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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梦长梦短皆是梦,年来年去是何年?

      偷得浮生半日闲,我照例钻进了范知牧的小铺里,厚重的墨色落地窗帘虚虚遮了大半门,挡住了外面的毒日头,头顶复古吊扇吱呀呀的的转着,迎面丝丝清凉。

      我惬意的长吁一口气,叹道:“还是你这舒服,简直宾至如归。”

      范知牧从一堆挂好的衣服中探出半个身子,面有薄愠,拈起兰花指,细声细语:“哎哎,怎么说话的,这宾至如归是个什么意思,当你在逛酒店呢。”

      我哈哈大笑,肆意往他那贵妃榻上一躺,继续揶揄道:“哪能呢,酒店里可没有你这般如花美眷。”

      他一听,也笑了起来,扭着腰身出来作势要打我,一时闹作一团。

      也不知我们这造孽的友情何时起变得这样厚颜无耻洒脱自在,起先因为工作关系一来二往,后又有同事在不明我已订婚的情形下热忱的帮我们牵线,希翼我们将就着成为一对也就不要再去祸害别人了,没想到他倒实诚,向我坦白,他一贯来喜欢的都是男人,我只微怔了小会,随后就认死理般认了他做老铁。

      因为我也曾爱过一个女人。

      但我没他这般勇敢,而是选择尘封往事,烂死心底,对谁都缄口不提。

      那时年少,无知者大无畏,喜欢她,人尽皆知,口口声声向她起誓:“你我之间,至死方休。”

      她厌恶也好拒绝也罢,总之我都活在自己一个人的世界里,忙忙碌碌,精彩万分。

      而这单方面的明恋以她高三毕业去法国留学匆匆告终。

      从此再无联络。

      既无开花也无结果。

      还落了一个同性恋的名声。

      时光荏苒,一别也有十年。

      如今再细想回顾,只觉啼笑皆非,我已有订婚的男友,也有为之所奋斗努力的事业,喜欢穿着长裙故作优雅,偶尔写写情意绵绵情比金坚的小故事,例如红尘男女,一见钟情便厮守到老。

      曾经是什么?曾经的爱情又是什么?

      简直让人嗤之以鼻。

      他问我:“明日你们杂志社邀约的是哪个明星拍封面?”

      我给他看了照片,上面还有她的三围及衣服品牌喜好。

      他挑了挑眉,自顾认真挑选搭配衣服去了,忙里偷闲还是少不了八卦一下:“听说这小明星耍大牌的很,她的专访可是你要跟进?”

      我点点头:“自然是我。”

      他便爱怜的看我一眼:“自求多福。”

      无空理会他,我转身四下打量,忽然全部心思都被一本杂志封面吸引住了,只见朦胧交织一片柔和的灯光下,一个穿着黑色针织长衫墨绿长裙的女子微微侧头,眉目清冷疏淡,薄唇紧抿,正一手半挡镜头,仅仅只是一个抓拍,居然也冷艳夺目,胜过身后所有摆拍的明星模特。

      “她是谁?”我努力平复突如其来的心跳加速,拿着杂志三步并作两步跑到范知牧身前,指着她问。

      范知牧瞪大了眼睛看着我,不可思议般答复:“季莳央,你居然不认识她?她就是Cheryl啊,现国际知名自创品牌设计师,连老佛爷都对她青睐有加,哦,不过你不认得也不奇怪,她不爱拍照也甚少到幕前露脸,但她所创的品牌你一定熟知,When Jin,缩写W.J。”

      我低低呜咽的一声,捂住脸几乎已经可以肯定:“她还有个中文名,叫叶锦色对不对?”

      他愣了一下,随即点头:“对啊,她中文名的确是叫叶锦色,不过她一般不爱用中文名,所以知者甚少,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苦笑,默然不语。

      叶锦色,我内心中压抑了十年之久的魔障。

      本该悠然远去面目模糊的影像一下清晰明朗起来,她微微皱起的眉头,目光森冷,启着薄唇一字一句清清淡淡告诫我:“季莳央,即便将来我会喜欢上女人,那个人也永远都不会是你。”
      闻言犹如晴天霹雳。

      我以为我会哭会闹甚至会扬言以死明志,再不济也要学会放弃,谁知次日我一如故旧,没心没肺,没脸没皮跟随她身后。

      她不过转学来读一年,顿时整个百安附中全当她女神,连我也难逃魔掌,爱得如痴如狂。

      当我们还在穿着松松垮垮的校服或是地摊廉价的衣裳时,她已然是一套欧美品牌的衣着,况人又生得高挑,更是显得清流婀娜,那时单纯,谁会想到配不配得上的问题,只懂死缠烂打,追她的男生无数,而女人只有我这一个。

      倒显得我很特别。

      当我们还在为提高高考成绩一分两分努力背书写模拟试卷时,她已经可以不动声色轻轻松松的拿下高分,人虽冷淡但也谦逊有礼,连老师间只要谈到她都难掩喜爱之情。

      就是这样一个光芒四射对我来说毫无希望的人,我居然坚持了那么久。

      犹记得我贸贸然第一次上前去和她打招呼:“你叫叶锦色,是更那堪锦色无人识的那个锦色吗?”

      她顿了顿,冷冷回答我:“不是。是兆载永劫,锦色有时。”

      我厚颜轻笑:“那可真巧,我名字里有个莳字,我俩天生一对。”

      她立即黑脸。

      兆载永劫,锦色有时。

      后来才知晓,这是一句佛揭:时间之悠远漫长,而美好的时光却很少。

      望人珍惜,莫留遗憾。

      “范知牧,我想她也许是我高中同学。”隔了许久,我还是心平静气简单表述。

      “谁?你明天要做专访的那个小明星,崔曼曼?”他忙得头也不回,已经搭配好了两套服装,而第三套眼看也要水到渠成。

      “不”我轻轻摇了摇头:“叶锦色。”

      他一下傻了,手上抱着一大堆衣服没站稳,人跌入衣架中,虽疼的嗷嗷叫还是扯起嗓子喊:“你在耍我吗?你是认真的?”

      我翻了个白眼,依然慢腾腾道:“我还没老到失忆。”

      总算两个人都平复了复杂激动的心情。

      我看见他在打表格开票据时,手还微微颤抖,想必今天他所受到的冲击不比我少。
      不过私事归私事,工作还是要严谨端正:“呐,你看下收据还有表格,确定无误了就签字,还是老样子,你们拍完照片,打理整洁后还回来,若是有破损或脏渍,原价照赔的,都是二线品牌,悠着点啊。”

      我一件一件检查清楚包括配饰在内,这次居然拿了件W.J家的当季新款,范知牧这间形象设计工作室果然开始赚钱了。

      末了,他又眼巴巴的道:“莳央,若你有缘与我女神再见,一定要带上我。”

      “慢慢等吧,下辈子总有机会的。”我笑得很浮夸,拍了拍他的肩膀。

      不过彼此同学一年,以她凉薄的性子早忘得理所当然干干净净。

      即便将来有缘相见,也是拂袖陌生人。

      不必微笑,没有寒暄。

      抱着大纸袋在街边等红绿灯,来来往往都是行迹匆匆的路人,我却彻底陷入了沉思,只差没给自己编排一个悲伤的故事,十年光景,原来你还在我回忆里。

      如今我过得很好,望你亦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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