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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我有点不太适应这个太过漫长的夏天。
      毕业后,我终日坐在门前的藤椅上,挨着知道成绩前的那些时日。我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我每日翻日历,七月还是没有来。
      我从未比此刻更加迫切地想要长大。在这个夏天里,燥热的风穿堂而过,就像是泼在身上的热汤。爸爸在客厅里看电视,妈妈在厨房烧菜,而哥哥在二楼的房间里打游戏。日复一日,如果生活能像放映机一样有快进模式,那么我也不必坐在门前数着鸟今天叫了几声。
      屋子里的空气是凝固的,只能听得到声音,新闻播报员和厨房里叮铃桄榔的声响混在一起。只要没有什么事情,我爸,我妈,我哥,我,就从来不会说一句话。我实在受不了这种氛围,就坐到门前的藤椅上晒着太阳看书。
      这儿靠海,有太阳的日子不多,今年的伏旱来得早了,十几天接连着不下雨。汗水透过我的短袖衫渗到椅子上,实在太热了我就眯起眼睛睡一觉,而在睡梦中我还会梦到孙悟空在火焰山和牛魔王大战。
      我爸爸大概是要决定和我谈一谈未来。我高考完了,成绩出来后就要去填志愿。我念的文,我哥之前念得也是文科。我哥成绩可太差了,但最后还是入了警校,现在进了公安局工作。
      我哥没有理想,要是有,那就是混吃等死。我爸安排的一切他都听,这里治安好,公安工作很轻松,我爸再开个后门,多舒服一工作就到手了。他比我还闲,去办公室也是喝茶聊天,还不如在家玩游戏。
      对于我,我爸得操心死。我从小就聪明,我爸把所有的期望寄托在我身上,想要我以后继承他的衣钵,当个官儿总是可以的。他平时跟我不讲话的,但最近总是提及他在杭州的一个朋友,说他混得怎么怎么好,人脉怎么怎么广,我知道,他一直想让我考到杭州去。
      我一直是个乖孩子,能听我爸的就听我爸的。他见面总是会跟别人说,我的女儿,又聪明又听话,以后能干大事业的。
      但这是我想要的吗?时间实在是太多,我有大把的日子坐在门前想这个问题。但对于人生大事,我有拖延的毛病。我不想要考虑我的未来,当它们以惊人的速度向我飞驰而来时,我仍然觉得它们很远。
      我宁愿去研究太阳,发现它控制着世界上的一切灾难,但都与我无关。夏天的尺度延展至我的周身,这个肮脏腐烂的小镇,只有在夏天里才是金灿灿的,像是被一层细密的金箔包裹住,有一种辉煌的味道。
      我只有在此刻才会注视夏天,街上的人淌着汗来了又走,蝉鸣晃荡着像是被装进了闷声鼓里,爸爸抽的香烟的烟味能飘散到门口,巷尾的那只土狗焦躁不安地吠叫,却连一只苍蝇也赶不走。时间就此停滞了。我只靠太阳的变动来计算时间。
      一天的下午,我看着日头已经倾斜得像是要落下去一般,我算了一下还有半个小时吃晚饭,我就把书摊开放到脸颊上小睡一会儿。
      这时我听到有鞋子踩地的声音,啪嗒啪嗒越来越近。我以为是王阿姨给我送西瓜来了,刚想伸手去拿下脸上的书,而有人比我抢先了一步。
      “你哥呢?”
      是她,她回来了。
      常荞站在我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我。我的眼睛失去遮挡,对着太阳睁不开来。我眯着眼睛看她,她瘦了一些,脸被晒黑了,衬衫的腋下已经沾透了汗,头发散乱地披着。
      之前我还不信,但现在我相信了。我妈告诉我,常荞之前的离开,是去了新疆。我们这儿的太阳是晒不黑人的,况且我们这边的人只要入夏就不会再穿衬衫。
      她走了很久,我见她时有点不敢辨认。但我记得那条手链,蓝白相间的,中间镶着块小贝壳,是我们这儿的东西,沙滩旁的小贩卖十五块钱。
      常荞的事颇为传奇,说来话长。我有点后悔,四年前没去码头送她,很多事情的始末与原委也已经不得而知了。关于她的故事大多数被别人添油加醋,成为了日后八卦的谈资和教育孩子的反面教材。
      “做人,一定不能做常荞那样的。”在她走后,我爸常常这么对我说,念叨了将近半年。
      我想,如果那一年陈沂跟她走了,如果那年的故事,上演了私奔的戏码,那也许会更酷一点。
      看着她的脸,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爸爸教我的礼仪课程首先映入我的脑海。
      “姐姐好。”我露出乖巧的微笑。
      “你好,小妹。”她也冲我笑笑。她对我还是那么的温柔。但我不喜欢她叫我小妹,因为所有人都叫我小妹,好像我还是个孩子一样。但我即将长大了,马上。
      “你哥呢?”常荞把书丢还给我,往里屋里头探了探身子。
      又是我哥。
      “徐霁明,徐霁明!”我把头朝着二楼阳台的方向大声喊,没人应我。
      “又在房间里打游戏呢。”我说着,继续把书盖在我的脸上。
      她跨过门槛进了屋子。我不想让她去找我哥,想到他光着膀子叼着香烟坐在电脑前玩红警的样子,我就直犯恶心。
      我哥是个混子,也是个疯子。他和常荞以前是同班同学,他喜欢她喜欢得死去活来,整日围着她转,尾随跟踪什么的猥琐行为全都干过。好巧不巧,他还在书里读到“长桥卧波,未云何龙,复道行空,不霁何虹”,他把这句话刻在自己的书桌上,说,这就是天命啊,常荞,霁明,天生一对。他觉得他们之间与那些传奇爱人毫无差别,就是牛郎织女,罗密欧与朱丽叶,梁山伯与祝英台。
      这事儿不仅我不同意,我爸也不同意。常荞她妈是个寡妇,一个人把她拉扯大。她们家住在靠近隧道口的最老的一个弄堂里,是个老一辈留下来的独栋,院子里种满了文旦树。除了这些外她们就什么也没有了。我爸认为门不当户不对,坚决不让我哥和她交往。
      但我哥跟我爸说:“爸,我要娶她,我一定要娶她,我什么事情都听你的,但就这件事不行。”
      常荞又怎么会看上我哥呢?我哥长相平平,个子不高还驼背,邋里邋遢的,却不知好歹地觉得常荞也是一样地喜欢他。常荞拒绝过我哥很多次,但他就是死不悔改,还天天念叨着,如果常荞不跟了他,就是违反天命了。
      说过了吧,我哥是个疯子。不过常荞确实是个会让人发疯的女人。
      常荞是个那么好的人,那么美。后来的日子里我常常想起她是如何骑着一辆破破烂烂的自行车,也能像风一样地穿过街道,想起她每次经过我家,都会给我带把一毛钱一颗的可乐糖,想起她坐在马路旁的栏杆上望着人流,漂亮得有点不像是这个世界的造物。
      我哥是个没本事没理想的人,我想是常荞的潇洒吸引了他。
      为了制止我哥无休无尽的跟踪行为,常荞过去常来我家和我哥吵架,估计这次也是吧。我听到骂人声从二楼阳台的玻璃窗里传出来。我听见我哥说:“常荞,你觉得除了我之外还会有人要你吗?”
      我爸还是坐在客厅沙发上抽烟看新闻,但我知道他现在非常生气。这可能是一种身居高位的人特有的气场,空气突然冷得像是接近了冰川。
      在他爆发之前,常荞下来了,她看也不看我爸一眼,径直走到院子里。
      “姐姐,你不要在意,”我对她说,“我哥这人就是疯子,他的话你不要放在心上。”
      “嗯,”她闷闷地哼了一声,“我知道。”
      常荞从衬衫兜里摸出一个烟盒,抽出一支点上。白色包装的,这是我没见过的一个牌子。
      “你毕业了是吧?”她的打火机油不够了,点了好几次才点着。
      “对的。”我乖乖应她。
      “这么快的。”我看她好像是笑了一下,“你抽一支?”
      她把皱巴巴的烟盒递给我,里面还剩下三支。
      “不抽,”我赶紧摆了摆手,“我还没成年。”
      说完我还低低地加了一句:“抱歉,姐姐。”
      常荞大笑起来,烟雾被吹散了。“你毕业了还没成年?”
      “对啊,我生日在七月末。”
      她又嗯了一声,转头看向栏杆外,是王阿姨送瓜来了。
      “走了。”她把烟摁在我家的水缸沿上,又拿起来弹到铁门外。
      巷口子上她好像是碰到了认识的人,那人问:“常荞?你回来了?”
      她说:“对啊,老娘回来了。”
      是的,是她,是我记忆中的那个常荞。我花了很长时间才接受这个事实,四年过去了,而她确实是回来了没错。
      “姐姐,你吃西瓜吗?”我趴在铁栏杆上冲着外面喊,我想留她。
      “不了。”她背对着我朝路上走去,挥了挥手,权当告别。
      像是她过去的每一次告别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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