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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动物城法律规定:在真凭实据的罪证-指证下:
动物城警方的职责是依法立案-缉捕犯罪嫌疑者归案。
动物城检方的职责是依法定案-向法院起诉犯罪嫌疑者令其接受法律审判。
动物城法院的职责是依法判案-以现行法律为准绳:审判犯罪嫌疑者的罪行-以将其最终定罪。
而为了维护“司法公正”原则:动物城法律也允许被起诉的犯罪嫌疑者雇请律师为其上庭做相关辩护。
辩护律师会向检方了解案情。并将所了解到的案情资料讯息与在押的犯罪嫌疑者进行必要沟通。
检方不得对辩护律师隐瞒案情。并且在正式上庭起诉该犯罪嫌疑者之前:
检方也有义务须将由警方提供的-有关该犯罪嫌疑者在本案中的-全部起诉罪证资料之全文复印件档案(包括文本和图片):
在其辩护律师的在场陪同下:事先由本案主控检察官亲自呈交给该犯罪嫌疑者(面对面)亲自过目-作核对——以筛除其中或许有不适合作为呈堂罪证的“非有效证据资料”:以此方式最大限度地确保起诉证据之“最确实有效性”。
——在这一庭审前:由案件控辩双方之间所履行的正规司法程序中:动物城警方所扮演的角色定位是“起诉罪证资料的提供者”。
基于这一司法角色定位:动物城法律规定:动物城警方在案件中所提供的一切“罪证资料”:
它们必须是“巨细无遗”、“真实可靠”与“详尽”的——而不得有任何“伪证”、“错证”与“漏证”的情况出现。
并且也须将对此案的警方相关调查取证的全部办案过程(包括具体办案举措):
也一并如实无遗无误地记录在资料档案中讲述明白——以佐证这些证据本身的合法有效性:确保其的确可以用来指控罪犯罪行。
有鉴于此:也换言之——就是动物城警方必须“坦白”。
即:就算是为了办案需要,在缉拿罪犯过程中警方对犯罪目标隐瞒了某些具体案件“实情”——
但在事后提供给检方起诉和法庭审判的相关司法资料中:警方也必须将这些对犯罪目标隐瞒的“实情”坦诚记述出来、不能再继续隐瞒下去。
这也是动物城警方作为担任“罪证资料提供者”的执法者的司法义务——必须严格遵守、履行到位。
所以,对记述侦办豺狼犯罪团伙案的实况——动物城警方也没有隐瞒。
而是由办案最高负责人-牛局长亲自执笔:将这一侦缉罪犯的全部经过-全坦白而详尽地一一记录在档案内:跟罪证资料一并提交。
——这其中也包括:动物城警方为确保受害证人杰克.维尔的人身安全:
是如何采用必要的“忽悠”手段“忽悠”犯罪主犯豺狼:让其以为他的受害人“根本不存在”的相关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