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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耀眼的冷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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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闹钟刚响起,就被一只皙长的手关上了。北方冬日的暖阳在被雪折射后变得更加刺眼,照在那只节骨分明的手上泛出病态的冷光。若看得仔细就会发现,那只手掌心的外侧横着一条长约手掌三分之一的疤痕,从掌心内一直延伸到手侧。只从温暖的羽绒被里拿出来一会儿,那疤痕就被房间里的冷气激的发红,若是在寒冷的户外,更是会泛紫,就像是尸变般。
林知慎没管闹钟定下的时间,鬼知道他为什么非要定个闹钟,明明他从来不会起。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将一线温暖抛进房间,掉到了林知慎的床上。林知慎很渴望冬日阳光的温暖,毕竟对于一个体寒的人,冬日阳光带来的感觉是独一份的,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替代。即使在铺有地暖的床上,林知慎一觉醒来仍觉得手脚冰凉。不过今天醒来还是有所不同的,林知慎将有疤痕的手伸在阳光底下,手掌里红和白密密麻麻交接在一起,就像是刚绞好的五花肉,红红白白的斑块围着手掌堆成了一圈,麻感也在其中穿梭又蔓延到指尖。
是了,今天不仅是手脚冰凉了,还手脚发麻。林知慎像是痴迷般的望着泛光的手,那是阴暗屋里唯一的光,仿佛独属于自己,仿佛只要伸手便可以轻轻抓住。
“呵。”
一声轻笑响起,林知慎收回了手揉了揉自己的头发,自嘲般看向那束光。半晌,林知慎收回目光,猛地一把将窗帘扯开,阳光瞬间笼罩了整个房间,就好像刚才的阴暗从来都不曾出现过,就好像刚才的林知慎不曾存在过。
“九点,该起了,下午还约了人。”
林知慎收拾好自己,从内到外。他拉开门,走向屋外,走向一个正常人的环境,走向那让他丝毫提不起兴趣的世界。
他活在一个正常人的世界,充当着一个正常人,与他周围所有正常人一样的活着。
“一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