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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序章 我和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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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颜转到市立一中的时候是初二。因为父母工作的缘故不得不离开原先生活的城市,好在父母作为人才引进她也拥有了本地户口。
我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有个小五岁的妹妹;父母都是小商贩,自己开家小店不愁吃喝小有盈余,就是文化程度不太高。这是与她最大的不同,高知家庭与普通家庭的教育差距显然有些大。
头回见到她,正值一年中最热的时候。在生理问题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她还是我都热的整个人蔫掉了。她盘着头,刘海被汗黏在了皮肤上,齐刷刷的一列长长的领书队伍各个皆是如此。
怎么说呢,她是我见过最好看的人。脸上充满胶原蛋白,水汪汪的大眼睛并没有因为长期的过度用眼而带上眼镜,算是现在少有的。不化妆,不带花里胡哨的首饰,不穿花里胡哨的鞋,及腰的长发用发网盘起来,穿着最朴素的飞跃运动鞋,带着一块两百多的运动手表,就是最最标准的三好学生的样子。
学习呢,也很好,刚转来就迅猛地冲上班级前三年级前十的位置。这其实是很不容易的,我们班有30多个人,全年级有三四百个人,市立一中又是市里数一数二的学校,可以说是天之骄子般的存在。
而我就很惭愧了,我顶多算是她这个太阳旁边的一颗小行星。人家都叫我“阿周”,或者“英俊哥”。但我不叫周英俊,我叫周英镜。叫“镜”是为了提起自己名字的时候就要想起用镜子照照自己,找出长短好坏自我反省。不过我并不能算是传统意义上的好学生,各种角度都不是。我成绩属于下游,老师想教我却无心听。除此之外,我还“拉帮结派”——在自己班别的班有一大堆好兄弟,叫“极限男人帮”(灵感来源就是热播的那个综艺名字),贪玩捣蛋,老师也管不住。当时觉得很酷,就认识了一大堆社会上的人,喝酒蹦迪“谈恋爱”。当时觉得自己已经很成熟了,能替自己做决定了,就决定一辈子和这帮兄弟混了。现在想想还是决定的太早了,还是太年轻了太幼稚了。
看到她之前我从来没相信过“一见钟情”这种事情。我觉得那太虚了,哪有在什么都不了解的情况下就喜欢上一个人的?虽然初中的我几乎可以被我的人生全盘否定,但这段思想我还是很认同的。一见钟情是见色起意,钟情是之后进行了解才会有的。我对朱颜就是。她不算那种倾国倾城,甚至连校花都不是,可能选班花都有点儿费劲。她就是长得很清秀很干净,不带歪念的那种。笑容就像和煦的春风,治愈又温暖。
我也没想到,那年初秋,会改变了我整个人生。