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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入局14 ...

  •   小王总见林向宇伸手去扒拉那些干草垛,忙拉住他问要干嘛。
      林向宇给他一个看白痴的眼神,然后下巴示意堆放在屋子另一头的火锅料,答案不言而喻了。
      “这些干草是用来铺床的,你把草烧了一会儿我们怎么睡?”小王总把被扒拉开的草垛又收拢起来,“还有,你在这木头做的地板上烧草,整间屋子都会烧起来的,你知不知道,你的小笨蛋?”
      这丫说话的口吻为何会带着如此宠溺的意味?还小笨蛋,这路数不应该是用来哄女孩子的吗?
      林向宇不太适应,甚至是有点感到恶寒,心想这丫的怕不是有什么大病才会将他当作女孩子来哄,可他也不好明着计较,毕竟据他这半年来对这货的了解,你越在意什么他就越在什么上来劲,生性恶劣,向以作弄人为乐,欺负人可说是他的快乐之本。
      林向宇若是跟他较真,那就着了对方的道,令某人更加称心如意,于是他故作镇定地选择无视,只说还说的,“你主要修习的是火系魔法,既能控火,又怎会让整间屋子烧起来?”
      “话是这么说也没错,只不过我们不知要在这里待上多久,万一几年几十年的,长期睡在这凹凸不平的木栈上,别说我吃不消,你也吃不消吧?你发现没有?白天和夜晚的温差很大,我有灵力护体倒还不打紧,可你来之前几乎把灵力都给了小葵姑娘,剩下那么微不足道的一点还要用来抑制内伤,哪里还有多余的给你御寒?”
      林向宇本想等小葵走后就直接到山里补充灵力,只是他也没想到刚送走了小葵就遇见那位神秘的貌美女子,更没料到会被传送到这座被魔法镜像幽闭的孤岛上来。
      也许事实真如小王总所说,搞不好他们可能要被困在这里几年几十年,因而不得不做好长期住下的心理准备,只是连累了小王总跟他一起吃苦遭罪,心里有点过意不去。
      “对不起,把你也卷进我的麻烦当中,实在抱歉。”
      小王总柔声劝慰:“你不用向我道歉,我没有责怪你的意思。说实话,能和你一起来到这里也是我心甘情愿的。”
      对于颜狗来说,能单独同一个空前绝后的绝世大美人待在没人打扰的地方,这本身是件何其幸运之事,虽然平时两人基本上也是形影不离,可各自都有退缩的空间,两人的关系并非绝对稳固,坚不可摧的,因为林向宇随时都有离开的可能。
      然而,现在情况就不一样了,在这时间的罅隙里,纵然光阴流逝几十年几百年,外边的时间却仍旧停留在他们离开的那个时间点。
      偷来的时间,倾城绝世的大美人……
      小王总心思旖旎,毫不夸张,如果林向宇是女人,假以时日,他能让这美人儿给他生十几二十几个孩子!
      起初,他曾因这漂亮小伙儿是男的而感到遗憾,但那张脸那双眼长得太勾魂太销魂,看着看着,渐渐的不知从何时起,他就觉得性别无关紧要,在这个颜性恋的年代,特么的管他什么性别,只要脸和身材可以,其他的都不重要!
      可这事儿单他一个人弯可不成,让这个里里外外都笔直笔直的少年跟他一起弯才有戏。
      “这岛上没有飞禽走兽,要不然还可以猎些兽皮或揪些羽绒来取暖,要不这样,等饭后我再到海里找找,看能不能剥几张海狮的皮回来。”
      “你还是放过那些海狮吧,走兽这里不就有一头吗?扒你的皮就够了。”
      小王总爱死了这个个性逐渐变得有趣的美少年,既然主动跟他开起玩笑,就意味着这个冷冰冰的少年开始接受他了,不再像当初那样将他拒之千里之外了。
      这可是一大进步啊!
      有人要扒他的皮,却还能一个劲傻笑的人,除了王家的傻小子也没谁了,抖着奶膘笑得花枝乱颤,一副不值钱的样子问:“家里能有个热乎乎的男人比金山银山都重要,你舍得杀我剥皮吗?”
      “别忘了我也是比金山银山都重要的男人,这里有我一个就够了。”
      “可你是一个冷冰冰的人,需要一个热乎乎的我来温暖冷冰冰的你。”
      这天儿没法聊下去了,这丫的已在调情的路上越走越大胆,林向宇此时能做的也就冷处理,以免某人嘚瑟了更来劲。
      “这火锅不用火你打算怎么打?冷锅?生锅?”
      “以灵力为燃料,安全,卫生,还低碳环保。”此时爱耍嘴皮子的小王总跟大众眼中的拽哥酷盖简直判若两人。不过,坦率地讲,不管酷盖还是奶盖,这两种天差地别的形象跟他的气质都极其贴合,可谓是可盐可甜,可飒可萌的多面帅哥。
      果然,爱现的小王总掰下一只元贝的贝壳,将汇聚于手掌上的灵力具象成团,往贝壳里一扔,轰地燃起一簇橘红色的火焰,照亮了整个屋子,也使这间小小的木屋生起一股温馨的暖意。
      二人围炉而坐,同享美食,其乐融融,美中不足的是果蔬美馔齐备,唯欠佳酿。
      小王总也是随口这么一提,不想林向宇二话不说便唤出血妖籽,血妖籽顺应主人的心念,从自身的藤蔓上以寄生的方式长出许多地衣类杂草,旋即杂草的末端结出一串串形式主义葡萄,大小却与蓝莓相近的深褐色果子。
      林向宇摘下一把果子递给小王总,“虽然没有酒,但这东西在我们那儿是用来酿酒的原料,虽然吃起来不像酒那样香醇清冽,但也清甜可口,别有一番风味。”
      小王总从林向宇的手中抓起几颗,意味深长地看了少年一眼,然后幽幽道:“祐莓,别名神使之泪,在我们那儿叫幻梦,据说这种果子出自精灵族地,还需是灵力充沛的林间圣地,所以产量少之又少,正所谓物以稀为贵,尤其是到了我们那儿,基本上这么小小一颗就值一枚金币。”
      “你要喜欢这些都拿去,全给你,以后你若是想要,尽管开口,管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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