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鹤日记:
今天果然看到了那个醉汉的新闻,和店员小姐讨论了一下这件事情。我想,在不知情的旁观者看来,死者果然是值得同情的吧。我知道矛盾在什么地方,他在社会上是弱势群体,但作为成年男人在生理上却处于强势,那么受害者有罪论是不是在为凶手辩解呢?我是否在纵容自己的行为,如果说唯一能够发声的只有受害者,或许没有收到侵害的我是没有这个资格的……那么,被受害者伤害的受害者,他们是否有这么做的权利呢?——我不知道,毕竟我没有受到实质上的伤害。
啊啊,真是一个严肃的话题,果然我就不适合思考这种事情呢。
但是,我也不会感到后悔和愧疚,负罪感对我的生活而言毫无帮助。如果对方是社会地位更高的家伙,我会处理掉他的尸体,让这个论题永远不要出现在公众眼前。
话虽如此,其实我对中也,不,是“羊”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