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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第三十三想:小丑(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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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群再次炸开了锅。原来那天我看到救护车抬走的人,是那个伤人者,他伤完人后跑到了八楼天台跳楼了。
学校有私底下解决这件事,并不想把事情闹大,看级群上那位老师的说法是伤人者的家属和学校协商失败,于是来学校校闹。
级群上的人又开始七嘴八舌,纷纷猜测事件原委,但是这些都只是猜测,因为我们都是不知情者。有人提出像这种事件学校应该出个公告,给大家一个合情合理的答复,这才不会以讹传讹。然而至今,我们依旧不知事件起因是什么,最后的结果如何,最终这件事还是不了了之了。
我能理解学校不发公告的原因,因为这可能关乎到学校的利益,学校并不希望把事情闹大。这让我不禁想起以前同样也发生过一件有碍学校风评的事,同样也被压制,没人知道最终事件的处理结果。像这样的情况大部分高校也是选择隐瞒,不希望把事情闹大,有损学校形象。
有的时候因为牵扯到利益,很多消息早早被截获,而你也只是知道朋友圈里看到少部分知道内情的人发了一条朋友圈:“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过了一会儿再刷朋友圈,这条朋友圈就删除了,你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再者你也没去深究,因为事物繁忙就把这件事抛在脑后,结果不了了之。
当过了一段时间你“道听途说”才知道那些事,你才恍然大悟,很是震惊,不敢相信,因为你一直以来觉得自己身边都很太平,细思起来才知自己躲过一“大劫”,但最后的最后,你依旧不知道事件的最终处理结果,因为你不需要知道,毕竟这件事发生时并没有侵犯到你的利益,但我在想,如果真的到侵犯了自己利益的那一刻,还有意义吗?
发公告本是负责任的表现,实事求是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但大多数高校遇到这种情况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越少人知道越好。一想到“小丑竟是我自己”,不知“毫不知情”到底是好还是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