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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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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懒散的人,一个懒散的女人。
曾经,我是一个懒散的孩子,然后是个懒散的学生,再然后是个懒散的大学生,再再然后呢?
我成为了一个懒散的警察。
一个懒散的女警察。
我的工作,其实比较像大公司里的小妹,送送公文,倒倒茶,收拾收拾东西,最后等下班。
一天24个小时,一个星期5天,一个月4个半星期,一年11个月。
我的生活就是这样的简单,还很忙碌--小妹嘛,是个警察都是我的上司,跟每个师兄师姐倒杯茶就得花去我半天的时间,三四十杯呢,何况还有别的状况发生。
比如说王SIR的女朋友要三天送一次花,还得玫瑰百合轮流来;薛SIR呢,他的兰花要每天下午浇水,每次浇水不超过半杯;MADEM徐每天下午4点半要去接她的女儿;还有我们的刘督察,隔一天就要喝一个街角处那个小店的豆浆,还有旁边的油条;而我的师兄则要我1个星期帮他找一个烂漫的地方方便他约会,诸如此类,很多很多……
其实我觉得吧,我做秘书一定比做警察好,从毕业到现在2年多以来,我的工作性质其实和秘书没什么区别,除了警服以外。对于警察应该熟悉的枪或是什么案件,我是一窍不通,甚至除了摸过隔壁小宝的玩具枪外,我连真枪的枪套都没碰过。
所以,很多师兄师姐说,我一定是个最没用的女警。
其实,我不认为这个说法有什么问题,的确如此,再说我也不想做什么英雄,抓什么犯罪分子,维护社会治安什么的。做警察,是因为我实在找不到工作,而警察局又差个女警凑数而已。阴差阳错之下,我才成了人民的公仆。不过,说实在的,比起警察,我喜欢当家庭主妇更多一些 :)
2002年5月13日,一个在我的生命中应该很普通的一天。
我完成了这一天所有大大小小的“事件”,整理好自己的东西,换了衣服,然后坐公车回家。
只不过老天爷不做美,大雨毫不留情的倾盆而下。裹了裹我身上的衣服,为了待会儿成为落汤鸡而默哀,唉,早知道今天就不穿这件外套了,半个月的薪水呢,歹命呀。
汽车停到了车站,我认命的咬咬牙,冲进了雨中。
一段像玩命似的狂奔,在我的衣服还没有惨到降级成为抹布的情况下,我安全到达了家门口。幸运。
打开门,脱了鞋,走进我自己的小小天地。
然后则是一连串的动作,洗澡,洗衣服,晾衣服,把包包擦干,还要赶在感冒前煮碗姜汤来爱护一下自己--孤儿的悲哀,没有人会疼我,没有人回嘘寒问暖,也没有人关心我是否难受。
不过,我习惯了。
从未有过,也就不为失去而难过。
一个弃婴注定就是孤独的命运,而我,还算幸运遇上了一个好心的孤儿院的院长将我养大成人。
只不过这懒散的性格,使得我成了被容易遗忘的人。曾经有个孤儿院的小孩和我同个寝室2年还不知道有我的存在。
我其实并不在乎被遗忘。本身我就是个喜欢孤独的孩子。
一个人的感觉很安全,也很宁静,简单。
社会太过复杂,而我更是懒得分析其中的爱恨名利。人活着,自得其所就好,管好自己的事情,过好自己的日子,一个人反而更加自在。
看了会儿电视,想起还有未倒的垃圾。
今天的任务还没结束呀。
幸好外面的雨停了。我拿了件外套披上,拎着垃圾,出门,走过过道,往后街垃圾箱走去。
银色的月光毫不吝啬的覆盖了所有,好象蒙了面纱的日光灯,在它的照射下,虽然迷朦,但所有的东西却都看得十分清楚,要不然,我也不会注意到垃圾箱旁边那个几乎融入夜色的黑影。
它蜷缩在那里,但体积仍旧很大。
是豹子吧?
我脑袋里突然蹦出了这个想法。
轻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真是的,怎么会有这么不切实际的想法,电影看多了。2百多万人口的大城市怎么会有豹子?况且还是在市中心?
可是,身体中那属于动物的本能告诉我,那东西的危险度,不亚于一只活跃在热带丛林里的黑豹--血腥的,残忍的,而且是聪明、狡诈的。
我不明白这样的感觉来自何处,甚至在我尚未分辨出这团黑呼呼的东西是什么的时候,这种感觉就窜遍了我的全身。
但,好奇却在这个时候钻进了我的脑袋。
那究竟是什么?
为什么对它,我产生了这么奇怪的感觉?
忽略了身体给予的危险警告,我小心翼翼的靠近那个不明物体,一步又一步,晃然间,仿佛听到了齿轮转动的声音……
轻轻的拍了拍它,没有反应。
又拍了拍,我加大了力量,还是没反应。
使劲推了推,仍旧没反应。
这时候,我觉得手上粘粘的,好象粘上了什么东西,还有腥腥的味道。
退开一步,借着明亮的月光,我审视着自己的手掌。
那是血!
鲜红的且已经凝结的血液!
天呢,我激动的用劲翻动那团东西,一张属于人的脸出现在我的眼前。
我惊呆了!
不过,不是因为他没有血色,甚至看不出呼吸的死人样,而是他的容貌。
那是可以魅惑天使的撒旦的俊美容颜!
乌黑卷曲的发因为雨水的关系贴在他的额头上,深入鬓角的浓眉,长长的睫毛让女人都看了妒忌,还有挺直的鼻梁,优美的唇线,完美的下颚骨。忽略那道从他右眼角划至唇角的伤疤,他可是说是教堂里天使画像的模特,那么的俊美,简直是上帝最完美,最眷崇的杰作。
但是那条疤痕却打破了他的俊美。
不是说多了疤痕他就变丑了,相反的,多了疤痕的他,一下子从天使化身成为了地狱的撒旦。摆脱了没有生气的俊美,多了阴邪、霸气、凌厉,却更加魅惑人心的气息,这样的他甚至可以毁灭任何一个女人。没有人可以拒绝撒旦的引诱!
我的手不由自主的游离在他的面容之上,抚摩这那条疤痕,我嗅到了来自他身体中血腥的味道,这个男人是属于黑暗的,我知道。
如此的容貌与气质,他无疑是黑暗世界中的霸主,只有霸主才能给人血腥而且尊贵的感觉;而黑暗是他的底色,只有在黑暗中,他才能把这样的气质发挥的淋漓尽致。同时我也知道,他亦是危险的代名词。
可是,我无法思考那么多了,满眼里看到的只有他。
在他还未睁开眼睛,恢复意志,甚至生死未卜的时候,我就陷落了。
原来爱上一个人,真的只需要一眼。
我突然反应过来,我得先救他。
探了探他的鼻息,还活着,我松了口气,然后吃力的支起他的身子。
他太重了。
高大的身躯倚在我的肩上,仿佛一座山一样。我缓慢的扶着他往我的家走去,希望能在我支撑不住前迈进门槛就好。
离家还有3米,2米,1米,天呢,短短的几米路,走起来好象几百公里那么远。在我几乎以为快被他压死的时候,终于把他拖到了客厅的地板上。我瘫在地上一步都挪不动了,深呼吸一口,想起他的伤口,我又挣扎的起来,搬来药箱。希望这些药品能救他才好。再怎么说活的帅哥比死得要好很多倍吧,特别还是这个让我动心的男人。
解开他的衣服,来不及欣赏他那毫不逊色脸孔的身材,我急忙料理他的伤口。
还好,他的伤口都是些擦伤,最大的也只是那个右臂上被什么尖锐物品划的伤口,有十几公分长,挺可怕,但绝对不会致命。我担心的是,为什么他昏迷不醒,还有那苍白的脸色以及微弱的呼吸,到底他是怎么了?
我心急如焚,但又不能打电话找救护车,像他这样绝对黑暗的气质,是人都知道他绝对不是好人,还有奇怪的昏迷原因,还没把他救醒,可能就被我那些师兄师姐的给盯上了。虽然我也是个警察,但却是个懒散的,不像警察的警察,还是个被他深深的吸引住的女人。
我使使劲,把他拖到了卧室的床上,这样起码他躺着也舒服些,然后褪了他的衣服,拿毛巾抹去他因为药力出的汗,盖上被子,仔细的看护他。
一整个晚上,我一遍又一遍的为他擦汗、换药,直到天亮。期间,我丝毫没有想到为什么他会沦落到如此,我只是不断的猜测他睁开眼睛时候的样子,我没救了是吗?我觉得也是。
第二天早上,我睁开眼睛,满心期望可以看到他的眼睛,但他仍旧睡着。不过好的是他不再出汗了,呼吸也变得顺畅,仿佛他只是睡着了。
一连三天,他一直都在昏睡中度过,我只好灌一些鸡汤,人参茶什么的给他,让他不要先没病死倒先饿死了。而我在差馆里面则还是扮演着我应该扮演的角色,但心中却不停的牵挂着在家里的他,虽然我连他的名字还不知道。不过,我给他起了个代号,叫黑豹,就像他第一眼给我的印象那样。
到第四天的早上,他有清醒的迹象,我想他的“复原期”也该结束了吧。经过这几天的观察,我觉得他的昏睡其实是在进行自我疗伤,虽然不可思义,但由他渐渐转好的脸色来看,的确如此。如果估计的正确的话,他可能下午就会清醒的。
想到可以真正可以看到他的眼睛是什么样子的,我就忍不住高兴起来。急不可待的完成一天的工作,赶回家看他。
当我打开房门的时候,我突然有种感觉,他好象不在了。
少了阴暗的气息,整个屋子恢复了明亮,我疯狂的找寻他的身影,但却没有抓到有关他的任何东西。他完全消失了,甚至好象从未出现。这4天就像是一个梦。
房间就像过去的6年一样,没有多了什么,也没有丢失什么,一切都和原来一模一样。
我站在屋子的中央,审视着这个十几平方的房间,真的什么都没有改变。
他,难道真的只是我的梦吗?虽然空气中仍然还有他身上残存的气息,但已经很淡很淡,他真的走了。
一段日子以后,我甚至怀疑他是否真的存在,还是那4天我只是活在自己的梦之中。我已无力去分辨。
1年以后,我相信他只是我的梦而已。
我的生活恢复了原样,而我,也仍旧是一个懒散的女警察,做着一些秘书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