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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我的同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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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是我小学五年级的同桌,一个皮肤白皙,剑眉凤眼,手指纤长的男孩子。那时候正是男孩子最淘气的时候,大多每天都是疯玩的一身脏,而一身白净衬衣的宇就如同鹤立鸡群,那么与众不同。
我和宇做同桌,班上不知道多少女生羡慕妒忌的要死。宇是班里不少女生心中的白马王子。他不仅长的帅,成绩也异常的好,说话风趣,微笑的时候,红色的嘴角轻轻上扬,露出洁白的牙齿。那种笑容真的是能把冰川融化,以至于若干年后,我依旧能在梦里再次见他那温暖甜蜜感的笑容。
在宇面前,我是有些自卑的,因为我皮肤黑长的很一般,成绩没有他好,更让我羞愧的是,哪怕是美术课,他一双手做出来的手工作业都比我做出来的精致百倍。有一次美术作业是用挂历纸做钱包,美术老师一个一个检查作业时,看到宇做的赞不绝口,再看到我做的时,一边摇头一边说到,你看你,一个女孩子,做的都没有男孩子做的好。那一刻,我真想立马钻进地缝里。
那时候,我们班有三大才子,老大属于超级天才类型,虽然家境不好,却自学成才。常年占据年级第一,羡煞旁人。当然最后也是成功考取帝都B大计算机系,最后去了M国定居。第二位就是宇,宇虽然聪明才智比不过老大,却因为长的帅气,人又才情并茂,更加招女生喜欢。老三是个只有小聪明,长的鬼灵精怪的男孩子。这三位经常在一起玩,更碰巧的是这三位分别喜欢班上三位美女。宇喜欢的正是我最好的闺蜜,同样是皮肤白皙到透光的一个女孩子,性格柔弱,气质有些像红楼梦里的林妹妹。
我不知道这是我的幸运,还是我的不幸,在我得知我的同桌喜欢的是我闺蜜的那一刻。宇虽然才情并茂,却家教很好,也十分克制。所以虽然他向我透露了他喜欢我的闺蜜芳,却从未见他有下一步举措。我就像一个勤奋的小红娘,承担起帮这两位传传话的角色。虽然是在一个班里,并且他们两个彼此喜欢也算是班里人尽皆知的事情,但是,一个克制,一个害羞,两个人愣是在班里从未单独在一起聊过一句话。以至于各种关心问候都是靠我这个小红娘来传递。
芳的皮肤特别娇嫩,每年冬天都要遭受冻疮的折磨。先是十指红肿就像一根一根胡萝卜,然后严重的地方溃烂流出脓水。那种又痒又痛的折磨,不管是身为闺蜜的我,还是宇的心里,都充满了疼惜。可是宇只能远远看着,让我帮忙传达几句安慰的话。
宇之所以如此克制,我估计有两个原因,第一是因为当年小升初还有统考,升学压力下,他不想让自己对于男女感情投入太多精力,第二是当年还是十分保守的,人言可畏,他又是老师眼里乖学生,父母眼里乖儿子,如果扯上早恋,那个年代简直就是老师和父母眼里的洪水猛兽,老师和父母一定会极力阻止,宇不敢冒太大风险,他让我传话给芳,让芳好好学习,两人争取都考上当地最好的初中,到了初中以后,再进一步发展。
芳也是十分爱慕着宇,比起班上那么多爱慕宇的女孩子,芳是幸运的,因为她的爱慕得到了回报。可惜芳的学习成绩比如宇还是有很大落差的,我想宇让我传的话,也是希望能给芳一种激励吧。
芳的生日快到了,那是小学里能过的最后一个生日,恰逢芳因为拆迁搬了新家,去了一个很不错的新小区。芳打算办一个生日会,当然,宇被邀请了。
宇很开心,那段时间,他忙碌的像一个小孩子,他在为芳的生日筹备礼物和惊喜。
那个年代,大多家庭经济水平不太高,宇算是家境不错的了,因为他能每月追更去买最新的漫画书,《七龙珠》,《城市猎人》,一本就好几块钱,那个年代,我一年能收到的压岁钱加起来不过几十块。
为了给芳准备礼物,宇做了一件令我想不到的事情。他居然把他收藏多年的漫画书拿到班上卖。我知道那些书是他花费多年,一本一本积攒下来的,连载的漫画一本没有落下过。这次他卖了其中几本就意味着,他的全套漫画不再完整。我想劝他,可是看到他下定决心的样子却又退缩了。那一次我才真正知道,原来在宇的心里,芳那么重要。
其实我曾经也对宇有过一丝的幻想,毕竟每天坐在他身边,与他谈笑风生,被他的学识,被他的帅气打动,我不是石头人,我也是一个正常的有感情的女生。我怎么可能不喜欢他?
看似平日一本正经的宇,也曾与我开过玩笑,我们之间也不是一张白纸。有一天,他说我们玩个游戏,他说我们每人写三个自己喜欢人的名字,然后互相交换。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主动提出玩这个游戏,难道他看出了我的心思?那时候我真的好傻,好天真,我把他的名字写了三遍,而他写的是自己父亲,自己母亲,还有其他家人。那一刻,我觉得被他戏弄了,又害羞又生气。他手上拿着我写的纸条,上面是他的名字,他知道了,我喜欢他。
看到我真的生气了,宇却用那略微沙哑却充满磁性的声音对我说,别生气了,逗你玩的。我很委屈,那一刻,我不知道以后到底该如何面对。宇喜欢芳,我最好的闺蜜,而我,这个小红娘,却喜欢宇。
也许是为了安慰我,宇温柔的说到,他心里99.99%喜欢芳,0.01%喜欢我。就只喜欢两个,剩下就真的是父亲,母亲了。
也就是这0.01%的喜欢,我的心却如饮甘蜜。我居然很开心,开心原来宇的心里不是完完全全没有我。现在回想起来,当年真的好卑微,即使那样的施舍,我都如同受了天大的恩赐。
宇有时候会和我开开玩笑,好像我是班里难得有机会能和他聊天开玩笑的女生。毕竟,即使那么喜欢芳,宇也未曾在教室里和芳开过玩笑,一起开心的聊天,而我,因为是宇的同桌,反而可以正大光明的和宇聊天,当年的我觉得自己是何等的幸运。
和我聊天,宇不用担心有人会传出我们两个早恋的传闻,我是一个多年安全的聊天对象。
我至今记得,夏天的午后,我们都在低头写着作业,当年的课桌是长方形的,两个人共用一张桌子,我和宇的桌子中间并没有三八线。我的右胳膊正好轻轻碰到了宇的左胳膊,我们就这样挨着,夏天大家都穿着短袖,我一身长裙,他穿着白净的衬衣。那一刻,他的体温从他的胳膊传递到我的胳膊,那是我人生第一次感受到了过电的感觉。除了温暖,我能感受到像一丝微电流从我们相挨的地方传进来,这丝电流迅速的穿遍我的全身,我第一次感受到了被电流贯穿的酥麻感。那源源不断的电流带来源源不断的酥麻,那一刻我真的希望时间能够停止,我能永远活在那个夏日的午后,我们两个人的胳膊能永远挨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