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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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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沈如玥,认识项阳的时候,我们都还是大学一年级的学生,很幸运地,我们是同系同级的,虽然不同班。
项阳是校园里的风云人物,自从在新生系际杯足球赛里展示了让人惊艳的球技之后就入选了校队,并担任主前锋。同时又是学生会主席,还是每个学期一等奖学金的得主,可谓文武双全。更别说,他还拥有一脸阳光般的笑容,正如他的名字般耀眼,总是在不知不觉间,吸引着众人的目光。所以不管是本系还是别的系,明着追他的,暗地里偷偷塞情书给他的女孩子们不计其数。
而我只是个平凡的小女生,既无出众的才华,又无漂亮面孔,就像一株不起眼的小草,既不幻想像绿树般高大,也不奢望有花儿般芬芳,我甘心守在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间默默成长。
正因如此,我们虽然处在同一个年级同一个系,项阳之于我,却有如一则传说般遥远,我从未想过自己平凡的生活会跟他产生什么交集。
也许,是因为在图书馆看书时,我们经常挑中的是同一类书?也许,是因为我们看书时都喜欢选择坐在靠窗边的位置?也许,是因为我们都喜欢在相同的时间选中天台旁边的那间教室进行自修?也许,是因为我们都喜欢吃过晚饭后在校园里的那条林荫小道上漫步?也许……也许有着太多太多的也许,让我早已经记不清我们究竟是什么时候怎么认识的。我想他大概也记不清了吧?我只记得,因为这些相似的习惯让我们经常有偶遇的机会,而随着偶遇次数的增多,我们慢慢知道对方跟自己是同级同系不同班。因此,见面的时候,偶尔也会跟对方打个招呼,说一句:“嗨,真巧!”
但是,也仅止于此了,我从未想过会跟他有什么故事,毕竟,我依旧那么的平凡,而他,依旧是那么的光芒四射。
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大二里的某一天傍晚,一向极不擅长体育运动的我,为了应付我的天敌——800米考试,而被死党雪若拉到体育场练跑步。
在那里,我们遇上了正在球场踢球的项阳。如往常一样,我们只是打了个招呼说了声“嗨”之后就各忙各的,平淡得有如喝白开水般,没有一丝惊喜与起伏。
然而,雪若却像是发现新大陆般,望着项阳离开的背影兴奋地问:“原来你认识项阳啊?”
我不甚在意地点了点头,说:“应该也算认识吧!”
雪若更兴奋地用力抓住我的手直摇:“改天介绍我们认识吧!”
我心里直嘀咕,我跟他都不算熟,怎么介绍你们认识?
只可惜,这话我也就只敢在心里嘀咕,可不敢说出来,否则可不知道要面临什么样的荼毒了,为了把自己的爪子从这魔女的魔爪中解救出来,我直点头连连说好敷衍蒙混。
答应了之后,我几乎是一转身就把这事给忘了,倒是雪若记得清楚,一再地耳提面命,要我介绍他们认识。
在被她烦了好些天之后,极度无奈之下,我只好叫她这几天跟着我一起行动,寻找偶遇机会。
在几天中,我们逛过自修室,一遍遍走过那条林荫小道,都没遇上项阳,弄得雪若直报怨:“都这么多天了,怎么一次都遇不上啊,你是不是在敷衍我啊?”
我差点就想直接承认,然后就趁机把这事推掉。但是却在看到雪若略带审视又有丝凶狠的目光时,我把这些话又吞回了肚子,缩了缩肩,带着丝讨好说:“要不我们去图书馆看看有没有这个运气?”
这倒也巧了,到了图书馆就看到项阳坐在平时那靠窗边的位子上看书,窗外阳光透过树叶,穿过玻璃,一缕缕折射到他身上,似乎给他镀了一层金色光芒,一时间让人误以为阳光般的天使落入人间,光芒四射得让人移不开眼。
雪若抿嘴一笑,拉着我到距离最近的书架前,随手迅速抽了两本书,塞了一本给我后,又风风火火地拉着我到项阳面前的空位坐下。
项阳抬起头,看到是我,微笑着点了点头,无言地打了个招呼。我也跟着笑了笑,朝他点了点头。
雪若伸脚在桌子下踢了踢我,我只觉得我的脑子隐隐有丝抽痛,无奈地低声说:“这是我朋友,雪若。”
雪若露出一个最优雅动人的微笑,低声与项阳打招呼:“你好!”
他看了雪若一眼,仍旧只是微笑着点了点头算是打招呼。
这里毕竟是图书馆,所有人都在默默地看书,在这种极度安静的气氛中实在不适宜聊天,所以对于他的态度,雪若倒也没太在意,优雅地翻开刚才随手抽来的书看了起来。
看样子,我的任务总算是完成了,暗自松了一口气,反正泡图书馆也是我经常做的事,心里想着,既然来了就在这看会书好了。可当我看到我手上的书时,却愣住了。
《社会经济学》,平时我最讨厌的一类书,郁闷了,雪若随手抽的,怎么偏偏就给我抽了这么一本啊。
抬头瞪了雪若一眼,眼角余光却发现项阳嘴角含着一抹若有所思的笑,正盯着我手中的书。望向他的目光,我脸上不由得微微一红,正想起身去换一本。项阳却把他面前的书推到我面前,随手抽走了我手中的那本《社会经济学》,起身走到书架前,换了另一本书后回到原来的坐位上坐下。
我呆了,傻了,只能愣愣地看着他这一系列的举动而无任何反应。发现我的目光仍盯着他,他只是朝我微微点了点头,笑了笑,然后低下头去看书,没再理我。那笑容,灿烂得有如窗外明媚的阳光。我仍是呆呆愣愣地看着他,他似乎察觉我的目光还在看着他,抬起头,望向我,眼里有丝疑问。
我突然醒悟过来,这么盯着人看是很不礼貌的,脸一红,摸摸鼻子,赶紧低下头看看项阳刚才推到我面前的书掩饰。
嗯?《世界未解之谜》?还不错,挺好玩的,比那本《社会经济学》好多了。看到水晶头骨之谜,我会一直想着玛雅失落的古文明,那13个头骨的传说有没有可能是真的?看到上帝的裹尸布之谜,我会想起哈里森•福特主演的电影《夺宝奇兵》中那个上帝的圣杯,那块布会不会跟那杯子一样具有神奇的功能呢?看到所罗门王的宝藏之谜,我就一直想着,这批宝藏这么多年来,不知道会吸引了多少人踏上了那条寻宝之路,而他们的那条路,会不会如《海贼王》中的路飞那样充满着惊险与刺激?
渐渐地,我沉浸在一系列神秘的事件及自己意淫的幻想世界中,没再注意周围的人和事。
直到图书馆关门的铃声响起,我才抬起头,闭上眼扭了扭脖子,合起书站起来,正想伸个懒腰,却发现一向没太大耐心看书的雪若居然还在。再一抬头,原来项阳也还在,心中有丝了然。
我轻轻推了推雪若,低声说:“去还书吧!”
雪若笑了笑,点了点头,跟着我还书去了。
和雪若还了书,走出图书馆的时候,太阳已经偏西,红彤彤的一轮斜挂在天边有如诱人的鸡蛋黄。唉,我怎么就想到吃的?大概是到了吃饭时间,我饿了,该去吃饭了。
一边举步往食堂的方向走一边回头朝雪若说:“吃饭去?”
雪若扯着我的手臂,把我拉了回来,望着图书馆大门,朝我眨了眨漂亮的大眼:“再等等。”
我要是再不知道她脑子里打的什么主意,那就枉为她的死党了。雪若这人,长得漂亮,是系里公认的系花,个性又活泼开朗,很少有人不喜欢她。所以这些养成了她一股近似自大的自信。其实自大和自信,只有一线之隔,一个弄不好,自信往往就成了自大。但是雪若就是有那种魅力,说出来的话,只会让人感觉到她的自信,让人不由自主地相信,她说得出口,就会有那份能耐做得到而不会显得她自大。所以她一旦认定目标,就会主动出击,绝不轻言放弃,却又不会让人讨厌。
没多久,项阳从图书馆里出来,雪若就拉着我迎上前去,我只能很无奈地跟着她过去。跟他说了声“嗨”算是打招呼后,我没再吭声,雪若却能抓住机会,跟他聊了起来,没多久,雪若跟他就已经聊得挺熟了,凑巧是吃饭时间,顺理成章地,也就一起吃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