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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胭脂染就海棠色 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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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就到了高考这天。
宋家是B城数得上号的豪门世家,且从祖辈时,府第便是书香门第,所以规矩极严。吃饭时讲究食不言寝不语。
但按理说应仅是安静得只能听见细微的刀叉的声音,又为何整个诺大的厅里气氛异常冷冰冰的?而身处其中的宋知遥似乎是习惯了这种氛围的,只垂头专心吃饭。
这份冷漠里并不包括宋父,宋父笑容慈祥,语气关切:“知遥啊,觉得今天考得怎么样?爸爸跟你说,千万别紧张,成绩的事儿正常发挥就行了。”
知遥抬起头望着父亲点了点头,淡淡道:“嗯,挺好的。”
“别盲目自信了,最后变成自恋就笑死人了!”宋修妍语气里不掩讽刺。
宋父不满的看着宋修妍,呵斥道:“怎么跟你姐姐说话的!”宋修妍被父亲呵斥了,撇了撇嘴,瞪着宋知遥。
知遥充耳不闻。其实这样的情景在晚饭桌上也不是鲜有发生的了。
回到房间。知遥抱着小黄绿,手指轻轻的摸了摸小黄绿的小脑袋,小蜂鸟在几天的相处下来,似乎习惯了知遥,不认生也不怕人,乖巧的立在知遥的手掌心里。 “小黄绿,祝我马到成功考上Z大吧。”
知遥将小黄绿放回笼子后,起身欲倒水喝,才发现水壶里没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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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过一楼的厅堂,忽听见宋老爷子震怒的声音从未掩实的书房门里传出来。“你不赞成!她不去难道要小她两岁的修妍去吗?”
知遥停下脚步,脸上神情愣愣的。里面突然安静下来,过了一会儿,只听宋父沉吟道:“父亲,现在还言之尚早,且看后面吧……”
山海的风夹着陈旧的光景,吹向遥远的去处,它对山川而言是无足轻重的,无从知晓它终被风吹去何处。
知遥抬起脚步往前走去,到饭厅里倒了一壶水后,便带着小黄绿上玻璃天台画画。
往常她一贯喜欢在这儿作画。玻璃天台其实若说是天台,不如唤作“玻璃房”更为贴切些,因为它四面都是通透明亮的玻璃塑成的一个空间。
宋父知道女儿喜欢在这儿画画,于是让人将玻璃房收拾了一番,改做女儿的画室。
候鸟衔去“开心”的果实,将它悄悄藏进辽阔的夜空里,轻柔的夜风吹过,你若抬起头,它一定会温柔的走进你的眼中。
高考前,宋知遥和楚玉约好考完试后便去大吃一顿,犒劳这些时日以来付出的心力、脑力。于是到了这一日,便是这样一番情景:俩人站在餐厅门口,四目相对,从马路对面望过去,颇有点儿傻愣愣喝西北风的模样。
只因:傅楚玉:“我昨天打碎了我家老爷子的宝贝古董,他把我这个月的零花钱全部没收了。”
知遥确是个实诚的孩子:“我穷,我没钱,咱们今天别吃法式大餐意大利烤饼了。隔壁这家馆子…招牌小龙虾,嗯,看起来不错,咱们进去吧,走,我请客。”知遥孩子拍着胸脯,模样很是大气的说。
楚玉小朋友表示拒绝,奈何人知遥使了九牛二虎之力强把待在糖果店门口、流着馋嘴哈喇子的小孩连拖带拽团走了。
“不是吧,你家中长辈虐待孩子,资本家不吐葡萄皮!”楚玉小姐做最后的挣扎。
俩人这顿午餐倒是吃得心满意足,从餐桌上堆积的小龙虾残壳便可以看出。
宋知遥在结账时,突然听见身后传来玻璃和物体碰撞发出“嘭”的声音,只听楚玉“哎哟”一声,吃痛的捂着额头。
楚玉捂着额上鼓起的大包,眼里怒火中烧,心想是哪个眼睛长太阳穴上去的孙子,竟不识人!
她抬眼怒视前方的人,那人着一身黑色西装,笔挺站立,面目清秀。楚玉突然愣住,楚玉小姐的脾气意外的没有来个火山爆发般猛烈汹涌,要知道这可是十八年来头一次。
当楚玉小姐还是个穿着尿不湿的小孩时,便是绿野别墅郡里出了名的“混世小魔王”。
这外号还是她爷爷,傅老爷子给起的。
傅楚玉小姐小时候,饿了哭,困了哭,尿了哭,听见大人们说话声音分贝大了些:哭。
且哭声较其他家孩子响亮得多,隔壁宋家和洛家都能听得见。
云清尘今日受朋友之邀,中途接了个电话,大约是急事,以至于他听着电话,匆忙拉开玻璃门,拉开的玻璃门被他手上一松,刚好重重的砸在低头看手机的楚玉小姐头上。
“抱歉,小姐,方才走得匆忙,没注意身后,你还好吗?”男子脸上带着歉意,温声询问。
等知遥走过来时,楚玉小姐还没回过神,愣愣的盯着云清尘看。知遥拍了拍她的肩膀,她方才回过神来。
云清尘又重复了一遍方才的话,楚玉笑着大方摆手说没事,做不以为然状,似乎在说:这算什么事,这玻璃门还没我脑袋坚硬。
他看向楚玉额上鼓起的红肿大包,有些疑问:“你确定没事?去医院看看吧?”
楚玉听后摇头:“不用了不用了。”
云清尘思递出一张名片道:“还是去医院拍个片子吧,刚才听声音撞得不轻。这是我的名片,到时有什么事可以联系我,我会报销费用。”
傅楚玉接过名片,然后又一次愣愣的目送云清尘离开。
楚玉说:“阿遥,你有没有遇见这世上一眼万年的人?他站在那儿不言不语,眼睛直视着我,我只能听见自己心脏跳动的声音。”
知遥见楚玉愣怔的样子又带些认真,于是她还是认真回答了这个问题:“没有。”
咦…不对……知遥反应过来,又看了眼楚玉,转眸看了看前方,奇道:“一见钟情?”
知遥叹息:“这年头,长得好遇事好消啊。”
知遥陪楚玉去医院拍完片子,医生开了些消肿的药,取了药后,俩人便回到绿野别墅郡。楚玉没有拨通云清尘的手机号码,只是将那张名片小心翼翼的揣进口袋里。
洛笙来给知遥送礼物这日,不巧知遥出门了。
宋修明见来人是洛笙,十分殷勤的将人请进他的房间里,端茶递水,尽了主人之道。
“洛笙哥,上回托你在H城买的演唱会门票,买到吗?”宋修明两眼汪汪,含着期待看着洛笙。
洛笙从口袋里掏出两张票,递给宋修明道:“你可千万别让宋叔叔知道票是我帮你买的,到时连累我跟着你吃鞭子。”
宋修明性子淘爱惹事,原本以前有洛笙他们几个在,他倒似灌木丛中的一棵小草,个头不高不易看到,去年开始人家纷纷修心敛性,衬得他越发坏蛋。
宋父看这个长得似自己的小儿子嘴巴不是嘴巴,耳朵不是耳朵,因此这一年来对宋修明管教甚严,三天一教功课,每回被气得半死出房间,恨不得将小儿子吊在门口那棵橘子树上用麻绳鞭子抽一顿。
门也不许他出B城去疯野。
宋修明咧嘴笑:“诶,不会不会,洛笙哥你放心,这回你可帮了我大忙了。”
洛笙抬手看了看表,轻轻皱眉。随口问了句:“你要和谁去A城看演唱会?”
宋修明的脸霎时红了起来,腼腼腆腆的咧嘴笑。
知遥和楚玉从医院回到绿野别墅郡时,已是黄昏时分。
走进自家大门时,看见洛笙坐在她家门口,手里拿着一根小树杈,耍着逗蚂蚁玩呢。
夕阳的余晖下,少女的身影挡住了光。洛笙抬起头,脸上有些郁色的望着她。
“你怎么坐在这儿?”知遥问。
“遥遥,你怎么才回家,我都等了一下午了。”洛笙埋怨道,模样状似一个等人给他买了一天糖果,结果回来得晚了,于是委屈的……娃娃。
“等我做什么?”
“送你的。”白皙双手将一个檀木盒子递出。盒面上雕刻着海棠花,题了字:“海棠不惜胭脂色,独立蒙蒙细雨中。”
精致的盒子里放着一支青玉簪子,簪头雕了两朵海棠花,染了胭脂色。
洛笙见知遥脸上虽无多少笑意,可眼睛亮晶晶的,便知这礼物她定是喜欢的。
于是骄傲又夸张的说道:“好看吧?这可是那日和傅楚舟他们去玩儿,我跑遍全景区买的。你可不知道那天,那天太阳挂在高高的蓝天,阳光差点儿把我晒成肉干。”
“为何送我礼物?”
在知遥对洛笙的认知里,这厮不似闲来无事便大方赠人礼物的。
这是他头一回送她礼物。
记得她刚来到宋家的第一个年头里,时值夏季雨时。因母亲的过世,她沉在悲伤里,将自己锁在房间,一周都未踏出过房门一步。
某日,一个少年踩着大树爬上二楼,恰好爬的是她房间的窗户。
知遥那日午睡醒来,睁开眼便看见一个少年从窗子跳进房间。
别看她平时人看着沉静,遇事反应倒极快,抄起床边桌上的瓶子,便朝窗边那少年砸去,“咣当”一声,瓷瓶碎成了残片。
少年迅速躲闪,小腿还是被飞溅的瓷瓶碎片划出了一道细细的血红伤口。
“嘶……”
瓷瓶破碎的声音惊来了宋爸爸,门上传来有些焦灼的叩门声。“小遥,小遥,怎么了?”
知遥蹭的往门口的方向跑去,刚要喊出声,被跑过来的少年用手捂住了嘴。少年想起爷爷的麻绳鞭子抽在他屁股上的画面,打了个寒颤,也有些紧张。
“嘘,别出声,我不是坏人,我住在你家隔壁,我家老爷子和你爷爷是好友,你刚来到大院儿还没见过我,我叫洛笙……”
知遥瞪着大眼睛看着他,神色已没有方才那般慌张。
“我放开手你不许喊人啊,不然让我家老头儿知道我爬姑娘的窗户,可要挨一顿鞭子。”说完便慢慢松开手。
他打量着她,勾起嘴角笑道:“原来你就是宋家刚寻回的大小姐啊。很抱歉以这样的方式初次见面……听宋修明说你回到家几天都没走出过房间,不怎么吃也不怎么喝,不知人是死是活……”
“所以你特地从窗户翻进我房间,为了确认我是死是活?”知遥冷冷的看着洛笙,语气有些凛冽的讽刺。
“不是不是……我听宋修明说今天是你的生日……祝你生日快乐!”洛笙慌慌张张的解释,说完便从哪进来的便从哪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