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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梦中的好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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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夜晚,凌云宫偏殿一间小屋内,宋芷找来毛笔和宣纸,强忍住自己写出的丑陋毛笔字对眼珠子的荼毒,在纸上捋了捋接下来要做的事情。
其一,是好好练习法术,努力修行,尽早适应这个世界。
学法术很重要,可以保全自身。毕竟白天太白金星可说过,她若是在这儿有什么三长两短,现实里也会有对应的结局。况且她可是个有上进心的现代人,做一个仙婢扬不起什么水花,要追寻真相离开这里,怎么也得先增强法力,混个仙职,方便在此行事。
其二,是顺其自然,化解顾逍的执念。
说是“顺其自然”,其实不就是让她且行且看吗?宋芷托住腮,很郁闷地想:可惜顾逍这家伙失忆了,不然直接问他那执念是什么不就好了,哪还用得着大费周章。
于是写在纸上的其三,便是帮助顾逍恢复记忆,重建他们的发小情。
也不是没有私心的,现在顾逍可是这里的太子,如果让他想起自己是他十七年的好朋友,两个人相互帮衬,总能更早回到现实世界。据宋芷今日打听,云修仙龄一万一千岁,她猜想他失忆的原因是在这儿待了太多年,刚穿越到这儿的时候还记得自己是个现代人,时间一久便忘了。
宋芷写的字大,短短几行字就铺满了两张纸。她看着自己写下的这几条,觉得第二条几乎可以被视为废话。真正有意义的,还是潜心练习法术,以及为顾逍找回记忆。
她圈起“练习法术”来,往右引出一个箭头,写下“《定心经》《术法诀》”几个字。
而后又圈起“恢复记忆”几个字,往下引出一个箭头,笔尖顿了顿,写下“刷脸,抱大腿,多提点现代的事”几个字。
待墨干了,宋芷将两张纸折起来,压了一压,放到自己的枕下。而后翻身上床,翘起了腿,望着头上的浅蓝色纱帐神游。
自宋芷穿过来这里,已经半天了。要说这当神仙的滋味嘛,其实还是不错的。虽然她现在只是个仙婢,且还不通法术,可凌云宫宫中杂事并不多,分到手上的活不过须臾便能完成。其他仙婢仙奴们也都很友好,不仅不会欺负她这个初来者,还会很耐心地跟她讲宫中的事宜,拉她一起讨论天庭里的八卦。
如今作为神仙,她不吃不喝也不会饥渴,更不需要去茅房。仙膳堂供应的糕点吃食大多都是仿民间的,吃进肚里只求个美味。只为了好吃而吃,不为填饱肚子而吃,吃了还不会胖……天庭简直是吃货的完美归宿。
至于睡眠,其实睡眠对于神仙并非必需。比如现在,夜已然深了,周边寂静无声,今日她又经历种种,本该身心俱疲。可宋芷却清醒得很。按《六界书》上所说,上古时期神界与仙界一统,神也仙也,睡眠只为助元神休憩。所以即便通宵没睡也是没事的。
除掉饮食休息上可随意对待的好处,天庭上的仙女仙男们还都纯美俊秀,在这儿随意逛上一圈,入眼皆是赏心悦目。
宋芷翻了个身,心想:
一切都非常完美。
如果……顾逍没失忆就更好了。
说不失落是假的。她和顾逍认识了十七年,对彼此而言,是名副其实的挚友。
顾逍这人长得好看,从小到大学习成绩都出众,生在现代,就是典型的“别人家的孩子”。他自知优秀,也并不会刻意收敛锋芒,眼神总是淡漠的,笑起来只显散漫,身上自带生人勿近的气场。
所以初高中的时候,宋芷不止听一个男生说过“你那发小挺傲啊”这种话。即使他书包是好好背着的,不曾为了耍帅而刻意单背,永远在认真学习,不抽烟不打架也没双手插裤兜,也还是会落得这种评价。宋芷对这事的解释是:“天生傲骨”,有些人骨子里就透着恣意和骄傲,顾逍就是这样的人。
但她看到的顾逍却不只有这面。宋芷所知道的顾逍,喜欢故意笑着逗她、揶揄她,偶尔还会挖苦她;为她做了什么事从不挂在嘴边,嘴上说三分,行动十二分,为人还极其护短。
初中时她问他题目,他面上笑她笨,却会在她考砸以后拿过她试卷认真分析,之后状似随意地把一份详尽工整的笔记丢到她面前。上面每一条,都是她一直没弄懂的知识点。明明他自己平时没做笔记的习惯,即使写了也是字迹潦草的。她戳破说:“顾逍,这是你为我专门做的吧?”他就嗤笑着回答:“宋芷,你现在怎么还学会自作多情了?随便做的,你不要就还我。”
高中住宿时她常痛经,某次痛得尤其厉害。是顾逍前脚为她跑饭堂打饭,后脚帮她打热水。在她趴在晚自习前无人的教室课桌上虚弱地说“谢谢”时,冷冷道:“宋芷,你别说这些没用的。”
“我中午还看到你吃冰的。特殊时期,你自己也不注意一点?”
“天气这么热,想吃了嘛,中午还不痛的。”她不甘地辩解。
“……行。”他被气笑了,“那你想吃就吃。下次再这样,找别人帮你打饭打水,反正我不爱帮脑子不好,不把自己身体当回事的人。”
见他表情不好,宋芷赶紧补救道:“喂,顾逍,你别生气啊。我以后肯定不会吃了的。”
“你吃啊~”他笑着,“谁不让你吃了?你的身体,要怎么对待都是你的事。皇帝不急,我这太监急什么?”
“噗嗤——太……监?”宋芷没放过嘲笑他的机会。
他瞥她一眼,站起身就要走。走之前想起什么,将口袋里的东西丢在课桌上,不自然道:
“刚去超市顺便买的,还不舒服就用用。”
说完便离开了。她定睛一看,是两片暖宫贴。
清风拍打门窗。宋芷听见声音,这才从思绪中抽离出来。天庭里连风都与众不同,透过门缝吹进来,有花草树木的自然芬芳。
有些东西就像风,环绕身边的时候不觉得有什么特别,甚至全然未觉。一旦它从身边离开,就能感觉到周围的空虚,仿佛连空气都被抽走一片,呼吸起来都不这么畅快了。
宋芷叹了口气,却听见那拍打门窗的声音并未停下。
风这么猛烈吗?
她抬眸,往门那边看。却见门外隐约一个男子身影,身姿挺拔,头发半束,几缕发丝被风吹拂,在空中微微扬起。
那身影收回了拍门的手,稍稍偏头道:“睡了吗?”
语气颇为淡漠,却令宋芷心跳一下停了半拍。
这是顾逍的声音!
他大半夜的来找她,难道是想起她了,急着来跟她相认?
“没有!怎么了吗?”
宋芷一下坐起身来,朝门外大声应道。
“没什么。”
云修因她语气里的喜悦顿了顿,继续道:“来提醒你一句,明日午后我们要入鬼门关,去鬼界要回魂魄。我明日有事会出天庭,大约申时归来。我们申时于南天门汇合,别忘了。”
“哦……”宋芷的语气急转直下。堂堂一个天界太子,这种事难道不能差人来说?她看着屋外的身影,闷闷道:“就来跟我说这个啊。”
声音很小,却入了云修的耳。他望着屋内的昏黄,好笑道:“不然呢?宋芷小仙,你期盼我来找你说什么?”
屋里没传来回答。
云修转过身,正迈步欲走,却听见身后传来声响。
宋芷打开门,叫住他。
“顾——呃,云修太子。”
“我冒昧问问,你明日出天庭,是否是去妖界问罪啊?”
今日扫完地后,宋芷与仙奴仙婢们一同歇息闲聊,听他们说起有关妖界入侵一事。
半月前妖界大兴干戈攻上天庭,是为抢夺一件上古法宝——通天铃。这通天铃可以唤醒妖界混沌谷中沉睡的妖兽,在上一次天界与妖界的战役中被天界所夺,自夺回后,一直被天界以灵力镇压。妖界此前安分了好一段时日,原是休养生息养精蓄锐,算准了时间,专趁云修太子历劫、天界战力有损之时攻来。
这出攻其不备的阴招不可谓不令人恼怒,虽说最终是天界胜了,可他们在此战中足足损失了两千精锐天兵,还痛失一员大将。宋芷听一个仙奴说,云修太子明日会领兵前往妖界施压,向他们讨一个公道。
两人只隔了几步距离。云修一愣,回答道:“嗯。怎么?”
“没什么,就是……”宋芷踌躇着开口:“虽然如今在你看来呢,我称不上是朋友,但在我眼中,你是非常重要的人。所以,希望你可以留意安全,平安归来。”
如今顾逍失忆了,宋芷知道,自己的话在他听来一定很是莫名。但她就是忍不住想要叮嘱。毕竟在这里的状况关系现实的安危,她可不希望一朝回到现实世界,看见顾逍病痛缠身、伤痕累累。
果然,云修面上逐渐露出疑惑神色。宋芷两手拍了拍大腿侧边,正神情讪讪打算转身,却听见他说:
“我原以为你今日所言,都是在装疯作傻,故意与我装熟络。”
“但这么一看,莫非确有其人?”
“宋芷,你是否将我认错了?”
宋芷喉头滑动,盯住他思索片刻后,点了点头。
“你……很像我一个好友。”
“可以说长得一模一样。”
“我跟他交情甚好,不过由于种种原因,阴差阳错,他不再拿我当朋友了,而我却还记挂着他。”
“所以今日见到殿下你,我恍惚之下,情难自禁,才一直胡言乱语。”
“殿下你提醒我了,我不该将你当成他,移这份情到你身上,是对你的不敬。”
宋芷揪住粉色纱衣一角,心想:一直指认他便是顾逍,对现在的云修说些令他云里雾里的话也不是办法。万一起了反效果,被他归为怪人一类,不再想与之来往,那就更麻烦了。现在最好的方法还是从当下出发,重新与顾逍建立起关系,这样才能有更多交流的机会,便于帮他恢复记忆。
云修一挑眉,道:“那倒没有到不敬的程度。”
“只是我听闻,你从未下过凡间,天庭上又没有这般与我相像的人物。你那朋友……是哪儿交的?”
宋芷一愣,唇瓣开合几次后,心虚道:“梦、梦里?”
她一拊掌:“啊!就是梦里。”
“虽然听上去很荒诞,但我做这梦已有一段时间。在梦中,我们是无话不谈交往甚密的挚友,在凡间,足足有十七年交情!”
这理由实在蹩脚,宋芷原以为云修会漠然以对,或是咄咄逼人追问,不曾想他只是眨了眨眼,若有所思:“你说的是南柯一梦?”
“……对!”宋芷指着他,愈加激动道:“南柯一梦黄粱一梦,大梦三生!我在梦中与那朋友自小结交,一同上学堂一同玩乐。梦中情感尤其真切,啧,我醒来后还发现自己流了清泪两行。”
“咳——咳咳。”云修掩面,发出几声咳。他嘴角含着微不可察的笑意,道:
“清泪两行?”
“在梦中,这人真是你朋友?”
“我怎么觉得,依照你所描述,这人不像是朋友,更像是你……”他低眸,斟酌着措辞:“难以忘怀的旧情人。”
“呃咳咳咳——”这次换宋芷咳得厉害。她被他这话吓得口水一呛,撑住胸口,咳得比他方才还要剧烈。
“顾逍!你说话注意——呃不是,殿下……”留意到他的神情,宋芷急转弯道:“你不要误会。我与那梦中旧友真只是友人而已,我们没有其他半点关系。”
“他那人嚣张跋扈,嘴里常常没几句好话,惹人厌得很,我不嫌弃他便算不错了,哪还会钟情于他啊?哈哈。”
在当事人面前光明正大地说他坏话,这世上怕是再无第二人了吧?宋芷才爽快说完,便看见云修表情一僵,质疑道:
“宋芷小仙,你一会儿说梦中人是你挚友,一会儿又说他惹人厌,我倒不知要听哪一句好了。”
“这不矛盾啊,他可以既是我挚友,又惹人厌。就是个——讨人厌的挚友。”
“哦,原是如此。”
一阵风轻柔掠过,他忽地向前一步,偏过了头含笑望她。
“那真是不巧。我这人也嚣张跋扈,嘴里也说不出好话,又恰巧与你梦中那朋友生得一样。你是否也觉得,我惹人厌得很?”
宋芷在心里想:确实如此,你这人即便失忆了性情也丝毫未变。可看见这人笑里藏刀的样子,又生生把话噎了回去。她道:“怎么会?殿下您是天潢贵胄、天之骄子,允文允武、少年英才,与我那旧友相去甚远。他一个普通儿郎,是远远难望殿下您之项背的!”
这番话一下用了好些词语,宋芷在心中长舒一口气,还好自己上学时有好好学语文,不然现在马屁都拍得不顺畅。
却好像心声被他听见了似的,云修目光一敛,收回了笑道:“你不必对我溜须拍马,我不吃这套。”
他侧过了身,负手而立。“我与你那南柯一梦的友人终究不是一人。那人与你为挚友,我和你却是寻常关系。希望你记得,不要拿梦中待他的态度待我,你我该怎么相处就怎么相处便是。”
宋芷忽然又有些惆怅。
——那人与你为挚友,我和你却是寻常关系。
顾逍这人,不过失个忆,怎么如此绝情?
皎洁月光倾泻,在二人之间游动流淌,铺就了一片流光。如绸缎,如河流,如此自然地将他们隔开。宋芷呆呆望着他。隔着光影她看不清眼前人的表情,只觉得心缓缓沉进了月光里。
“哦。知道了,太子殿下。”
她才应完,再一眨眼,风起人匿,云修已经不在原地,应是施仙法离去了。
宋芷低头望着地面上的月光,神色恹恹。她叹一口气,握紧了拳,暗暗下定决心:
她一定要让顾逍恢复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