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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鸭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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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外响起了敲门声,一个可爱的脑袋从门口露了出来:“哥哥。”
说完走近了江泽淮的卧室,少女穿着可爱的洛丽塔,扎着双马尾,突然“噗通”一声,整个身体栽到了地毯上,好家伙,来了个平地摔。
江泽淮:“......”
少女委屈的从地上爬起来,假装哭哭泣泣的抬手擦了“眼泪”然后走到江泽淮的身边:“哥哥,你不爱我了,你竟然不扶我。”少女说完双手插腰,嘴巴翘的老高。
江泽淮坐着摸了摸她的头,少女不高,大概只有一米六七八那样,则江泽淮有一米八八,坐着摸头还是比较容易。
语气里是难得的温柔:“我没你这样弱的妹妹。”但话非常的刺人。
江涵秋愣了一下,然后哼了一声,嘟嘟嘴:“你找好房子了?”
“嗯”江泽淮又接着写字。
江涵秋眼睛里闪了闪,撒娇似的摇了摇他的手臂:“哥哥酱~带我好不好?”
江泽淮写字的手被江涵秋摇晃着笔划了一下,皱起眉“啪”的一声把笔放在了桌上“江涵秋,你能不能别闹?都上高一了,还这么闹。”
江涵秋听到他的语气,扯扯嘴角,非常委屈,似乎她的眼泪下一秒就要滴出来:“不嘛,哥哥我不想住校,我想跟你一起住。”
江泽淮平日里最害怕她哭,但凡语气认真点,就要哭出来似的,还会拿妈威胁他。
他爸是著名企业家,他妈是世界级舞蹈家,24岁结婚,26岁剩下他们俩,27岁她妈选择退出舞蹈圈照顾他们俩。
爸爸常年在国外,自从他们两个10岁之后,妈妈从此消失了,但也不是真的消失,每逢年过节都会回来,妈妈也很宠她这个女儿,儿子向来沉稳,也很有自己的主见,所以很放心的把妹妹交给他。
每当问她在外面干什么,她都会用别的话题糊弄过去,有时又像个小孩子似的,他爸最宠她了,什么都由着她去,回来也什么都不问,只一个劲的给她夹菜,恩恩爱爱。
江泽淮无奈的叹气:“我合租。”看到江涵秋准备叽叽喳喳的时候,又说:“房子不够,所以合租,你必须住校,外面没有地租,你也别想买。”
但江涵秋又想说什么似的,江泽淮看穿她的心思道:“男的,一面之缘,没想过。”
江泽淮是一个社交能力极差的人。
不是别人不愿意靠近他,而是他身上自带的冷气,和那眼里的寒冷,就像是一座冰山,一旦靠近仿佛就会被冻死。
他的追求者有很多,有少部分男的和多部分女的都不敢靠近。
即使像江涵秋这样一个活泼的人,都很难给让他性格开放,所以像今天的合租,是一个交朋友的好机会,江涵秋不为别的,是人就行。
江涵秋:“哦”
见她站着还不走,江泽淮有点想赶人的冲动了,他不喜欢别人在卧室里待过20分钟,即使是亲人,甚至不是亲人根本都进不去他的房间。
江涵秋有点小期待了,回过神见哥哥一直盯着她,有点尴尬,但是还是把还能说的话讲的出来:“哥哥,你知道分班名单出来了不?”
“不知道。”
“......不知道,我告诉你鸭!我和你同一个班耶,这是百年难得的好不好?自从上了初中就没跟你一个班过,哈哈。”
江涵秋高兴的手舞足蹈,毕竟一个班更好的辅导她学习,老师讲不懂的还能问他,他哥这成绩可是逆天的好。
甚至爸爸妈妈都会拿她跟哥哥比较 ,低头看,他都还是一副不管他事的样子,江涵秋瞬间恼火了:“哥哥,你难道不开心吗?”
只见她哥冷冰冰的道“我好开心,没事的话你可以滚了”
......
八月的中午是最特殊的,燥热却也舒爽,热的是空气舒爽的是清风。
鸟儿在枝头叽叽喳喳地不停,吵得卧室里。正在睡得香甜的人心烦,睁开眼睛,窗户透进来的光刺的他又闭上了眼睛,好一会儿才缓过来。
拿起放在床头柜的手机,1点,还好,等等!“1点?cao!”
少年立马蹦的跳起来,要说他为什么睡得这么晚已经是常事了,每天晚上又不是去网吧,就是在家里打游戏,偶尔有几天会很早睡,就比如昨天,能起一个大早。
要不是他今天搬家,可能要睡到4点,打电话叫了搬家公司过后,林初盛才缓慢的。穿上拖鞋走进卫生间,收拾好后,搬家公司的人也来了,直到2点他们才弄好。
林初盛不打算跟他们一起坐着去,可是打了一个电话。
“喂”对方的声音也很不耐烦,声音透露着疲倦,呵呵,大概昨晚也熬夜了。
“啧,你什么时候去报到?”林初盛啧了一声询问。
“你又要整什么坏主意?”对面的人立马防备。
“没,我要开学了,换了一个小区,还是老事情”这人就不能想他点好的,天天疑神疑鬼的,可能是写小说写入魔了。
对面的人是他哥林珩枫,准确来说是救命恩人也是养母的儿子。
自从上高二,不知为何他一时兴起,开始写了小说还被某个平台签约了,上了高三还不放弃,最近好像还整了个穿越文。
至于为什么要叫他来,那肯定是因为一辆车,川崎H2机车,这是他的亲哥在世之前委托别人买的。
说是等他满十六岁后送的生日礼物,因为自打从8岁起他就迷上了机车,他的哥哥为了他的机车梦,努力赚钱,在世的最后几天,在他16岁的时候委托别人匿名送给他。
就在两个月前收到机车后的他接连痛哭,他真的崩溃,他曾经想查到这个人的位置,但根本查不到,他想知道当年的真相,无数次想告诉自己,其实他并没有走,可最后只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机车就放在昌温一中附近,正好林珩枫也在那边办事。
处于未成年的他,只能拜托林珩枫,之前在签约合同的时候就打听到小区里有个旧仓库,收拾收拾就能放置机车,所以也租了下来。
老事情指的就是帮他开机车,要不是服从交警规则,他一定不愿意任何人碰他的机车。
即使亲人,有时候他们会在废弃的道路开车,那种感觉非常的美好,仿佛亲哥就在他身边一样,陪伴着他,温柔的跟他说,他一直在。
林初盛无时无刻都想快点到18岁,在公路上自由“驰骋”的感觉。
商量好后,林初盛背着一个黑色书包,那是他上课的书包,准确来说没有多少用,都是放一些手机充电器耳机啥的,每天上学不过就是装装样子,他不是在网吧里就是在逃课的路上。
林初盛最后仔细的看了看小区,说不上留念,确十分喜欢,当初他独自一人来到这边,从一个人变成了一群人,从林初盛变成了“舞林王”想起来就觉得有些好笑。
走出小区门口,林初盛看见了一个熟悉的面孔,那人正在旁边的早餐店唠叨的什么,似乎感觉到了视线,他转过头来。
是一个40多岁的中年男人,眼睛却炯炯有神,身材也硬朗的很:“哟呵,是小盛啊,咋滴,是现在出来买早餐吗?瞧瞧每天熬夜不好。”
但凡和他认识的人都知道他有熬夜的习惯,这个男人就是王叔,说起他们怎么认识还是挺搞笑的。
林初盛拍了拍背后的包:“不是王叔,我要搬走啦。”少年坦荡的笑着,两个酒窝非常的好看。
王叔不可置信的看着他:“怎么,怎么这么快?你看,你王叔都没有什么准备给你的礼物。”男人摸摸头,语气里带有许多惭愧。
林初盛歪头想了想,哎,对了,立马道:“叔,要不你送小黄给我宰了吧?”
小黄是只鸭,长得还挺肥,王叔和他第一次遇见就是因为它,当初王叔带小黄出来溜溜,半路就和别人聊上了,还别说,聊起来特别认真,连他家鸭子飞哪了都不知道。
当时的林初盛。还蹲在小区的草坪上啃面包,因为渴了把吃了一半的面包放在草坪上,转身拿矿泉水喝了一点的工夫,面包已经不见而飞。
把视线放长远一点,嚯,一只又肥又黄的鸭子,尖尖的嘴夹着一块面包,扭着屁股嘎嘎嘎的走了。
回过神来的林初盛差点追不上它,险些被它的尖尖的嘴琢到,却还是在他脚边放了一坨屎,而罪魁祸首正在津津有味的吃着面包,兴奋的嘎嘎叫。
自从那时开始,林初盛就一直回想起那只鸭子,脑海中是一盘北京烤鸭,放在桌上,那颜色那香味,想想就觉得好吃,后来一见到王叔,无时不刻都在扯这个话题。
王叔原本愧疚的面孔顿时消失了,好家伙,搬走了还一直想着他的鸭子。
“小黄是不可能的了,但是它最近生了蛋,有几颗鸭蛋,要是你有时间的话,你就养着吧,等长大了你再吃。”
“......好吧”吃不上鸭子,总得吃它的崽吧,回家就把他给炖了。
王叔的动作是真的快,过了几分钟就拿了一颗蛋给他,绿绿的丑丑的,不愧是那只肥小黄的孩子。
林初盛勉为其难的伸手接过,然后与他告了别,等待林珩枫来接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