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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存在的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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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我的确是死了。
但我是谁?除了面前的街道有些熟悉外,记忆中便再也没有任何事物了。
姓名,父母,甚至是长相,也一并忘记了,也不能从镜子里看到。
现在是什么时候?这又是在哪?
人群来来往往,每个人衣装迥异,但无一例外的是手里都拿着或看着一块板子。
在我的认知中,这些衣物和发光的板子都是我从未见过的,所以所以无法认出。
我又走回那家餐馆,墙上挂着月历。
现在是......公元2016年。
看来我是死了有一段时日了,周围的一切好像都是新的,除了街道本身。
但......这有什么意义吗?
我不能以任何形式与这个世界产生任何共鸣,我甚至不能发出声音。
所以,我现在真的存在吗?换句话说,我为什么在这?
这有什么意义吗?是为了什么,既然什么都做不到,那么这样做的意义呢?
我应该做什么?我能做什么?为什么我还能思考,还能看到,但什么都做不了。
我还会死吗?还是以这种形式永存于世?
我不理解,也不想去理解,绝望冲断了我的思想,让我瘫倒在地。
为什么这样做?为什么?
我又爬起来,向前走。
漫无目的。
如果存在本身都失去了意义,那么,这还能算得上“存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