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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惊雷 ...

  •   苏慕辰拿着篮球站在门外,额前的刘海被汗水打湿,汗珠顺着脸部轮廓滑向锁骨,下坠入领间。这张向来没有太多表情的脸此时带着些许怒气,他皱着眉,眼神冰冷,“说话。”

      书中,原主的下场非常凄惨,这种凄惨和原主对苏慕辰近乎病态的爱慕脱不了关系。她越频繁地在苏慕辰面前蹦跶,苏慕辰就越厌恶她,原剧情走得越顺畅,她这个炮灰女配……自然就死得越快。
      如果任由剧情按照原书的方向发展,林梦离原主的下场也就不远了。
      想到这里,林梦厘清了一点,她绝对不能和苏慕辰扯上半点关系!她与他的瓜葛越多,对她就越不利。
      ……
      林梦作出一副颇为意外的样子,“啊,苏慕辰?这么巧呀。”
      苏慕辰额间青筋直跳,巧?
      他垂眸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绪。他是个边界感极强的人,最反感的就是别人逾越他的界限,如果站在这里的是个男人,他早就不客气了。
      但林梦是个女人,他从不欺负女人。
      他拼命压制心中怒火,再次强调道,“这是我的寝室。”

      tmd,老娘又没瞎!
      还用你强调?!
      死局了!绝对死局了!不管我说什么他肯定都认定了我是疯狂迷恋他的死变态了!!
      林梦只感觉头上一群乌鸦飞过,嘎嘎嘎…

      苏慕辰见林梦一副被抓到现行还装傻充愣的样子,怒极反笑,“你别告诉我你不知道。”
      林梦:“……”
      苍天啊!!
      她确实不知道啊!
      真的不知道啊!!
      刚刚才知道啊!!!
      ……
      “慕辰,你怎么不进去?”一个温润的声音从走廊尽头传来。
      悠然的脚步声在空旷的走廊中回荡,最后停在了308室门前,阳光把这个人的影子拉得老长,勾勒出一个纤长瘦削的身影。
      林梦下意识地朝影子的主人望去,俊朗的脸颊上一双桃花眼忽闪——竟然是刚才那个找她讨债的男生,顾琛。
      顾琛站在门口,左看着脸上写着莫挨老子的苏慕辰,右瞅着站在苏慕辰桌前行踪可疑的林梦,似乎悟了什么,嗤的一声笑了出来,“哟,这堵人都堵到咱们寝室来了?”
      苏慕辰听着他调笑的语气,表情变得越发不耐,“林梦,你给我立刻滚出去。”
      林梦仰头望着半个身子探进房间的顾琛,只见他半眯着的眼睛似有黠光,看起来像一只正在吃瓜看戏的狐狸。
      她盯着他,反复回想他刚刚说的话,眼珠滴溜一转,突然计上心头。
      她冷淡地瞥了苏慕辰一眼,她是真不喜欢苏慕辰,看小说的时候就不喜欢。她觉得苏慕辰这个人只会耍帅扮酷,无聊至极。除了长得好一点,真是想不出还有什么优点。
      像苏慕辰这样的人她在现实世界里接触过很多,看起来像是拥有无可挑剔的人生,其实就像工厂里流水制作的工艺品,只是外表完美,你要是打开一看,就会意外地发现它是空心的,内里还全是裂痕。
      苏慕辰对上林梦的眼神,极短暂地怔愣了一下。他见过林梦爱慕的眼神,讨好的眼神,卑微的眼神,甚至是乞求的眼神,唯独没有见过像这样冷淡的、甚至还带有一点厌恶的眼神。
      ……
      林梦突然毫无征兆地向顾琛走去,脸上露出一个无比灿烂的笑容:“顾琛。”
      顾琛:…?
      他的右眼皮直跳,隐隐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林梦眨巴着眼睛,脸上的笑容越发无害,“我有重要的事情要和你说。我看门没关以为你在,就直接进来找你了,你不会怪我吧?”
      林梦羞怯地看着眼前的顾琛,似是好不容易鼓起了勇气,涨红着脸说道,“我以前想接近你但又怕你讨厌我,所以一直装作喜欢苏慕辰,我其实一点也不喜欢他,我真正喜欢的人一直是你!”
      苏慕辰:……
      顾琛:……
      惊雷,这通天修为天塌地陷紫金锤。

      林梦说完这段话就捂着脸跑出了308室,一边跑一边呜呜呜,俨然一副情真意切、痛哭流涕的样子。
      她一口气跑到了一楼,捂着肚子缓缓蹲下——憋笑实在太难了,憋得她的肚子真疼。
      她想明白了,既然不想GG,那就干脆孤注一掷,走完全相反的故事线:不喜欢苏慕辰,不做学渣,也不作死。
      只有这样,她才能增加自己在这个世界生存下去的可能性。

      今天中午的进展不太顺利,林梦无奈地走出校门。时间紧迫,下午还要上课,她必须抓紧时间搞清楚原主家的住址,不然就有点麻烦咯——流落街头可不是她想要的。
      林梦出了校门后一路东弯西绕,终于在一条破败的老街上找到了一家手机维修店。
      林梦推门进去…这家店很小,店里只有老板一个人,店内的空间将将能装下两个人。
      林梦从包里掏出了一台碎了大半屏幕的手机——这是早上她从原主校服暗袋里找到的,虽然仍能开机打电话,但屏幕已经碎到无法看清字体了。
      这台手机对于目前的她来说至关重要,里面或许存放了一些十分关键的信息。
      她将手机递给了老板。
      老板是个已经秃顶了的中年男人,在白炽灯的照耀下,他的脑袋…好像一颗卤蛋。
      卤蛋一手接过手机,一手扶了下眼镜,他瞅了又瞅这台惨不忍睹的手机,“啧啧啧”地直摇头。
      “要想修好呀,至少得这个数。”他比了四根指头。
      “400?”
      “对!”
      “30吧。”
      “去去去,捣什么乱呢?最低200,爱修不修。”
      “40行吗?”
      “不行,200这个价我都亏了20了!”
      “反正你都亏了20了,干脆再亏160?”
      “……?”
      “叔叔,我真的只有40块钱了!”
      “行吧……”
      林梦喜形于色,连忙递过去一张整50,老板接过这张50,非常自然地给她找了一张10块。
      他总觉得哪里怪怪的,可又说不清哪里怪……
      半晌,林梦拿着已经修好屏幕的手机心满意足地走了出来。
      “世上还是好人多呀。”她眯着眼看着这家店感叹。
      ……
      林梦走在回学校的路上,心情大好,她打开了手机里的网购app,试图通过收货地址找到原主的家庭住址。
      订单记录里全是一些便宜的小东西,几块钱的面包,二三十块钱的衣服,十几块的化妆品…原主买过最贵的东西是一双鞋,看起来似乎还是什么名牌,花了1000多块,不过这鞋码…43码?
      43码?
      “靠!”林梦嘴里骂出了声。
      自己往脸上抹十几块钱的粉,给苏慕辰买这么贵的鞋???照原主这贫穷情况,这钱也不知道是存了多少个月的,她脑袋是被驴踢了吗???
      如果没记错的话,小说里,她前脚刚把鞋放进苏慕辰的桌洞里,后脚就被苏慕辰直接扔进了垃圾桶,还送了原主一顿狠狠的羞辱:“你能别再来烦我了吗?我看到你就恶心。”
      这都无法阻止原主继续喜欢苏慕辰。
      她真的不懂恋爱脑,更不懂舔狗。
      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叮铃叮铃叮铃……”
      林梦几乎是踩着上课铃走进的校门,还没走进教室就听见里面闹哄哄的声音。
      “我靠,不是吧,这林梦喜欢的不是苏慕辰,是顾琛???”
      林梦站在教室门口,与刚好抬头的顾琛对上了视线。
      林梦:“……”
      原来他和顾琛就隔了一条过道。
      缘,妙不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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