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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过了好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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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好久,再打开《我爱你》的界面时真的没有想到是这样一个状况。
我大概的翻看了一下评论,也看了看那个引发争论的贴。”熟话说“无风不起浪”,我想这么多的留言都指向作者,恐怕也并非空穴来风吧。
怎么说呢,这本身就是一个各取所需的世界。不论她是以何种目的来写文的,成品摆在了我们面前。网络就是这样一个世界,只靠文字来交流,心机并不重要,你以为每一个读者真的就还去揣摩作者的心理状态吗?说实话,她投入一分还是十分于我并不重要,我也不关心网络另一端的她是怎样的心态和形象,我看的只是文字本身,我要的也只是她笔下的故事而已。你们这样倒显得你们小家子气了。
没有人可以侮辱耽美,你首先就没有认清这一点。耽美不等于同性恋,更不等于BL小说,它是在人的精神世界被美化了的东西。只有真正经典的东西才配冠以此名,而是否经典是靠时间来衡量的。
《我爱你》本身就不是一本完美的小说,它有很多的瑕疵。但是你无法说她是作者的玩物,我感觉这是比《世界上最傻的傻瓜》用心写过的。也许她只是把它当做一个跳板,但写到今天,450643个文字,你还能理直气壮地说她没有用一点心思吗?至少我是不信的,因为她并非天才。所以,请不要在这一点上对她加以指责,她的文章是字儿出来的,不是凭空生出来的。
诚然,我也不喜欢这样轻率口吻,但轻蔑文字的人最终必会被文字所轻。只是这份权力,你没有,我也没有。
写下这个评,既不是想为作者争辩,也不是想帮着你们叫板,只是我想保留下我最初看文时的那份感觉,那种淡淡的美好。尽管最后我有点失望。
要知道,不能因为这个世界如此浮夸我们就一定要成为其中的一份子啊。人生美好的东西和丑恶的东西总是一样多,你愿意看哪一种呢?
我只想坐在我的梦里睡觉,别人与我何干?
所以,作者是个怎样的人,又与你们何干?
不要说害怕我们被欺骗,不存在这个。说了一千遍的谎言不一定是真理,但是演了一辈子的戏那就不叫演戏了。
把一篇文章闹成这个样子还不是因为文章本身真的是有点可笑,你们有时间批斗这个作者的人格品行还不如去批判这篇文章,这会让我觉得你们花了大量时间的留言有点价值。
最后的两百字留给作者,我喜欢读你文字的感觉,很流畅,带着点优美。我也喜欢这篇文章最开始的基调:我爱你。并且那种爱无法言喻。虽然不论最后的结局是什么,爱这个字在我心中的分量和意义都不会因此而改变,但我尊重你的想法,因为没有你就没有这篇文章,是你赋予了它生命。只是希望你也能明白,是我们,赋予了它价值!
最后,就这样让这份评以零分收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