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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本来不想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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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不想说什么的,看到这,忍不住想说两句了。
真是再也受不了灵歌对姓季的动心了。
前面灵歌解释的不是很好吗?对谁动心也不可能是姓季的和姓田的。原话是怎么说的来着?
“更何况……灵歌与季大人之间有一层永远无法逾越的障碍,这障碍哥哥是清楚的,若当真嫁了他,却又教灵歌情何以堪?!不管过去那件事灵歌做的是对是错,现在‘他’人已不在了,灵歌希望哥哥能够原谅灵歌当初的任性,能够理解灵歌的心情,灵歌谁都可以嫁,只不过那个人不能是季大人,更不能是田幽宇,无论他们的初衷是为了岳家也好,为了朝廷也罢,灵歌已经努力做到了不让自己感情用事地去恨他们怨他们,这已是灵歌的极限了,灵歌不可能做到当成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过地去生活,否则灵歌便成了一名冷血之人了!。。。”
看看!说得多清楚!看到这得时候还觉得这姓岳的女子实在是有情有义、恩怨分明。可不知道作者是怎么想的,到后来以一个烂得不能再烂的理由,生硬得不能再生硬的转折,将所有过去的情感、洗也洗不得去的血腥一笔抹杀,还对姓季的动了情。还没见过这种强揽借口(那借口好像是不能怀着恨、死去的已经死去了,活着的好好活着,你强揽悲催死去的人也看不到)。这是什么TM烂借口。谁不让你好好活着了?难道不爱姓季的就不是好好活着了,对姓季的动了心就是好好活着了?再者,每个人心中真正有悲伤不是给别人看的,那是要对得起自己,对得起自己和对方曾经有过真挚感情的,不是给任何人看得,否则的话古人为什么要为去世的父母或恩师守孝三年?那是因为要对得起自己的真挚感情的,不是给任何人看的,死了的人更是明知看不到。这是由真情真意自然流露的行为,不是为外界所逼迫的。
再看我们的灵歌小姐呢?怎么做的?先是大义凛然,说出了上面的那段话,到这我们都是接受的,可以不恨,毕竟立场不同,但不可能爱。可以和段三公子相濡以沫,也可以和其他人开始新的生活,远离和忘记曾经的悲伤,我认为这都是可以接受的。即使是后来她听谁的话说“死了的人也看不到”这种屁话立马就不合常理的接受了,我心里虽然不舒服,但也勉勉强强的接受了。但没想到的是她居然对姓季的动了心,还是很不合理的嫉妒、羡慕这种跟真正的爱情差了十万八千里的情绪引发的,如果没有之前大盗的死,没有大盗的血,作者要写一篇蹩脚的言情小说的话,也勉勉强强能拐到上面去,可是毕竟不同了啊。而且算算时间,好像没有几个月吧?这岳小姐可真行!
看到此,这篇文章对我的吸引力已经不是很大了。其实我觉得作者你这篇文章既然没有列在侦探文,还在言情的领域,那就应该按言情的标准来要求。本人不才,在晋江潜水N年,还是在起步时就泡在晋江了,那时晋江还没有一本小说出版呢,这么多年混下来,各种各样类型的看过无数,总结起来,认为一篇文章的成败不在于其情节有多么玄幻离奇,而在于对于女主尤其是女主人品性格的描写定位,其次令人惊喜却又合理的情节推演、流畅的语言文字。要驾驭这些,都是要见功力的。
这篇文前面尚可,后面欠奉,自己扇自己耳光的女主,其人品、智慧已经令人怀疑。不过作者要是就是把自己的文章定位在二、三流言情小说里面,那在下也实在没什么可挑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