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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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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率先到达法庭的不是被等待的劫匪首领——而是押送他的看守所警卫。
并且,这名警卫所带来的有关豺狼为何不能前来上庭的答案——令包括警方在内-庭上所有人等:都大吃一惊…继而啼笑皆非:
——深度近视眼患者-待审嫌犯豺狼:因未佩戴眼镜:导致他视线不清:
在看守所押送车抵达动物城法院后:准备从车上步下时:不慎被自己的脚足绊倒、摔跌车下重撞到路面……造成脑震荡昏迷。
法庭无语。
——这大概是动物城法院成立以来:史上首例:在开庭之前:会有待审嫌犯-因为不戴眼镜绊倒自己昏迷而无法上庭的。
但事已至此,法庭方面也只能依照相关规定:将本案暂推迟开庭处理。
法官给出两个小时的延时开庭周期。让看守所警卫先将昏迷的豺狼送往法院内部的医务室救治。
如有需要,也可召来救护车送往医院诊治。
如果在这两小时内豺狼能恢复神智,并经由医生确诊可正常上庭:那么就在延时到期后开庭审理本案。
如果反之,豺狼的身体状况不允许:那么届时法庭也会正式将本案重新择日再审。
看守所警卫领命离去。而做出处理后的法官也因为延迟开庭而先行退出法庭。
在法官退庭后,控辩双方代表人员以及陪审团成员们和庭上其他准备旁听审判的旁观者也都随后相继离开。
整间法庭内最后只剩下由牛局长率领的动物城警局一行人等和法警留守。
牛局长独坐在听审席后排一个临靠过道边的边缘座位上:抱臂思考看守所警卫向法庭所报告的情况。
这其中有关于豺狼(拒)不佩戴眼镜一事…其实早在之前:看守所向他所做的例行汇报中牛局长就已知悉。
只是当时牛局长跟看守所一样都以为这是这位劫匪首领在跟警方耍性子的“意气之举”,所以并未太在意。
牛局长相信有看守所看顾:即使豺狼真不肯戴眼镜,他在看守所内的生活应该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但是……牛局长却没料到:豺狼会在离开看守所上庭之际——竟然也不肯戴眼镜!?
——这就太不符合这位劫匪首领的个性了。
豺狼是个自视极高的自大狂。
这类人物往往也具有超乎常人(甚至是常态)的极强自尊心。
在与人竞争上:既不允许别人比其自身优秀;也不允许他自己在人前曝露弱点、落于下风。
而上庭接受审判这件事务——无疑是身为主犯的劫匪首领跟法庭之间的一场针锋对决。
那么,按照豺狼的个性:豺狼必然要全力备战,拿出他自身最完美无缺的最佳状态对战法庭审判才对。
既然如此:他又怎么会容忍自己在备受瞩目的法庭对阵中曝露出其视力不足的弱点呢?
他就不怕视力不便会导致他落败吗?依照豺狼的个性:在正常情况下:豺狼绝不会这么做。
所以,牛局长本预计:
就算这位劫匪首领早先在看守所内表现得是如何抗拒佩戴警方眼镜;
但一旦上庭——只要豺狼不想曝露视力弱点招致其失败,那么豺狼就一定会佩戴上这副眼镜协助他备战的——即使豺狼并不情愿。
可是……事实结果却相反:豺狼不但选择让他自己曝露弱点而继续不戴眼镜——并且还在正式上庭前:就先被他自己这个弱点给绊倒搞昏迷了——
得知此事时的牛局长也感到很无语;但随后却心生疑惑:
——为什么?牛局长扪心自问:
豺狼不会不知道:只要他佩戴眼镜就可避免这一切发生——可为什么豺狼却偏偏放任它发生?
如此违背豺狼自身个性、还叫他自己“拖累”自己地“坚持不戴眼镜上庭之选择”…如此大反常态之举——豺狼为什么非要这么做?
牛局长一时间想不出答案;但相信:这位劫匪首领如此做为的背后:一定有其自身“必须选择这么做”的“理由”在。
——那么:这个“理由”又会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