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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幻境(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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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阵清脆的铃声传了过来。
趁着她闭眼的功夫,周围的场景却像是电影一样忽然换了模样。
她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一块湿哒哒的泥地上。
旁边,一个声音乍地传来,
“狗杂种,你在这干什么呢?”
这声音震耳欲聋,几乎快把她的耳膜震破。
这个声音明显还是个小孩子,她不禁微微错愕,现在的小孩子都这么没有礼貌吗?
她睁开眼睛,这才看到这小童的模样。
羊角辫小童明明生了一张极厚的嘴唇,嘴皮子却锋利地狠,
“说你呢!还不去干活?光吃白饭?你以为自己是什么有钱人家的大少爷吗?”
她想要揉揉刚才被震到的耳朵,却发现自己的手根本不听使唤。
她低头,自己的身体不知道什么时候缩小了。
而且,不仅是身体缩小,连人都变了一个……
手边刚好有一个泥坑,里面的水是今早刚刚下的雨水。冷凝刖透过水面看了看,上面竟然映出一张少年的脸。
少年的眉心处一点朱砂痣,脸颊右侧被划出一道伤口,汨汨留着鲜血。他抓开袖子,用力地在脸上一抹,干涸的血迹被涂成一道暗痕,脏兮兮地挂在脸上。
没想到,就在她犹豫的片刻,小胖子走过来,一脚踢在她的肋骨上,踢得她吐出血来,
“几天不见,你是不是找打?你那个娘前几日被大老爷打了,脸肿的比馒头还高,我看她这回还怎么发SAO接客!”
那小童笑声好像鸡爪子挠铁板,让人耳朵穿孔。
她这才意识到,这里既不是冷凝刖的记忆,也不是她自己的,而是旭飞垣的!自己分明是进入旭飞垣记忆里了。
一颗牙从染着血的嘴里崩出来,带来一口腥甜。
意外的是,她能体会到这种感觉。就好像整个人和这个小时候的旭飞垣感官重合了一样。
只不过,视角一下子从冷凝刖拉到旭飞垣,她一时有点不太适应。
按着原著的设定,狱梦兽的确可以随意操控他人记忆。像这种记忆读取再播放是最简单的用法了,若是能达到熟练程度,完全可以把一个人的记忆完全篡改。
她现在便是在旭飞垣的身体里,被迫看他的那些记忆。
回过神来,‘旭飞垣’睁开眼睛,小童拿着一根绳子,把‘旭飞垣’的双手拴起来,像是一只狗一样,在最繁华的集市里。
这里便是婺城,旭飞垣的故乡。
按着他的身世,她娘是这里最繁华妓院的头牌,只不过,那都是十几年前的事,青楼女子,到了如今,她早已姿色不再,从当年的头牌跌落到如今人人欺辱的老妓。
“看,那蠢女人的儿子又来了!”
现在,‘她’是旭飞垣,所有法术都被封在体内,简而言之,她相当于一个被迫定住的旁观者,这一切都是旭飞垣的亲身经历。
小童似乎还不满意,故意把旁边的一块石头踢到脚底下,趁着不注意让他踩在脚下。
不出意外,旭飞垣跌倒了,而且面前是一个卖鸡蛋摊子,碎掉的鸡蛋全都糊在旭飞垣脸上,蛋壳扎进皮肤里,喇出了一道道血痕。
小李和张力大笑起来,一脚踩在旭飞垣背上,带着碎石的鞋底在他脖颈上摩擦,力道大的让人喘不过气来,“看看你娘亲那么喜欢吃捡别人的东西,不如现在赶紧就吃个够!”
她能感觉到,此时旭飞垣体内的愤怒。
虽然是旁观者,但是感情是共通的。
此时的旭飞垣就像一个即将爆炸的银水壶,知道稍微加点火候,就会马上把爆发出来。
然而,他却没有把这股愤怒发泄出来。
旭飞垣攥紧手臂,扣着地面,指甲死死抓进石缝里。
旭飞垣缓缓从地上站起来,把扎在脸上的碎石块拿掉,嘴角也被喇出一道血痕。
“怎么着?你不愿意跪着,还是喜欢嚼别人吃过的东西?”
这几位小童都是妓女和达官贵人的孩子。
饶是在这种地方,也是有鄙视链的,这妓院里的女子都做梦有一天能脱离,饶不知那些达官贵人只是把她们当成万物,说过的答应都是谎言,她们终其一生,也不过是一个卖身为生的卑贱女子。
旭飞垣的娘亲不能生养,旭飞垣是捡来的。和那些有父有名的孩子相比,旭飞垣就是这条鄙视链最底层的存在,他是唯一一个‘没有爹的孩子’。
旭飞垣定住目光,掸了掸身上沾到的灰尘,重新把今天一大早就捡的柴拾进筐里。
直接过来,把他捡到的柴一根根踩断。
“哟,你们很冷?不如去暖和暖和,别在苑混了!要不然,你自己男扮女装,早点出去接客,也给你那个快要病死的娘赚点生活费!”
旭飞垣死死扣着地板,一根一根把柴拾起来。
对于天生体弱的他,他没法去干体力活赚钱,上山砍柴已经是最大限度的劳作,一捆柴能卖两个铜板,如今,这些柴全都被踩烂了,他这一天的饭钱全都没有了。
羊角辫小童捂着肚子哈哈大笑,“你看他那个衰样,像不像被主人丢掉的狗?”
另一个小童道:“他哪有什么主人?这种丧家犬丢到大街上都没人要,不如早点死了好投胎,说不定下辈子能混个好人家——的牲口!”
尖锐的笑声传入耳畔。
几个小孩的脸扭曲成笑脸,在他眼前逐渐变大。
旭飞垣蹲在地上,捂着被踩伤的地方,抓紧了手指。
好在冷凝刖此时闭上了眼睛,没有被他这段记忆影响。经过刚才的一段,她已经有了一点自由活动的能力,比如操控看或者不看旭飞垣的记忆,但是只有很短的时间。
旭飞垣重新背起背篓,一步一拐回到胭脂巷的春明苑。
这里虽是婺城最繁华的地方,却也是最没有人性的地方。
春去秋来,这地方也是无数女人悔一辈子,恨一辈子,恼一辈子,怨一辈子的地方。
虽说这里是修仙世界。但普通凡人的生活还是跟仙门大不相同。
普通人大部分都只能劳碌一生,大部分还要徭役或者打仗,而仙门像是一个通往永生的门,可以满足凡人不老不死的愿望。
但是,能不能修仙这种事情,除了祖上有天生血脉或者祖坟冒青烟,基因突然变异,根本落不到普通人身上。
正巧,旭飞垣途径的路上有一只花狗。
这只狗生的娇小,眼睛被捅瞎了一只,一只腿瘸着,走路都一跳一跳。
它嘴里叼着不知道从捡来的一块馒头,眼睛一直警惕地看着周围,然而,它嘴里的馒头已经干到一碰就碎,但小花狗依然坚持不懈地咬在嘴里,一刻都不肯松开。
它正在被其他几只狗围攻,眼看着几只大狗就要扑过来,把它撕碎。
旭飞垣丢掉背篓,紧紧护在那只小花狗的前面,阻止了这些饿疯了的大狗。
他拿出今天没舍得吃的半个馒头,丢到了旁边,死死抱紧刚才那只受伤了的花狗,一动也不敢动。
好在几只大狗追着食物离开,没有再纠缠。
旭飞垣松开花狗,发现它肚子上已经破开一个口子,上面已经化脓,可能已经活不了多久了。
他看着这只花狗,莫名想到了自己。
花狗用尽最后的力气从他怀里挣脱出来,在他手背上咬了一口,又把地上掉进泥坑的半个馒头叼走,一瘸一拐地跑走了。
旭飞垣的手背上,留下了一道大大的牙印。
到了胭脂巷,一个苍老的身影从破旧的门板房里走出来。
女人声音已经有些嘶哑,面色更是如黄土一般,
“我的阿垣,你回来了?”
“这次阿娘找了一位老客,他是阿娘年轻时候认识的陈员外,他现在在雁城做官,认识几个主管灵脉的封天官,虽然咱们这个小破地方几十年也没有一位仙尊到访,但是,如果能买通关系,跟仙门的人说上话,他们就会来这边,顺便看看能不能攀上关系。”
世人对修仙者的崇拜,几乎已经到了一个入魔的地步。
但百分之九十九的凡人都没有那个资质,所以就算有人来这看有没有修仙资质的孩子,大多也是徒劳。
旭飞垣抬头,望着远处的虎头山,目光微微发亮。
的确,在婺城隔壁的雁城,有着一处修仙者常年派人驻守的灵脉所在。
灵脉,是所有世间灵气产出之出,若是灵脉被毁,不仅这片土地寸草不生,连九大门派的根基都会动摇,万万动不得一分。
因此对于灵脉守卫,朝廷都要仰仗各大仙门出力。毕竟即便魔域大门早在几千年前被封死,但一旦打开,还是会让天下生灵涂炭。
这虎头山便是这凡界一处较大的灵脉所在。
据说,虎头山上有着一处神泉,只要饮了那神泉中的水,便可延年益寿,长生不老。
这传说一直传到天子耳里,所以这神泉不仅仅是仙门所有,更是朝廷重地。
但因为传说太过诱人,总有人不断勇挑高峰,结果不是在峭壁上摔下来,就是被结界烧的粉身碎骨,或者被官兵抓住,就地处死。
更有一个传说,说是只要饮了那神泉的水便可以原地飞升,拥有修仙者的资质,获得百年灵力,飞升进入凡人根本不可能进入的仙门。
旭飞垣看着虚弱的身板,不仅产生了一个想法。
若是他能饮下那神泉水,是不是就可以不被这样过每天被欺辱的日子,可以有一天能出人头地。
旭璃将他思绪唤了回来,“阿垣,你有没有听?”
旭飞垣点头,把弄乱的洗衣篮收好,
“嗯,阿娘,我这就去准备礼物。”
旭飞垣放下一捆碎柴,提起另一样物事,去了废舍的茅草屋。
其实,旭飞垣还有另一个手艺,原著里,他用这样手艺讨了无数妹子欢心,连他一直暗暗仰慕的师尊,也送给她了一尊昆仑冰雕成的玉像。
只不过,这样手艺费时费力,而且原料很难获取,根本不能用来赚钱。他只是在下雨天不能砍柴的时候才会拿起刻刀,在茅草屋上呆一整天,也只能雕出一个头。
这次招待陈员外,恐怕又要花上不少银子。
旭飞垣去鸡窝,把垫在下面的小木盒拿出来。
旭璃从前大手大脚惯了,根本不懂得什么叫节省。如今落魄,她还是按着以前的生活方式,吃的穿的都要花大把银子,用来维持面子上能看的过去。
他家现在仅剩下的钱,只有昨天捡柴卖出的几个铜板了。
这点钱,连买雕刻用的石头都不够。
他情急之下,只能把之前准备卖钱的一块玉石拿出来,打磨掉表皮,露出里面晶莹剔透的玉质来。
这块石头本来是他想用来卖钱的。
这山上曾经是座玉矿,都说有灵脉的地方必有玉脉,可是,这巴望山虽与虎头山离着近,却根本没什么像样的玉脉,商人在这开掘了十几年,最后只挖出零星的几块琢玉,就彻底放弃,连矿洞都没封就走了。
旭飞垣恰好是上山砍柴时发现的这个废弃矿洞,还在捡到了一块原玉。
正把木盒子收好,旭璃又在主屋唤他,
“阿垣,饭做好了没?”
旭飞垣站起来,把鸡窝里的两个蛋掏出来,
“马上就好了。”
忙了小半个时辰,旭飞垣架火,做饭,劈柴烧火,一张小脸被熏得发黑。
他把昨天在集市上换来的一点菜叶做成饭菜,虽然都是那些菜贩子剩下的,但是好歹能吃,还不要钱。
好在灶火这次没捣乱,菜顺利地做出来,只不过卖相稍微差了点。
旭璃早已换了一身衣服,坐在饭桌前等着,
“阿垣,今天吃什么呀?”
每次吃饭,旭璃都是变着花样做菜出来,他们现在不过能买得起几块白菜豆腐,但是对于旭璃这种过惯了豪横日子的人来说,根本远远不够。
要是早在十几年前,她身边的小丫鬟早就帮她准备好餐具,根本不用那么费心劳力。
现在出了春明苑,一切都由奢入俭。
旭璃从里屋出来,今天恰好穿了一件大红的金丝绒面袄。
衣服上散发淡淡的流光,金丝的绣面,上等的丝绸,若是在十几年前,这件衣服定只有花魁才会穿的样式。
这件衣服是她用之前还在春明苑一支旧耳环换来的。
旭璃现在剩下那点财产都是年轻时在春明苑攒下的。若不是当初背着老鸨藏了些银子,恐怕她出去的时候,连之前赚来的底都不会剩下。
这衣服便是旭璃用那些偷偷藏下的家底买的。
饶是已经过了时的首饰,但价值还在,若是拿去当铺还钱,还能换来好几两银子。
旭飞垣把碗碟放在旧木桌上,语气有些责备道,“阿娘,你怎么又用首饰换衣服?”
旭璃并非是自己想出春明苑的,而是她们这个地方有规定。一旦过了年纪,就要自己主动离开。
和她差不多年纪的几个妓女也是如此,有的像她一样有了儿子,也有年轻时什么都没留下的,到老以后落魄地被赶出春明苑,最后郁郁而死。
旭璃是前者,她绝对看不了自己活成她们那副样子,所有才把全部希望都压在旭飞垣身上。
旭璃却根本没听到旭飞垣的话,小心翼翼地把刺绣长袖铺在桌面。
旭飞垣叹道:“娘,你下次不要再买那些没用的东西了,那个张老板故意把别人穿过的衣服改了卖给你,根本不值那个价钱……”
旭璃张口就骂,“你懂什么?我要是不好好打扮自己,那些老客怎么会找上门来?没有她们照顾生意,你以后拿什么养我?”
旭璃把碎碗砸到旭飞垣身上,“就凭你一个废物小子,你能做什么?要不是当初看你把你捡回来,我也不至于沦落到现在这个地步!”
袖子一甩,不小心碰到碗,把饭菜全都摔在地上。
旭璃又惊又怕地捧起袖子,“哎呀!我的衣服!”
好在她的衣服没什么大碍,遭殃的只有旭飞垣足足花了一个时辰做出来的饭菜。
他蹲在地上,一片一片把碎瓷片捡起来,又把没沾到灰的饭粒挨个捡起,一点一点塞回碗里。
手上又被割了一道口子。
就在此时,一个声音从门外响起。
“有人吗?快开门!”
旭璃不耐烦地去开门,“谁啊?偏偏这个时候来,不怕老娘把你们都撵出去吗?”
门外好像被砸传一样,饶是也没见过这个场景。
旭璃吃着饭,把里面一块炒糊的鸡蛋从嘴里吐了出来。
“这么晚了会是谁啊?莫不是之前说要来的赵郎……?”
自旭璃从春明苑出来后,没过一阵子就会有老客造访,不过都是些没什么地位的小官,旭璃靠着他们只能赚一点供日常开销,根本达不到之前那种大富大贵的程度。
没想到旭飞垣推开门,几个明晃晃的长枪晃在他眼前。
这长枪明显不是这附近恶霸之流敢用的,只有朝廷的人才能配长枪。
旭璃直接吓破了胆,夹着筷子的指甲直接抖得碗都掉了。
看这个架势,明显不是来找她的,要是真找,也不会带着这么一大堆闪亮亮的铁家伙来。
官兵身后,一个小胖子突然从人群后面钻了出来。
他指了指还拿着扫帚的旭飞垣,对着几个官兵说道,“没错!就是他!”
冷凝刖抬眼一看,这人竟是刚才那个羊角辫小P孩!
羊角辫小童一脚踢翻旭飞垣刚收拾好的碗筷,把房门挨个踹开,“就是这个狗贼偷了给神泉水!我看找到证据你还怎么狡辩!”
几个官兵突然推门进去,直接进了旭飞垣睡觉的茅草屋,旭飞垣被按在地上,额头死死压住。
一个官兵拿着旭飞垣刚雕好的玉像从里面出来,
“百夫长,只找到了这个!”
“据说那神水能变换模样,应该就是这个了!打碎了看看里面有没有!”
“是!”
几个官兵狠狠把已经雕好的玉像摔在地上。
旭飞垣剧烈挣扎起来,几个官兵却还不满意,“这里面没有,再去搜,肯定就在里面!!”
可是,旭飞垣家这破房子就巴掌大点地方。
没想到,几个官兵他们没翻出来泉水,反而翻到了旭璃藏在床底下的首饰。
一个官兵捧着已经有点发旧的首饰盒出来,脸上藏不住的欢喜,
“百夫长,在这臭婆娘的床底下找到了这个!”
百夫长低头一眼,这里面的首饰虽然许久不曾打磨,卖相差了点,但都是真金白银的宝贝,这可比那个什么看不见摸不着的神仙水值钱多了。
“拿回去,说不定他们早就把泉水卖了,这些都是赃物证据!”
这分明就是借着搜屋子来搜刮他们家的钱。
旭璃跪在地上,看着满地狼藉呜呜哭起来。
“我这是作了什么孽啊!我为什么要养你这么个儿子啊!当时我就应该把你扔在山里,让你自己饿死!”
旭飞垣从地上站起来,脸上全是血。
那群人下了死手,把旭飞垣肋骨踩断了几根。
看着满脸血迹的旭飞垣,旭璃刚化的妆面全花了。
“飞垣,你流血了!”
旭飞垣擦擦嘴角的血迹,“没事。”
可是,地上那个雕好的玉像,已经全部碎成了渣渣。
“进来!就是这个人!”
羊角辫故意把他的东西丢在虎头山外面,让官兵抓他下大狱。
说是他盗了泉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