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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 7 章 ...

  •   07:
      睡了一觉,木瑟早早起来收拾好行李,坐公交车到火车站,压下帽檐遮住大半张脸,登上阶梯上售票大厅,高昂起头看电子屏上滚过的即将到达或离开的列车的时间及座位。

      眼花缭乱,他看了几分钟没有结果,摇头晃脑的跟在人流后排队,二十分钟后买到一张票,目的地是个小城,只花了二十五块钱,慢车硬座,十五分钟后检票入站,三小时四十五分钟后到达,刚好到吃午饭的时候。

      进车厢找了座位,发现已经被人侵占,是个年轻俊秀的男孩儿,他旁边还有个同样年轻的女孩儿。

      “这位置是我买的。”木瑟把票递过去证明,谁男孩子儿迅速把他的票抢过去,顺手又塞回一张到他手上,他拿起来一看,是同车厢的别的位置。

      “拜托。”男孩子合掌,苦着脸哀求。

      爱美的木瑟动摇了,这么个好看的男孩儿求他,他于心不忍啊。于是,他转到另一个位置坐下,把包放在膝上,跟同位的衣着朴素的中年男女打了个招呼,取出手机塞上耳麦,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听轻音乐。

      我要从南走北,我还要从白走到黑,我要人们都看到我,但不知道我是谁;假如你看我有点累,就请你给我倒碗水,假如你已经爱上我,就请你吻我的嘴。

      ——《苦行僧》,崔建。

      愤青时代是过了,但木瑟就是喜欢崔建式摇滚,喜欢他某些怪异的咬字,比如把“来”唱飘成“嘞”、“有”唱压成“U”;还喜欢他突然的爆破音,沙哑而有质感,像起锈了的铁块,或者砖头、砂砾……

      他脑子里总有一些古怪的形容词。

      一首歌反复的听了几十遍,车程也行过一半了,耳朵有些麻,他摘下耳麦,拿出记事本开始写东西,车身晃了一下,笔尖在纸上狠狠的划了一道线,他皱眉嫌弃的盯了两眼,把笔尾的卡通狗拔下,细心的把线条擦干净,然后又继续写。

      “这笔哪儿买的,真可爱。”妇女试探的问了句,脸上带着笑。

      “我自己做的。”木瑟把狗头铅笔举起来扬了扬,并特别解释:“我喜欢笔头重些,有压力,写字比较顺。”

      ——他坚持认为字写得好不好,跟笔有莫大的关系,如果有人说他的字像枯枝般扭曲干瘦,那一定是因为那支笔不合他的手,现在合他手的笔真的太少了,他时常跟人抱怨,即使是自己做的笔,也经常不合手。(= =)

      “呵,我说呢,”妇女又笑,“刚还想着买一支回去给我小孩儿呢,笔好看了可能就爱写作业了。”

      木瑟犹豫了几分钟,依依不舍的把笔送给她,妇女忙欣喜不已的道谢,他笑了笑,又从包里掏出一只鸡头笔,一看妇女眼睛又亮了,忙低下头佯装写字:我的爱赤裸裸,我的爱赤裸裸,我的爱赤裸裸……

      他囧了,拔下鸡头又把字一个个的擦干净,绞尽脑汁了半晌,重新下笔。

      中午太阳正烈时,车在一个偏僻山村附近的站台停下了,妇女拿着大大的面粉袋下车,顺口叫木瑟去家里坐坐。

      木瑟往窗外望了望,青山绿林红砖红瓦的别有一番天然去雕饰的风味,迟疑不决了五分钟,他拿上包匆匆忙忙下车,追上妇女,问她这附近是否有旅馆和饭馆之类的地方。

      妇女往前方一指:前面一里外有个小镇,镇上有旅馆。

      木瑟谢过,赶紧又跑上车,到靠近小镇那站时义无反顾的下车了,坐在站台的棚子下等车子重新开动离去,他才欣喜的踏上铁轨,踩着一条条横轨慢悠悠的往前走,把卷到肘关节的衬衫衣袖放下,张开双臂作自游飞翔状,拉长脖子大声嘶吼:莫非你是正在告诉我,爱我一无所有,爱我一无所有,噢噢噢噢……

      豪情万丈,不吼不快啊!

      忽然,两声“嘻嘻”的清笑声从身后传来,木瑟牌唱机自动卡带了,他僵硬的转过头,身后不知何时跟了个背书包的小男孩儿,七八岁左右,黑瘦的小脸,笑起来会露出一口细白的牙齿,像朵小太阳花般。

      “笑什么?”他故意板起脸,一步步退到他跟前,蹲下就捉住的细瘦的手臂,从喉咙里挤出机械声:“嗯?不想活了,我要吃了你,吸干血,咬光肉,剩下一堆森森白骨。”

      “你吃人?”小孩儿吃惊的想挣开,奈何力气太小,急得眼泪都要出来了,眼见着怪叔叔呆滞的脸越凑越近,他放开喉咙狂喊:救命啊——妖怪要吃人啦——谁快来救我啊——

      木瑟囧了,讨好的露了个自以为完美的微笑,放软声音道:“别叫了,跟你开玩笑的,我跟你一样是正常人。”

      你不是。小孩儿防备的眼神如是说,低下头不敢看他,声如蚊讷道:“你放开我,我要回家了。”

      “你家在哪儿啊?你刚从哪里冒出来的?”木瑟起身,牵他小手一起往前走,又从包里摸出鸡头笔给他。

      小孩儿立即把妖怪抛诸脑后,高兴的举着笔左看右看,把鸡头指向左后方的一条小道口,告诉他学校在那边,每天放学了自己都会经过小道回家;又指向左前方不远的村子,告诉他家在那儿。

      于是,木瑟充当了一次护花骨朵的使者,把小孩儿送到家门口,刚放开他的手,一条土黄狗从屋里冲出来,绕着外来者狂转狂吠,胆小的外来者吓得丝毫不敢动弹,僵化着等它安静下来。

      “红旗,回来。”屋里传出清亮的嗓音,随着,一个十五六岁的单薄少年走了出来,望了木瑟一眼,先叫小孩儿进屋吃饭,然后问他是干什么的。

      “叔叔跟我回来的,他还送我笔。”已进屋的小孩儿又退回来,并把证据举高给少年看。

      “不是叫你放学了别在路上玩么?”少年睨他一眼,轻斥,“更不可以随便跟陌生人说话,要是碰到坏人怎么办?”

      小孩儿耷拉下脑袋,嘟着嘴咕哝:对不起嘛,以后不会了。

      热烈的阳光、破旧的土屋、可爱的少年和孩子,真是幅美妙的画面。木瑟取出相机,边续拍了几张相片,然后笑容可掬的跟小孩儿和少年挥手再见。

      再见啊小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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