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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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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番外X)
我是一个青年——A的第二人格X。我们的岁数一样,都是22岁。我被分裂出来是因为A爱的女孩。A不止一次看到自己心爱的女孩和别人开房,但就是不接受自己。一次次的关心被她踩在脚底下。A慢慢放弃了,但还是爱着她。A开始封闭自己,觉得只要女孩死了就不会离开自己了,就会永远属于他,然后再把她的所有器官记住。最后,就有了我。
我虽变态,但不傻,我拿了张纸,将自已想说的话写在上面,然后凭着感觉躺到床上,手拿着纸,于是我们开始这样交流。我答应他,帮他做那些事,但他又提出找与那女孩相似的女孩分尸一事。我很疑惑,但最终也没问什么。
分尸啊...要做这种事技术得很好才行,况且A是牙医,用专业的技术就可以洗脱一些嫌疑了。我去医院找了用X的身份让他教我学,又用钱封住他的嘴,并用理由将他想问的话都塞了回去。将技术练得如专业级别后,已经过去了三年。
在这三年中,我们找到了许多与那女孩相似的姑娘。但我追求极致。A劝我不要杀太多人,但每次说都被我以“人格分裂症是精神病,法律上不会追究”搪塞回去。
A本就长得出众,气质也不差,和与女孩相似的姑娘谈恋爱的流程就走得十分容易。平常和那些女孩如往常一样,只有偶尔到了A家才会亲热,于是就很难查到他身上。至于为什么不公布恋情那些女孩还愿意和A在一起?那是因为A的工作不让谈恋爱,而且那些女孩都爱A爱的入迷,自然什么都所A的。等时机成熟就邀请她们到“A家”。在外面被那么冷落,再被邀请进“A家”肯定答应。而A,早已换成了我。
过了十几个星期,我和A准备放器官的启间已变得十分“充实”。A虽说是主人格,但不知为什么,我却比他能掌控身体。
在我无聊去案发现场时,我看到了——C。我不知道为什么觉得他好熟悉,可能是主人格喜欢他的姐姐?反正我见到他,全身的暴虐因子就沸腾了起来,这还是我醒来后前所未有的。
然后, 我不顾A的相劝,将他绑进了那个施暴场所。其实我知道他昏迷前发出的求救,可我就是没有管,有时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做。
我把我新发明的药水给他用了,效果比预想的要好,我喜欢他任由我摆布、乖乖听我话的样子。我带他进了那个地方。其实我并没有那么珍惜这个房间,毕竟这是给A的。我推他进去,看着他的脸色,我觉得好玩极了。我又将他推进那个A最爱的房间。那瑟瑟发抖的模样,真是可爱的紧。我看着那墙壁兴奋道:“如果那是你就好。”我觉得这话好像以前对谁说过,不过这不重要。
最后,警察来了。啧,来这么快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