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2、第 2 章 五、 2 ...

  •   五、
      2018年的夏天,我以自己不优秀的成绩考上了一所民办学院,家里觉得我已经超常发挥了,开开心心的给我准备上大学的用品。其实我不喜欢这所大学。洛森以优异的成绩被报送到北京一所名牌大学,而任嘉河不满足自己,去了省里最好的高中选择复读。
      2018年似乎是最美好的一年,那一年没有网络暴力,没有可怕的疫情,所有人都在。我开始学着打扮自己,化着淡淡的妆容,学着怎么去忘记任嘉河。那一年,我遇上了一位说他会永远爱我,不离开我的人。他叫米歌,那时候的他长得瘦瘦高高的,戴着个眼镜,斯文有透露出一点可爱。他突然拉起我的手,十指相扣,我承认我慌了,开始手心冒汗,心一直在跳。他很喜欢在我面前撒娇,很用力的抱住我。牵着我的手一步步带我熟悉这个陌生的城市,为我挡下所有恶意攻击。在他们看来,我们是最令人羡慕的一对,而到最后,只剩下我是最可怜,最可悲的人。
      爱情这东西说起来就是越是漫不经心敷衍了事,对方越是上心对你热情似火,可偏偏就巧了,但凡自己动了一点爱他的心思,他立马冷漠转身就走。
      我始终觉得,爱情这种美得不可方物的东西,自己不配拥有。
      “你们是怎么认识的?”电话里传来小洛熟悉的声音音,听不出有一点情绪波动。
      “军训,他就站在我的后面,一直找机会同我说话。”
      “哦?看来他很喜欢你嘛。”
      “你知道的,我不会对任何一个人上心了,真心没有好结果。”我沉浸在悲伤言情小说的情节,见过太多分分合合,坚决认为动心没有好结果。转过身,我看到米歌就站在我的背后,他拿着我喜欢吃的烤红薯,呆呆的,似乎已经很长时间。他明亮眼睛溢出让人心疼的失望难受,垂着头,不知所措。呵,你可真不像任嘉河,我当初是因为你有点像他才答应和你在一起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就是不喜欢,不在乎,心里却开始痛苦,可能是我伤害了一个喜欢我的人吧。
      当时的我不在乎一切,学着任嘉河的高清骄傲自大。以为只要像他,就能离得他近一点。可是当米歌红着眼睛看着我,质问我:“你不喜欢我,为什么要伤害我?为什么要跟我在一起?做那么多的事?”这是他第一次质问我,原因是看到我在微信上找任嘉河,问候他过得怎么样,是否事事随心。任嘉河温柔了好多,也说了好多,我问他,如果我不爱一个人,却跟他在一起了,如何完美的抽离出来?任嘉河回复了一句话,只要你想,没有什么是抽离不出来的。当时我同米歌在一起的第5个月,看见他哭,我很难受,像是心被一个人活生生撕开一样。他一遍又一遍用力扇自己的脸,轻笑:“没想到我那么用心的对一个人,换来的是这种结果。”
      我一直觉得自己不喜欢他,不爱他,可是他说他要走时,却发现自己已经爱上了他。我握着他的手,不停的向他道歉,对不起,对不起。他哭了,并原谅了我,心痛的泪水从他眼角滑落,重重的砸在我手背上。
      好好爱他,不要顾虑什么了,爱能战胜一切。洛森同我说,他是个值得的人。
      “你肯定很爱他吧,你都愿意告诉他你是个神经病。”这是洛森在我和米歌在一起一年多的时候发给我的。当时的我们已经许久不联系了,因为米歌同我说,他不喜欢洛森,我问他为什么,他说不懂为什么,我感觉他好像对你有意思。我扑哧一声笑了:“不可能,要是有意思,还轮得到你?”米歌滑动着我的手机,翻阅完我跟洛森所有聊天记录,有点不开心的说,我不喜欢你跟他说话。“那就不联系了。”洛森撂下一句话。
      我不愿意接受你,是我害怕你不会爱我很久。我们做了情侣都会做的事,一起去旅行,把我们俩的名字写在爱情锁挂在古老又高大的榕树上,一起去游乐场,进鬼屋,牵着手去逛街,在摩天轮最高处亲吻。当时的我们天天黏在一起,似乎有说不完的话题,永远也不会腻。当时的他有一双明亮清澈的眼睛,与任嘉河的不同,瞳孔里像座干净的湖水,一眼看得到湖底,隐匿无尽的温柔,我沉醉在他的双眼,不愿意分享。怎么算遇见呢?大概是积攒了多年的运气,才能在有生之年相遇。
      他捧着我的脸,一字一句并温柔同我说;“田田小宝,”他总是这样称呼我,“我们养一只猫,在学校附件租房住。”“好!”我高兴的说。2019年12月,我们从宠物店里抱回一只健康调皮蓝眼睛的白猫,我给它起名叫白胖,因为我想它以后长得白白胖胖的。就一个小小的空空的出租屋,但是爱却将它填得满满当当的。
      那天夜里他睡着,我在身旁看着他的脸发呆,却开始泪流不止,我突然想到如果有一天我们要分开,我真的好舍不得他呀,可是我就是隐隐感觉得到,他以后不是我的。他被我细微的抽涕吵醒,过来抱我,问我是不是外面打雷了,你害怕啊?我想把他推开,他把我抱着更紧了,摸着我的头不停安慰我:“宝宝别怕,我一直都在这里,我永远不会离开离开你的,只要你不离开我,我永远都不会离开你,我爱你.....”
      我信了,誓言永远在说出的瞬间才是最真诚的。我爱他,当我们在深夜拥吻时,当我们在每年跨年都在固定地方拍一组合照时,所以我相信他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的。其实我也明白,他已经不是第一次谈恋爱,这些话他对不同的人都说过,但是此刻我是看着满眼都是我的那双眼睛,我选择相信他。
      我们做过太多太多的事了,我也越来越依赖那个人,变得不像自己,开始想占有他。自然而然,我觉得我做每件事必须得有他的存在。习惯性什么事情都拉上他,并且我开始变得傲气,与他争什么都必须是我赢,他必须得跟我走一条路。我计算好了一切,唯独没有问他愿不愿意跟我一起走。
      我肆无忌惮的凭着他对我的爱在他的王国里胡作非为,他可以包容我的一切,甚至他有时候同他争辩的时候提出过他父母。有次,我同他争辩就业问题,我想让他和我一起走,去报考事业单位。米歌似乎对未来的期待很不上心,我心一横,辱骂他没出息:“难道你宁愿回老家和你妈妈做中介吗?家里人拿出十几万不是让你又回去卖房的?”他难受得当场哑口无言,许久只给我发了一句话:“你是不是看不起卖房的?”
      如果再来一次,我永远都不会说出让那个爱我的人心痛难受的话。那时候的我自私又可怕,他的爱渐渐让我扭曲得不像自己。“看不起~”一句轻飘飘的话,像巨石一般狠狠的砸在米歌心里。他疯了,他想不到我为什么变成这样子,或者说我本来就是这样子,只不过他的爱蒙蔽了他的双眼。他有点变了,我痛苦流涕向他道歉,他捂住了双耳坚决离开,断绝了同我一切联系方式,我这次真的触碰了他的逆鳞。我恨我自己,瞒着父母坐了半天的长途汽车去找他,我顾不得所有的危险,脑子里都是他。看到狼狈不堪的脸上还挂有大滴泪珠的我,他原谅了我。
      出租房的柴米油盐,平平淡淡的生活,我掌勺他洗碗,我们常常在想如果榴莲能便宜一点就好了,如果房租再便宜点就好了,如果学校不会查房就好了,如果我们成绩优异能去到想去的岗位就好了。米歌常常跟我感慨:“如果我们有钱,一定过得很幸福。”这个世界太大了,没有一条路适合我们逃跑,我们都还小。
      跟米歌分手的前一个星期是七夕节,他说他想见我。我欢天喜地答应了,跟领导请了一天的假,简单收拾一下,一个人做了6个小时的车程跑去深圳,他带我逛了来到热闹的市中心,这里高楼林立,街道上车水马龙。熙来攘往的人群,像潮水,霓虹灯刺眼,灯光恍惚,亦幻亦真。
      洛森说过,深圳是个适合工作打拼的地方,不像广州富有烟火气味。
      米歌拉着我的手穿过人群,他说他认识路,知道怎么走。我看着远处的他,感觉他变了,最真的东西往往是最不好看的。
      “我感觉你变了。”我看着他,一针见血的指出。
      “人总是会变的。”米歌一边忙着手里的东西一边回复问题。
      “变得陌生,就像我从来没有认识你一样,就像我重来就没有拥有你一样。”那一刻我看见了他的瞳孔——开始变得像任嘉河,深邃看不见笑容,像一滩浑浊的死水。女人的第六感是最强的,看着他的手机壁纸从自己的照片换成了某个网红,从他看见我哭第一时间不是过来哄我,我就知道,他变得不像他了,可是他就是他。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的,时间试图在告诉我这个道理。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