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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有悲欢离合 ...

  •   李石油真是想破头也想不到这事儿查出来会是这么个结果。

      自己一个写了十年书都没出头的落魄作家,混到最后得靠给人写小道新闻维生,结果混成个谋杀那什么嫌疑人;赵景明一个倒霉被卷进谋杀案来的落魄演员,倒是比他这个写小说的脑子不知道灵光多少,顺着那点蛛丝马迹就把真凶给扒拉了出来,怪道人送外号赵精明,这点精明劲儿是剧组里一干大老爷们儿谁都比不上的。

      可查出来了,又能怎么样?

      杀人的,是港对面数一数二的女明星,赵景明还指望靠着剧组里这点交情攀高枝儿,他自己呢,也好歹有点那个怜香惜玉,更何况她杀的还是自己的妈——

      李石油自诩不是市井里那等报纸上大字不识一排的闲汉,他是读了许多书的,通人情世故的,他相信一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漂亮女人,如果暴起杀人,必定有其苦衷和理由,同时他又幽默地想,这也是某种无知,因为人都像书上那样,是有其劣根性的。于是,不管脑子里是怎么个想法,他伸出手,用力地拧了一把正朝着乘风那边儿走的赵景明。

      赵景明推了推那副人模狗样的眼睛,从手指缝里瞪他一眼。他操着一口绍普骂了两句,什么脑稀得涝,什么十面弗灵,但到底退回来,压低喉咙说:“你今天让伊走了,以后就唔想伊——她回来了。”

      他那努力纠正口音的样子和气质对比,显得实在太滑稽,旁边有个女人看了个大概,就转过头去偷偷地笑,李石油看他一眼,却到底没笑出来。他心里知道这一口改不掉的方言是赵四眼痛苦的根源,摸爬滚打到底,永远摔死在这点儿故乡的遗赠上,所以他不能笑,也不该再笑。

      他没有和平时一样嬉皮笑脸,赵景明也就生不起气来,俩人默不作声地收拾行李,各自数着破钱夹里为数不多的票子,算算买完回家的硬座,还能剩下几张大钱。而乘风依然是乘风,穿着绿花的吊带裙,披着湿淋淋的长发,纯洁得像一丛雨中的凤尾竹。

      似乎那些来自观众的喜爱能让她永葆青春的,她站在那里,远比这对小她七八岁的难兄难弟更加容光焕发。不认识她时,赵景明和李石油尚且做着拿到她的桃色新闻,从而牟利的美梦,等真熟识了,却又被某种他俩从没拥有过的东西照得自惭形秽。

      “我想来想去,还是算了。”李石油说,“乘小姐是个苦命人——真是个苦命人啊。等你的钱结了,你要去下个剧组打零工吗?”

      赵景明不作声。他低头把一张五毛揣进口袋,然后从屁股后头摸出公文包,抽了个信封,把那几张大钱整整齐齐地放进去,准备寄回家。他的背总是挺得笔直,只有这时候是佝偻的,小心的,将那点可怜的积蓄严严实实地护在怀里,像一只揣籽的虾。他用揣摩了半天的普通话回答:“我要回家种今年的茭白。”

      李石油笑。他说:“那等你回来,你和我一起去北边儿卖碟片吧。或者当倒爷去……眼睛看开一点,总有别的办法,我们一起,饿不死的。”

      赵景明用那双又黑又亮的眼睛看着他。

      只要他不说话,就总显得沉静、专注,好像这个世界只剩下他能看到的一角。李石油被他看的不自在,抓了抓脑袋后头的一撮卷毛,笑嘻嘻地说:“到时候我就拿个小马扎,坐在地毯写我的书,你脑袋聪明,可以算账,收钱,我负责出力气,有人来耍我就和他们打架。行不?”

      “你有这把力气,不如去给阿英当保镖。”

      另一个沙哑的声音说。

      乘风站在旁边,她演了半天,这会嗓子哑得雌雄难辨。她口中的那个阿英则笑眯眯地摆摆手,男一号潇洒地转身跟着人群上了车,只留下乘风还站在这里。

      李石油这才发现人都快走空了,他讪笑着站起来,手背在背后擦了擦,摆出一副记者的情态,作势要和乘风握手。

      乘风一时语塞。她低声说:“我以为我们三个从那晚后应当很熟了。”

      李石油就着这句话在心里起了十来个桃色新闻震撼标题。他干笑着把手插回兜里,一直不知道该打个哈哈还是接着毕恭毕敬下去,乘风自己倒是不尴尬,把湿淋淋的头发拨到耳后,轻轻往后踢了踢鞋跟。

      李石油强迫自己把目光从洇湿的脖颈挪开,投到她的耳环上,他的余光扫到赵景明也眯起眼睛看着她。

      “……你要请我们吃饭?”

      “你们愿意和我吃顿便饭吗?”

      短暂的沉默后,赵景明和乘风同时开口。李石油更尴尬了,他感觉背后挨着一茬一茬的麦芒,像他藏在谷仓里躲他妈一样,但他面前没有他围着印花布围裙的亲娘,只有看着他的乘风,和看着旁边的赵景明。

      乘风冲他笑了一下。

      然后不知怎么的,他就上了乘风的车,旁边跟着赵景明。司机顺着滨江开,车窗开了半扇,呼啦啦地把又温又潮的江风灌进来,乘风把脑袋靠在车窗上,短袖上长长的饰带晃来晃去,冰凉的金属偶尔贴到李石油的皮肤,让他一激灵。

      乘风看起来比对着摄像机更加憔悴。

      赵景明的眼睛扫视着周围。他在找一个公用电话亭,一个可以报警的公用电话亭。乘风从后视镜看他,又收回视线,摊开手指看自己被磨损了的指甲。

      “我有些冷。”

      她说。

      李石油不得不想到发现尸体的那个晚上。他和赵景明一同回营地,迷路到山洞,被穿着黑裙的乘风吓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她蜷缩在洞口,一阵一阵地冷颤,黑黢黢的眼睛被手电筒照亮,像一头野兽。他把外套衣服脱下来,搭在她身上,乘风紧紧地攥着它的袖口,面如金纸,山洞里只能听到牙齿的打颤声,怎么问都不说话。

      他和赵景明在黑暗里聊了半宿,一次又一次地停下,偷听衣物的摩挲声,过了大半夜,乘风才不再打激灵。那时候他以为坐在面前的是一个害怕的女人,今天方才悟到,那是手刃生母后,全身发冷的凶犯。

      他抓了抓裤腿,在心里偷偷问自己,李石油,时至今日,你还愿意给她披一件衣服吗?

      答案是,愿意。

      他把那件条纹的旧西装脱下来。抖开。递给副驾驶。

      乘风抿起嘴笑。

      她接过来,后视镜里,李石油看到她把它紧紧抱在怀里。

      “我母亲十四岁就有了我。”

      乘风说。

      李石油和赵景明都转过头,盯着她。

      “她叫乘阿英。”

      “那天晚上,她过来问我要钱,我不给。”

      “她就抓住我的头发,往墙上撞。我掐着她的脖子,她一膝盖顶住我的肚子。我觉得我要被她打死了,我想起来桌子上还有一把水果刀,我拿起来,扎到她的胳膊里,那时候她还在打——打我。她把我的头撞到地上,然后,我割开了她的喉咙,她嘶嘶地喘着气,拿起电话往我头上砸,我就想,一下不够,要把口子开大,再来一下,再来一下,再——”

      “……你在发抖。”

      李石油说。

      乘风轻笑:“杀人犯也是会发抖的。”

      赵景明给了他一个眼神,他回头去看,才意识到乘风所看的大约一直都是他身后那辆不远不近跟着的车。

      乘风裹紧外套。她拍了两下司机的手臂,中年女人把车停在了路边。李石油跟着下去,手习惯性往兜里一插,才想起来外套给别人了,于是顺手就插在了赵景明兜里。

      “下次再请你们吃饭吧。”

      刺耳的警笛里,乘风说。

      她留给背后一个窈窕的影子。李石油犹豫了两秒,还是拿起脖子上的相机,拍了一张。

      做完笔录已经是深夜,李石油不想再花钱住招待所,撺掇着赵景明找了个小店吃夜宵。这年头扒手盛行,抢劫的也不是没有,他虽然身上没几个钱,却也不想到火车站呆一夜。哥俩合计着找了个没人去的烂尾楼楼顶凑合,上楼梯时还在楼梯间踢到了一床软塌塌的被子,赵景明以为是流窜犯,吓得拎着他的领子就跑,末了仔细看看,也只是被子而已,才放下心又原路返回。

      李石油笑他和个老妈子似的,自己却也怅然,他借着月光看了看相机里的胶片,什么都看不出来,只好在心里可惜自己那身还可以再穿三年的西装外套。

      他是想找乘风要的,又怎么开得了那个口呢?况且那样也太丢人了一些。可是不要,再去买身新衣服?那又不知道要吃多久的馒头就咸菜了。

      他和赵景明,连根烟都抽不起。

      赵景明从他那个破烂公文包里掏了个小收音机出来。李石油臆测这是他全身上下最值钱的东西,但这时候能听点什么总比不听好。烂尾楼看过去,斜对面儿就是新红星大厦,外墙贴着雪白的瓷砖,深蓝的玻璃在夜晚也显出气派,有钱人们带着阔气漂亮的小姐进进出出,他私心觉得谁也没有乘风身上那样的气质,可就算这些人身上的那种东西,也是李石油死命往上跳也够不到的玩意。

      李石油心里那点酸腐的文人气儿又发作了。

      他顶了顶赵景明的腰,和他说,像咱们这样的人,无论怎么爬,都上不了那个台阶。

      赵景明看他一眼,也不屑于掩饰自己的口音:“你知道我不会变成大明星?”

      李石油大笑:“——你都三十二了!”

      赵景明看起来是有点不服气。他捏了捏自己的下巴,好声好气地说:“乘风都快要四十了。”

      说是这么说,乘风也不过三十六岁。女人的黄金期在世俗中总是显得很短,乘风不屑于掩饰,却也从不怠于展示,在李石油印象里,她还是年轻得像二八少女,只是从今日起,那个美丽如春花,盛名也如春花的乘风乘风而去了,无论调查结果如何,杀人就是杀人,这部赵景明跑过龙套、李石油拍过绯闻的电影必然会成为乘风在银幕上仅存的绝响。

      日子越来越好了。

      可压在他们三个身上的包袱,不知为何,却从来都没有减少过。

      两个人又是一阵沉默。

      李石油靠着一根支出来的钢筋,看着楼下。

      一百句话在他肚子里转了三四个圈,和赵景明那双眼睛对上的时候,他想问,我们现在也算是朋友了吧?但说出口的是另一句话。

      “一月十八号……今天都腊月十二了,下个月也该过年了。”

      他说。

      “千禧年,真美啊。”

      随身的收音机里重播着余秋雨的访谈,赵景明伸手调了调台,等沙沙声再小下去,是C被逮捕的紧急插播。

      赵景明没头没尾地说:“我以后要真当了大明星,你要来采访我。”

      这句倒是挺标准,不知道在心里演练了多少次。

      李石油抓了抓头发,他小声说:“其实我主职是个作家。”

      赵景明说:“那你来给我写剧本。”

      李石油说:“写完一起吃酒。”

      赵景明说:“请你喝我家的黄酒。”

      李石油笑了出来,他说:“我最讨厌喝黄酒——和猫尿似的。做菜还行。”

      赵景明就又说:“等我有钱了,请你喝茅台。去最好的酒店吃饭。”

      他看着李石油。那种专注的、柔和的眼神又冒出来了。

      李石油问:“……吃完呢?”

      赵景明没看他。他轻飘飘地用一种沙哑而温驯的口气说:“都好。”

      李石油:“……”

      他鬼使神差地顿了顿,看着那些来往的男女,冷不丁但心虚地说:“……吃完……□□吧。”

      赵景明笑了一下:“□□何时都不晚。”

      李石油别过了视线。

      赵景明跟他碰了个啤酒瓶,湿润的杯口碰在一起。他和李石油肩靠着肩,然后笑着重复了一遍他的话。

      “千禧年,真美啊。”

      李石油知道有什么东西从他手里飞速溜走。他没有去抓,猛地灌了一口酒。然后是一口。再一口。一瓶啤酒终于成功地把他灌翻,等一觉醒来,天已经蒙蒙亮,两个人于是又相携着,摇摇晃晃地走到火车站。他头昏脑胀地一张一张地数钱,递给站台里的工作人员,里头的人问他姓名,他也没听清。

      “……姓名?”

      里头的人不耐烦地问。

      他笑了笑,又抓抓头发,好脾气地说:“我写吧。”

      纸递出来,李石油拿了栓着绳的圆珠笔,认认真真地签下他的名字:李时有。在被酒精冲得头昏脑胀的脑袋里,似乎又响起了不知哪天听到邓丽君的《但愿人长久》: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我欲乘风归去……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能传达到的吧?

      能传达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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