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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一些往事 总会在不经 ...

  •   这一夜,林清一没睡安稳。
      时差像根无形的线,把她的睡眠拆得七零八落,梦里尽是些光怪陆离的碎片。
      有时是伦敦公寓窗外的雨,有时是高中教室的晨光。
      直到凌晨四点,疲惫才终于压过混乱,她攥着被角,沉沉睡了过去。

      再睁眼时,阳光已经透过窗帘缝隙,在地板上投出长长的光斑。
      她摸过手机,屏幕亮起的瞬间,“10:23”的数字让她轻“呀”了一声。
      竟睡了这么久。

      肚子不合时宜地叫起来,空空的,带着刚睡醒的钝感。
      林清一趿着拖鞋走到厨房,拉开冰箱门的瞬间,嘴角垮了下来。
      里面只有一层薄薄的冰霜,连片菜叶都没有,干净得像从未被使用过。

      看来,只能去趟超市了。

      推开超市玻璃门的刹那,喧闹声裹着食物的香气扑面而来,林清一脚步顿了顿,有些发怔。
      明明不是周末,货架间却挤满了人。
      推着购物车的阿姨在跟导购讨价还价,牵着孩子的夫妻在零食区争执选薯片还是饼干,连空气里都飘着面包刚出炉的甜香。
      这和她在国外习惯的“三三两两、安安静静”截然不同,热闹得让她心里软了软。

      她伸手攥住购物车的推手,冰凉的塑料触感让她定了定神,慢慢往货架深处走。
      周围都是结伴而行的人,只有她是孤身一人,却也不算无所适从,

      货架上的商品摆得整整齐齐,五颜六色的包装晃得人眼晕。
      林清一挑了几个桃子,果皮上还沾着水珠。
      又在蔬菜区拿了把嫩得掐得出水的青菜,脑子里转着菜单。
      正准备转身去买米,余光却猝不及防扫到了保鲜柜里的酸菜盒。
      浅青色的包装盒,印着“老坛酸菜”的字样,像颗石子,猛地砸进了回忆里。

      心脏漏了一拍,连呼吸都慢了半分。

      高三那年的晨光突然清晰起来。那时候学业忙得喘不过气,试卷堆得比课本还高,班主任为了提高升学率,把总在及格线徘徊的程辰司调到了她旁边,拍着她的肩说:
      “清一,你成绩好,多带带程辰司。”
      高三,她跟程辰司做了一整年的同桌。
      有天她复习到凌晨两点,闹钟响时手忙脚乱按掉,再醒来时,离早读只剩二十分钟。
      她连袜子都没穿好,拎着书包就往学校跑,十分钟就冲到了校门口,在早餐店门口急得转圈。
      最后抓了袋豆浆、一根油条,还顺手拿了两个热乎乎的包。
      想着课间给总忘吃早餐的周茜。

      刚跌跌撞撞坐到座位上,胳膊肘不小心撞到了桌角,动静大了些。
      下一秒,旁边趴桌补觉的程辰司就醒了。
      少年慢慢抬起头,睫毛上还沾着点困意,眼神惺忪得像刚睡醒的猫。
      可当他瞥见她手里的包子时,眼睛瞬间亮了,像淬了星光,没等她反应,就伸手抢了过去。

      “刚好我没吃早餐,谢了啊。”
      他的声音带着刚睡醒的鼻音,糯糯的,拆开塑料袋就咬了一大口。
      酸菜的咸香瞬间漫开来,飘进了她的鼻尖。

      林清一还没来得及说“这是给周茜的”
      就看见他咬到酸菜馅时顿了一下,随即眼睛弯成了月牙。
      下一秒,他突然凑了过来,温热的气息扫过她的耳郭,带着点酸菜的咸香,痒得她脖颈发麻:
      “这么了解我?知道我喜欢酸菜馅,特意给我买的?”

      两人离得太近了。
      近到她能看清他睫毛上落的阳光,能闻到他身上淡淡的皂角香。
      那是他总用的洗衣粉味道,干净又清爽。
      近到她能感觉到他肩膀偶尔碰到她时的温度,烫得她心跳快得像要跳出来。

      林清一慌忙扫了眼教室。
      还好,离上课还有十分钟,大多数同学还在食堂慢吞吞地喝粥,只有零星几个人趴在座位上补觉,没人注意到她们这边的动静。
      她悄悄往旁边挪了挪,耳尖却已经烫得发疼,幸好当时留着及肩的长发,垂下来刚好遮住那片泛红,才没让心思露了馅。
      藏在胸腔里的心跳声震耳欲聋。

      “我……我随便拿的,不知道你喜欢酸菜。”
      她的声音细若蚊蝇,连自己都快听不清,指尖紧紧攥着书包带,指节泛白。

      程辰司指尖还沾着点包子屑,脸上带着笑:
      “那现在知道了,以后就给我买这个,懂吗?”

      她像被施了咒似的,讷讷地点了点头:
      “哦……”

      后知后觉
      好像哪里不对:
      “我为什么要给你买?”

      程辰司笑得格外爽朗。

      超市的冷风吹过,林清一回过神,看着保鲜柜里的酸菜盒,轻轻叹了口气。
      指尖碰到包装盒时,还带着点凉意,她犹豫了两秒,还是伸手拿了一盒,放进购物车。

      几天后的面试,唱片公司离公寓很近,步行只要十五分钟。
      林清一穿了件浅灰色的连衣裙,刚走到前台,就被一个扎着高马尾的姑娘拦住了:
      “你是来应聘的吧?我叫陶沁,编舞老师,今天不忙,我带你上去!”

      陶沁性子开朗,从大堂到电梯,嘴巴就没停过,连公司的“家底”都跟她倒了个遍:
      “前阵子我们公司好不容易捧红两个歌手,结果人家翅膀硬了,转头就跳槽去了大公司!老板初哥气得病了好几天,现在公司都快撑不住了,唉……”

      电梯门缓缓合上,陶沁突然凑过来看她的简历,眼睛亮了:
      “林清一?你的名字跟那个‘神秘作曲人’一清刚好反过来!你们该不会是亲戚吧?”

      林清一刚想开口,陶沁又自己摇了摇头,拍了拍额头:
      “害,我想多了!一清那种级别的人物,怎么会来我们这种小公司呢,是我想太多了。”

      林清一看着她懊恼的样子,忍不住弯了弯嘴角,没说话。

      电梯到六楼,还没走到办公室门口,就听见里面传来男人的咒骂声,带着压抑的急躁。
      陶沁脚步顿了顿,悄悄凑到林清一耳边,声音发窘:
      “那个……要是你想走,现在还来得及,我不怪你……”

      林清一却侧头看她,反问:
      “那你走吗?”

      陶沁几乎没有犹豫,摇了摇头,眼神坚定得很,下巴朝办公室的方向扬了扬:
      “我不走,当年我刚毕业,没人愿意要我,是陈哥给了我第一个机会,他对我有知遇之恩,我不能在这时候走。”

      林清一看着她眼里的光,心里软了软。
      她想起自己选这家公司的原因:
      近,早上能多睡半小时;陶沁看着开朗,应该是个好同事。
      而且,她不想再待在满是“一清”光环的地方,只想安安静静做音乐。
      这么算下来,来这里几乎全是好处。

      她抬手拍了拍陶沁的手背,掌心的温度让陶沁愣了愣。
      “既然来了,就试试吧。”
      林清一的声音很轻,却带着笃定。

      陶沁咬了咬唇,点了点头,伸手敲了敲门。

      门内的咒骂声停了。
      陈之初背对着她们站在落地窗前,手里攥着手机,指节泛白,肩膀还在微微发抖。
      听见敲门声,陈之初没回头,只是哑着嗓子说:
      “进来。”

      直到转过身,林清一才看清他的模样。
      眼底的乌青重得像涂了墨,衬衫领口皱巴巴的,连胡茬都没刮,整个人透着股疲惫的颓丧。
      “有事?”
      他揉着眉心,声音沙哑。
      说完就坐回椅子上,连抬眼的力气都快没了。

      “初哥,她是林清一,来应聘作曲的。”
      陶沁把林清一推到前面,语气有点紧张。

      陈之初强撑着精神,抬眼扫了林清一一眼,没太在意,只是摆了摆手:“坐吧,简单介绍下自己,把简历给我。”

      林清一在他对面坐下,声音平稳地说了自己的经历,然后递上简历。
      陈之初接过来,漫不经心地翻着。
      可当他看到“毕业院校:英都音乐学院”、“笔名一清”的字样时,突然“腾”地一下站了起来,手里的简历差点掉在地上,连椅子都被带得往后滑了半米。

      “你……你真的是一清?”
      他的声音都在发颤,眼睛瞪得溜圆,难以置信地看着林清一,和刚才那个颓丧的男人判若两人。

      林清一被他的反应吓了一跳,下意识点了点头。

      陈之初立马在办公室里转起了圈,手都不知道往哪放,嘴里还念念有词:
      “英都那边认证的作曲人?你真的愿意来我们公司?没搞错吧?”
      直到陶沁端着两杯咖啡进来,他才勉强停下脚步,搓了搓裤子上的褶皱,脸上挤出讨好的笑,伸手递过去:
      “欢迎欢迎!我保证,你的待遇跟在英都一模一样,颁奖、领奖都有助理替你去,你不用露面!就是……就是现在公司情况不太好,薪资可能没英都给得多,你要是觉得少,我们还能再谈!”

      林清一早就考虑过这些,既然决定回国,就没打算再用“一清”的光环要高价。
      她接过咖啡,指尖碰到温热的杯壁,轻声说:
      “我知道,按你说的来就好。”

      “那你……你想要多少?”
      陈之初小心翼翼地问。

      林清一说了个数,陈之初立马拍着桌子答应:
      “没问题!就这么定了!”

      一旁的陶沁听得一头雾水,端着咖啡杯的手都僵了。
      这待遇,比她这个老员工还高?老板居然笑得像捡了宝,不知道的还以为这位林小姐是来投资的呢。
      她没再多问,悄悄退了出去,顺便带了门。

      林清一抿了口咖啡,苦味瞬间在舌尖蔓延开来,没有她喜欢的牛奶香,也没有糖的甜,涩得她皱了皱眉。

      陈之初重新坐回椅子上,还是没缓过劲,挠了挠头问:
      “我还是想不通,以你的条件,去国内顶尖的唱片公司都没问题,怎么会选我们这种小公司啊?”

      林清一放下咖啡杯,实话实说:
      “这里离我住的地方近,早上不用起那么早。”

      陈之初愣了愣,随即哈哈大笑起来,拍着桌子说:
      “好理由!这理由实在!比那些说‘想跟公司共进退’的实在多了!”

      日子过得很快,转眼就到了秋天。
      城北路两旁的银杏树,叶子渐渐染成了金黄色,风一吹,铺得满地都是。
      中秋前一天,林清一正在家里改曲子,手机突然响了,屏幕上跳着“哥哥”两个字。

      “清一,中秋回家吧,我给你做你爱吃的糖醋排骨。”
      林辞舟的声音透过听筒传来,带着熟悉的温和。

      林清一握着手机的手紧了紧,指尖泛白。
      她回来古川快两个月了,哥哥催了她好几次回家,她都找借口推了。
      母亲去世后,她去了伦敦,家里的每一件东西都带着母亲的影子。
      客厅的沙发是母亲选的,厨房的碗碟是母亲买的,连阳台的绿萝都是母亲亲手种的。
      她怕回去了,触景生情,连呼吸都会疼。

      可听筒里哥哥的声音还在轻轻哄着:
      “家里的柚子熟了,你以前最爱吃的那种,我给你留着呢。”

      林清一闭了闭眼,喉咙发紧,好半天才轻声说:
      “好,我回去。”

      中秋当天,程辰司难得回了老宅。
      车子刚停在门口,就闻到了红烧肉的香味。
      他难得回来,
      程母萧梓芳早就站在门口等了,看见他下车,立马迎上来,拉着他的胳膊往屋里走:
      “可算回来了!我炖了你爱吃的红烧肉,还做了松鼠鳜鱼,快洗手吃饭!”

      饭桌上,面对许久未见的儿子,程母的话就没停过。
      从“小区王姨的孙子会走路了”说到“楼下超市的鸡蛋降价了”。
      最后绕到了老话题上,放下筷子看着他:
      “你都快三十了,连个女朋友都不带回来!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你都会打酱油了!平时家里就我跟你爸两个人,冷清得很,你都不知道我有多孤独……”

      程辰司扒着饭,没应声。
      他早就习惯了母亲的唠叨。
      她的话向来都带有夸张的成分。
      上次回来,他还在客厅的茶几上看到母亲跟王姨的旅游照。
      两人挽着胳膊站在海边,笑得灿烂,哪里像她说的“孤独”。

      程母絮絮叨叨说了半天,突然拍了下大腿,像是想起了什么:
      “诶,儿子!你高中的时候,高三开家长会那次,我不是看见你总跟一个姑娘逗着玩吗?就是跟你一桌那姑娘,叫……叫清一的?你们现在还有联系吗?要不我帮你问问?多一个选择也不是坏事啊!”

      “清一”两个字像根针,猛地刺进程辰司心里。
      他夹菜的手顿了顿,指尖微微发抖。
      他垂着眼,掩去眼底的暗涩,声音轻得像叹气:
      “妈,都几百年前的事了,早忘了。”

      “忘了什么呀!”
      程母不依不饶。
      “我记得那姑娘挺文静的,学习也好,跟你配……”

      “妈。”
      程辰司打断她,声音里带着点不易察觉的疲惫。

      程父坐在旁边,早就习惯了母子俩的争执,只是默默给程母夹了块红烧肉,示意她别说了。

      程母瞪了程父一眼,又看向程辰司,越想越不对劲,突然眼睛瞪圆了,眼神惊悚得很:
      “儿子,你该不会是喜欢男孩子吧?不然怎么这么多年不找女朋友!”

      程辰司放下筷子,拿过纸巾擦了擦嘴,语气里带着点无奈的调侃:
      “妈,您要是把这心思多花在搓麻将上,也不至于总输给王姨。”

      说完,他起身往门口走。程母在后面喊:
      “团圆夜你去哪啊?又要去加班?”

      “散心。”
      程辰司拉开门,秋风裹着银杏叶的香气吹进来,还带着点凉意。
      他顿了顿,好像又闻到了当年那个酸菜包子的咸香,还有那条围在少女的脖颈间的咖色围巾。

      他发动车子,没着急回去,鬼使神差地,往城北路的方向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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