picture of Beast’,加上写生时在画蔷薇,故称她为‘野兽蔷薇’......”

      关忆之立马做出“地铁老爷爷看手机”的表情。

      纳尼?

      画画?

      开画廊不是为了装逼,而是因为自己会画画?

      写生?还野兽蔷薇?

      底下有一篇文章:“横空出世的关忆之,月亮和六便士她都有”

      点进去一看,开篇就是那张传说中的“出名照”。

      长发,黑裙,白皙的脖子上系着一条红绸带,场景貌似是在郊外,长满青苔的桥底下,她支着画板画画。

      关忆之才发现,这张照片是三连拍,第一张就是那张“出名照”,第二张是微微歪头,第三张就是转头看向拍这张照片的人。

      别说别人怀疑这张照片是特意拍的,后续也是她自己炒作的,就是她自己都怀疑。这滤镜,这构图,这氛围感,绝了。

      奈何没有文化,脱口就是绝了。

      文章作者洋洋洒洒几百字讲她是怎么火的,接着就抛出论题:这个根本就没有绘画功底的关忆之是炒作成功的网络红人,还是21世界的思特里克兰德?

      然后引用了两个欣赏“她”和贬低“她”的艺术家的话。

      看不起“她”的那个人说的话总结下来就是:要是19世纪也有互联网和关忆之的粉丝,高更可以在富足的环境中健康而愉快地完成更多作品。

      而欣赏“她”的那个人:“她善用扭曲的线条,和大量互补色,所有的画诚实到残酷,对比鲜明的色彩像痛苦在生活阴影面的交织变换。她压抑而无处宣泄的痛苦,如猛兽为蔷薇的花茎缠绕...... 她的画里有高更的线条,蒙克的色彩,而她本人是不愿再行走的弗里达。”

      关忆之皱着眉,每个字她都认识,但是连起来她一句都看不懂。

      点开自己的作品集,发现更看不懂了,本来这些作品也没有名字,她又是个没有艺术鉴赏水平的人,完全看不懂“自己”画的都是什么,能让人吵成这样?

      除了那张出名的照片中画的蔷薇以外,关忆之都觉得:很丑!

      果然,艺术不是她等凡人能理解的。

      但不管怎么说,她就是关忆之,关忆之就是她,所以她就是艺术家了,配得上沈哲维闪闪发光的身份了。

      “咦?”

      此时,心路历程可以绕地球三圈的关忆之缓缓看向手里喝了一半的酸奶,“这酸奶,是不是过期了?”

      再看看日期,靠,昨天就过期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4章 画画的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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